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最全!重慶房地產相關通知、政策解讀都在這(劃重點)

最新!最全!重庆房地产相关通知、政策解读都在这(划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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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近段時間以來,重慶各級各部門出臺多項措施,穩定房地產市場,打擊炒房。為什麼要出臺這些政策措施?新政舉措出臺將給我市房地產市場、企業、個人帶來怎樣的影響?房子始終是各方關注的焦點話題,對此,小理整理了近來與重慶房地產相關的通知、答媒體問、政策解讀等,供大家學習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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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調整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計稅毛利率等政策的通知

(渝財規〔2018〕4號 2018年6月29日)

各區縣(自治縣)財政局、稅務局、國土房管局、國土資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區各不動產登記中心:

為促進我市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堅決落實中央調控政策和“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要求,按照市委提出的“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綜合精準施策,促進平穩健康發展”的安排部署,經市政府同意,現就調整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計稅毛利率等政策通知如下:

一、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在主城區(含主城開發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其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由15%調整為20%。

二、自2018年7月1日起,對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由2%調整為3.5%。

三、自2018年7月1日起,停止執行對投資性房地產房產稅按就低原則選擇從價計徵或從租計徵政策。

四、自2018年7月1日起,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稅、個人轉讓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政策中,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數情況以全市為範圍進行認定。

五、自2018年8月1日起,不再執行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對2018年8月1日前已滿一個補助年度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產權人,可在補助年度到期後3個月內進行申報辦理;對2018年8月1日前未滿一個補助年度但符合相關條件的產權人,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進行申報,按補助年度內購房按揭貸款已支付月份據實辦理;暫未取得房產證的產權人,可在2018年8月1日-2018年10月30日進行申報辦理,相關補助資金待產權人取得產權證後再予撥付。

六、本通知自2018年7月1日起施行,其他文件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自2018年8月1日起,《重慶市財政局關於調整實施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的通知》(渝財稅〔2016〕70號)、《重慶市財政局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慶市地方稅務局關於重慶市主城區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有關事宜的通知》(渝財稅〔2016〕170號)廢止。

七、各區縣(自治縣)財政、稅務、國土房管部門應高度重視相關政策調整工作,加強溝通、密切協作,確保政策執行到位。

重慶市財政局

國家稅務總局重慶市稅務局

重慶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

重慶出臺房地產市場調控新政

有利於促進全市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重慶日報:市政府不久前出臺《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這次專門調整財稅政策的背景和意義是什麼?

答:6月22日,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渝府辦發〔2018〕88號,簡稱88號文件),《通知》是落實88號文件的具體舉措。

《通知》的出臺,首先是根據黨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對標對錶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部署,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

其次,是為了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綜合精準施策,促進平穩健康發展”“實施房地產市場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要求,針對投機炒作之風有所抬頭等實際情況,實施的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

再次,是為了進一步發揮財稅調控職能,通過優化政策安排、規範稅收徵管,推動建立更加公平、更有效率的收入分配秩序。上述房地產調控系列“組合拳”政策共同發力、相得益彰,既著眼於當前、又兼顧長遠,有利於促進重慶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重慶日報:《通知》從五個方面對政策進行了明確,具體作了怎樣的調整?從什麼時候開始執行?

答:在調整路徑上,分別採取了恢復、規範、停止三種方式。一是恢復三項。2016年為配合房地產去庫存,我市出臺了三項臨時性稅收優惠政策,現針對我市房地產市場出現的新情況,經研究決定,不再執行三項稅收優惠政策,包括——

對在主城區(含主城開發區)從事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的企業,其銷售未完工開發產品的企業所得稅計稅毛利率由15%恢復為20%,對非普通住宅、商業、車庫的土地增值稅預徵率由2%恢復為3.5%,停止執行對投資性房地產房產稅按就低原則選擇從價計徵或從租計徵政策。

二是規範一項。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稅、個人轉讓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數情況以全市為範圍進行認定。

三是停止一項。個人首次購買按揭財政補助政策不再執行。

從執行對象看,恢復的三項政策主要涉及企業,買賣住房稅收優惠、個人首套房按揭財政補助兩項政策主要涉及到個人。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自今年8月1日起不再執行,其餘四項政策的執行時間為今年7月1日起。

重慶日報:涉及房地產企業的三項政策調整後,會不會增加企業稅負?

