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消息,微商即将正式纳入电子商务法!

6月19日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三审电子商务法草案,三审稿明确提出,除了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平台内经营者以及自建网站经营者之外,“

其他网络服务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也拟纳入电子商务法的监管范围。

好消息,微商即将正式纳入电子商务法!

五年立法之路

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一般实行“三审制”。一般立法立项经三次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后交付集体表决,如多数通过那新法就可施行。

据悉,2013年12月7号,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式启动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立法进程。

2014年11月24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召开电子商务法起草组第二次全体会议,就电子商务重大问题和立法大纲进行研讨。

2016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电子商务法草案初审稿进行了审议。

2017年10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对电子商务法草案二审稿进行了审议。

微商伴随电子商务法立法长跑五年之久,期间饱经风雨、整个行业也曾一度跌入谷底,如今渐入正轨、又迎国家立法肯定,微电商二次回春、前景十分看好!微商合法化意味着几千万微商从业者得到国家认可,再也不怕别人用有色眼镜看待;同时随着传统企业和实体微商元素的加入,微商的转型之路会更加轻松,未来长线微商一定属于眼光远、行动快的人!

杂牌军即将出局,只有正规军才有资格提供服务!

澜庭集作为微商行业,国家终于给了我们这个行业进行认可!很庆幸我是行业中人,属于我们的时代已经到来,要百尺竿头,继续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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