有既往病史投保通過後,還需要補充健康告知嗎?(問答精選09期)

轉眼之間,小管家已經做了8期保險問答了,這是第9期,現在回頭看看自己的堅持,還是挺有成就感的,畢竟幫助許多人解決了保險的部分疑問。

每期的問答都很多,近期都是比較常識的問題,比如健康告知應該注意什麼,該買什麼類型的保險等等。小管家今天整理了2個問題,仔細的給大家解答一下。

有既往病史投保通過後,還需要補充健康告知嗎?(問答精選09期)

問題一:小管家,我前段時間剛買了一份保險,而且已經過了猶豫期,後來才想起來自己有既往病史,忘記健康告知了!現在退保會有損失,於是就想到了補充健康告知,這樣做會有什麼風險嗎?@孟巖

這樣的情況很常見,許多人在投保的時候,並非刻意隱瞞不進行健康告知,而是真的忘記健康告知了,但一想到自己補充健康告知後,很可能被拒保或是損失保費,就有點為難,不知道應該怎麼辦!

這裡面一般分為兩種情況:

第一種情況:猶豫期內補充健康告知。

若是你剛買完保險,還在猶豫期內,但想起之前自己住過院或是得過某種疾病。這個時候,一定要快速的進行補充健康告知。萬一要求體檢,退保或合同解除,是可以退回全部保費的,最多損失的是10元工本費。

第二種情況:猶豫期後補充健康告知。

這就是上方那位朋友所面臨的問題了。

如果過了猶豫期之後,補充健康告知被退保,正常的情況下是退還保險的現金價值。當然也有特殊情況,看投保人是故意沒有進行健康告知,還是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

《保險法》第16條規定如下:

[if !supportLists]第十六條,[endif]訂立保險合同,保險人就保險標的或者被保險人的有關情況提出詢問,投保人應當如實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前款規定的如實告知義務,足以影響保險人決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險費率的,保險人有權解除合同。

前款規定的合同解除權,自保險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過三十日不行使而消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過二年的,保險人不得解除合同;發生保險事故的,保險人應當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並不退還保險費。

投保人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對保險事故的發生有嚴重影響的,保險人對於合同解除前發生的保險事故,不承擔賠償或者給付保險金的責任,但應當退還保費。

這裡面就要看投保人是故意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還是因重大過失未履行如實告知義務了。

一般情況下,投保人主動選擇補充健康告知,應該不是故意隱瞞,但也不妨礙出現套利情況。

那啥是套利呢?

假如我是保險代理員,辛辛苦苦賣了一張保單,沒要求客戶進行健康告知,成功承保,保險公司把佣金發給我了。然後我讓客戶補充健康告知,保險公司重新核保後,發現客戶身體異常,拒保,退還保費。

這個案例中就會出現套利的情況,我無形中賺取了佣金,保險公司就會出現虧損。若全都這樣幹,保險公司沒幾年就會被掏空。所以大多數情況,保險公司只能退還現金價值。

小管家想說,為了自己的利益,不管是健康告知,還是補充告知,都要如實回答為好,這樣即可以讓自己的健康得到保障,也可以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理賠糾紛。

問題二:小管家,我買保險是該買消費型的還是返還型的呢?我是這麼認為的,消費型的保險,要是沒出險,這麼多年錢都白交了;返還型的出險有保障,沒出險還能返還,豈不是更好麼?所以家裡人都建議我買返還型的產品,但是代理人基本都建議我買消費型的產品,很是糾結,這兩款有什麼區別呢?@燕楠

相對來說,小管家也建議大家買消費型的產品,不建議買返還型的產品。畢竟,買保險買的是保障,不是理財,能給自己提供充足的保障才是最重要的。

下面小管家就詳細給大家說說,我的一些見解。

消費型保險:指約定期限內,客戶繳納保費,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約定期限結束,保險責任結束,並不退還保費,這種保險產品只具有保障的功能。

返還型保險:指約定期限內,客戶繳納保費,保險公司承擔保險責任。約定期限結束,退還不同程度的保費。

返還型保險,跟同樣保障範圍和保障期限的消費型保險來說,保費會高一些。為什麼會高呢?咱們從這種保險的保費構成上一看一拆解就明白了,這種保險的保費分三個部分。

頭一個叫風險保費。這個很好理解,我要取得這樣的保障應該支出的費用,這是最基礎的。

還有一塊叫附加保費。就是保險公司的運營成本、佣金啊等等,這個也是個常規性的。

還有一塊就是它特有的了,叫儲蓄保費。啥是儲蓄保費呢?說白了,就是我們每年在一個固定的時間點,拿一筆錢以一個固定的利率(利率不高,一般不會超過年化2.5%)存到保險公司。

當保險到期或者達到某種條件,到了一定的年齡或者死亡之後,保險公司把這部分錢再返還給投保人,這就是儲蓄保費。

儲蓄保費往往存在於整個返還型保險的保費構成裡,佔的比例還比較高。

這麼一看就很清楚了,比如說同樣一萬塊錢,我買純消費型的保險,它的保額當然高了,但是如果我們買的是這種返還型的保險,它有很多錢是要進入到儲蓄保費裡的。

返還型保險和消費型保險的保費構成如下圖:

有既往病史投保通過後,還需要補充健康告知嗎?(問答精選09期)

在圖中我們可以看見,兩種保險的保費構成大部分是相同的。不同的是,返還型保險多了一份儲蓄保費。這部分的保費用以對已繳保費進行管理,目的是在幾十年後可以得到返還款。

這就是所謂“羊毛出在羊身上”的道理。可以理解為,返還的保費,是由多交的保費購買來的。

舉個栗子:以某安人壽的某款返還型重疾險為例,30歲男子購買30萬保額繳費20年,66歲返還保費,則需年繳保費10857;而選擇99歲返還保費,則需年繳保費7458。

兩者相比,多了3399元/年。因為大多數人活不到99歲,很難拿到這筆返還款,因此我們就默認將99歲返還等同於消費型保險來看待。

所以,在這份重疾險中,7458元相當於是用以購買風險保障功能的,而3399元是用以購買保費返還功能的。

在明白了為什麼返還型保險的保費會高,高出來的保費是幹什麼的之後,我們就可以去計算一下這筆多出來的錢,是自己理財划算呢,還是給保險公司划算?這樣,自己就好進行取捨了!

返還型保險和消費型保險各有所長,也可根據自己的特點,進行配置。能夠將長期險與短期險,返還型與消費型搭配是更好的。

最後,一起看看哪些人適合消費型產品,哪些人適合返還型產品。

適合選擇返還型保險的人群特徵:

1.強制儲蓄

2.注重本金

3.沒有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把錢放銀行的

4.月光族,自制能力差,沒有理財和攢錢的習慣

5.收入穩定,有一定經濟基礎,雞蛋不能放同一個籃子裡,需要做資產配置

6.身體有小問題,不是標準的健康體,需要被保險公司挑,產品選擇更多

適合選擇消費型保險的人群特徵:

1.想要保證手裡有更多流動資金

2.有長期穩定的投資渠道

3.家庭負擔過重,低收入人群

對照上面的人群特徵,大致就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產品了。小管家始終是比較傾向消費型的保險,如果你看中“有病治病,沒病返本”,返還型的也是可以考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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