答:三項政策中,企業所得稅毛利率和土地增值稅預徵率調高,雖然從數字表面上看是調高了,但關鍵詞是“毛利率”和“預徵率”。稅法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實際應繳納的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需要在年度企業所得稅彙算、項目土地增值稅清算環節確定。前端的預繳環節企業“多繳”企業所得稅、土地增值稅,尾端的彙算、清算環節企業就“少補”或“多退”,總體拉通,並不增加企業的實際稅負。投資性房地產房產稅迴歸以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後,則在一定程度上將增加企業持有投資性房地產的稅收成本。

重慶日報:《通知》明確個人住房買賣的稅收優惠、在全市範圍內認定家庭持有住房套數,具體怎麼認定?

答: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或第二套住房的契稅、個人轉讓家庭唯一生活用房(住房)的個人所得稅等稅收優惠,涉及的家庭持有住房套數情況以全市為範圍進行認定。

也就是說,對個人享受上述稅收優惠政策,需要在全市範圍內認定是否屬於家庭的唯一或第二套住房。如果是個人購買的90平方米以下或以上的家庭唯一住房,分別減按1%或1.5%的稅率徵收契稅,90平方米以下或以上的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分別減按1%或2%的稅率徵收契稅。如果是個人轉讓自用5年以上並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徵個人所得稅。除此之外,個人購買的住房,按房屋價格3%繳納契稅,個人轉讓住房按成交價1%或成交價減除房屋原值、轉讓過程中繳納的稅金和合理費用後的差額的20%繳納個人所得稅。

請公眾放心的是,此次新政出臺,不會因家庭持有住房套數認定範圍的擴大,導致大家“多跑路”,也無需提交額外的資料。個人辦理納稅申報時,只需要據實向稅務機關申報家庭住房保有情況,稅務機關依據全市不動產登記信息,對個人申報住房保有情況進行核實,根據核實情況確定是否應該享受相應稅收優惠政策。

重慶日報:8月1日起不再執行主城區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在這之前符合條件的政策對象怎麼辦?

答:2008年12月,我市開始在主城區實施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對個人在主城區按揭購買唯一住房並在主城區繳納個人所得稅的購房產權人,在補助年度內(從產權人購買住房並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起算連續12個月止為一個補助年度,以後的補助年度以此連續類推),以其在主城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的40%為限,高於同期為所購住房支付按揭本息的,按支付的按揭本息額度給予補助;低於的,按個人所得稅40%的額度給予補助。總累計補助額不超過住房總價的30%。

需特別說明和強調的是,並不是說只要在主城區按揭購買唯一住房,就可以享受補助,而是需要同時滿足三項條件:一是以按揭方式在主城區購房;二是所購住房為唯一住房;三是在主城區繳納個人所得稅。

2016年6月,為配合去庫存工作,我市將原定2017年底到期的政策進行了適當延期。為何現在就停止了,主要考慮到當前在全國房地產市場活躍的大背景下,我市尤其是主城區住宅去庫存目標已基本實現,住宅市場交易活躍,且部分區域出現了階段性供需矛盾突出、投資投機性購房增多等情況,因此原伴隨去庫存目標而延長執行期的個人首次購房按揭財政補助政策已不宜再繼續執行,經市政府研究決定,自2018年8月1日起,我市不再執行該政策。

對8月1日前符合條件的政策對象,我們做了過渡處理:一是8月1日前已滿一個補助年度且符合相關條件的產權人,在補助年度到期後3個月內申報辦理。二是8月1日前未滿一個補助年度但符合相關條件的產權人,可在8月1日至10月30日申報,按補助年度內購房按揭貸款已支付月份據實辦理。三是暫未取得房產證的產權人,可在8月1日至10月30日申報,產權人取得產權證後再撥付補助。相關申報資料及辦理流程不變,請符合條件的補助對象在規定期限內及時到個人所得稅繳納地所在的區財政局申報辦理。

比如,某人購買住房並支付按揭本息的首月是2017年6月,並且符合補助條件,2017年6月至2018年5月就為一個補助年度,可在補助年度到期後的3個月內(也就是2018年8月31日前)進行申報。

同時,2018年6至7月的補助資金,可在2018年10月30日前申報。

如果還沒有取得房產證,需要在上述期限內提交資料,取得房產證並提交複印件後再撥付補助。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

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

各區縣(自治縣)人民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

為認真貫徹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根據住房城鄉建設部《關於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8〕49號)精神,結合我市實際,經市政府同意,現就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進一步落實調控責任

各區縣(自治縣,以下簡稱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牢固樹立“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毫不動搖地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認真落實穩房價、控租金,降槓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的目標任務,努力滿足首套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規範市場秩序,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要落實區縣政府主體責任和市政府有關部門、有關單位屬事責任,嚴格督查,對工作不力、房地產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效果的區縣,堅決約談、嚴肅問責。

二、努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促進供需平衡

加快編制主城區2018—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明確住房發展目標、重點任務和政策措施,合理確定住房及其用地的供應規模、結構、時序,引導相關資源合理配置,改善住房供求關係。有序實施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加快主城區住房用地供應,控制新出讓土地開發強度,推出高品質改善性住房用地。加快商品住房預售辦理,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加大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監管力度,對所有已出讓住宅用地進行全覆蓋清理,實行清單式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簡稱開發企業)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規模開發建設和上市供應商品住房。對違反土地出讓合同約定開工竣工時間的,嚴格徵收開工竣工違約金。構成閒置土地,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嚴格徵收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

三、支持剛性居住需求,堅決遏制投機炒房

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其用地供應,新供應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比例不低於70%,新建商品住房要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比例。要切實防範金融風險,加強流入房地產市場資金管理。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要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在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利率方面優先滿足首套剛性居住需求;對購買二手住房且屬於家庭首套房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給予合理支持,充分發揮二手住房市場支持住房消費的作用。住房公積金優先保障職工家庭首套住房貸款需求,繼續暫停家庭第二套及以上購房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嚴禁開發企業拒絕符合規定的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

各區縣政府、市政府有關部門和單位要認真落實遏制炒房、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工作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區縣政府要切實加強領導,組織有關部門協作聯動,共同遏制炒房行為。財政、稅務部門要切實加強主城區個人住房房產稅徵管工作,對在主城區購買獨棟住宅或高檔住房的人員,以及購買普通住房的在重慶市同時無戶籍、無企業、無工作的“三無人員”,嚴格徵收個人住房房產稅。國土房管部門要嚴格審查開發企業土地競買資金來源,嚴禁利用銀行貸款、債券融資、信託資金、保險資金等資金用於繳納競買保證金;嚴格執行主城區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在主城區新購買的新建商品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2年後才能上市交易。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和市國土房管局要聯合開展個人貸款違規用於購房專項治理,嚴禁為購房者提供“首付貸”或場外配資,防範個人消費性貸款(含以房抵押貸款、網絡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金融機構要嚴格審查開發企業開發貸款資格,審慎發放開發貸款;對已經擁有2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均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繼續暫停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1年以上重慶市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具體由人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負責指導,經重慶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決議後實施。開發企業要簽訂誠信銷售承諾書,在辦理預售許可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公平公正銷售全部房源,支持首套剛需購房客戶優先選房,不得預留“關係房源”“內部房源”,不得按購房付款方式安排選房順序。

四、提升大數據運用和智能化監管水平,實施商品住房價格精細化監測預警

市國土房管局要加快建設房地產市場智能化服務監管平臺,實現商品房銷售項目認購、網籤備案和預售資金入賬全流程監管;運用大數據加強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探索商品住房價格分區統計及監測試點,完善房價、地價聯動機制。國土房管、物價部門要完善主城區商品住房預售項目備案價格市、區兩級會商機制,發揮行業協會作用,以市場為導向,以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樓面地價、建安成本等因素,制定商品住房預售項目備案價格規則,加強主城區商品住房預售價格指導,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五、優化主城區規劃佈局,引導住房和人口合理分佈

加強規劃佈局、土地供應等政策引導,遵循軌道交通引領城市發展格局、城市規劃引領土地配置的原則,做好主城區土地出讓和配套設施建設。大力疏解主城核心區的非核心功能,疏緩核心區房地產供求關係,引導產業和人口向主城核心區以外的中心組團集聚。加快主城區各中心組團教育、醫療、交通、大型購物中心等公共設施建設,促進職住平衡。

六、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提高保障性住房保障力度

加快制定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政策,逐步完善住房租賃配套公共服務。引進和支持發展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儘快形成多主體供給。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範住房租賃行為,構建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保持租期和租金穩定。提高住房租賃管理服務水平,讓承租人住得安心、放心、舒心。

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充分滿足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以及無住房的大中專畢業生、本市進城務工和外地來渝就業人員等租賃住房需求。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予以應保盡保。

七、深入開展專項整治,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

各區縣政府要組織房管、國土、建設、公安、工商、物價、金融、稅務等有關部門認真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嚴查嚴管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範商品房蓄客、銷售和中介行為;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公開曝光一批炒賣房號、收取“茶水費”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市公安局和市國土房管局要聯合開展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及時查處造謠傳謠、炒賣房號、非法集資、造假騙貸的行為,淨化房地產市場環境。

八、加強宣傳引導和市場預期管理,營造良好輿論氛圍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6月22日

重慶出臺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的政策

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 力度不放鬆

一、背景依據

重慶市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出臺措施加強房地產調控,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從出臺《通知》的背景依據來看:首先,是為了認真落實黨中央“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對標對錶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和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決策部署。其次,是為了貫徹住房城鄉建設部《

進一步做好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有關問題的通知》(建房〔2018〕49號)的精神以及住房城鄉建設部近期約談有關城市的要求。再次,是為了貫徹市委“著力穩定房地產市場,綜合精準施策,促進平穩健康發展”和市政府“實施房地產市場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要求,針對房價上漲預期較強,投機炒作之風有所抬頭等實際情況,實施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出臺本《通知》,也是重慶在5月15日出臺《關於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嚴管市場秩序的基礎上再次“出手”,調控房地產市場。一則加強系統調控、一則整治市場秩序,既著眼於短期、又兼顧長遠,前後兩份文件相得益彰,有利於促進重慶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二、目標任務

出臺《通知》就是要落實穩房價、控租金,降槓桿、防風險,調結構、穩預期的目標任務,要努力滿足剛需、支持改善需求、遏制投機炒房,規範市場秩序,防止大起大落,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

三、主要內容

《通知》明確八項措施,涵蓋了落實責任、土地、金融、定價指導、規劃引導、發展租賃住房等調控措施,是一次系統調控,政策措施實,有別於一般“打補丁式”的調控舉措。

政策措施一:建立區縣政府和市級部門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責任制,進一步落實調控責任。房地產調控是一項系統工作,需要多部門聯動配合,更需要區縣政府大力推進和實施。本《通知》與以往調控政策相比最鮮明的一個特點,就是同步印發了《遏制炒房維護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相關職責分工方案》,明確區縣政府和市級部門的主要職責,要求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實現市區聯動、各部門聯合調控、聯合懲戒,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求區縣政府落實房地產調控主體責任、促進供需平衡、保持房價基本穩定等10項責任;明確了國土房管、建設、規劃、工商、價格、公安、稅務等10個市級部門的37項主要職責,落實部門屬事責任,嚴格督促,對工作不力、房地產市場波動大、未能實現調控效果的區縣,堅決約談、問責。落實地方政府和市級部門的工作責任,有利於形成調控合力,有利於更加深入地落實分類調控、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有利於實現穩房價等調控目標。

政策措施二:努力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促進供需平衡。房地產市場受市場經濟規律影響,顯著的特徵就體現在供求關係上,供需平衡則市場穩。因此,穩市場的關鍵就在於增加有效供給,促進供需平衡。《通知》從長期、中期、短期,提出了增加供給的系統舉措。首先,從長期看,要加快編制主城區2018年至2022年住房發展規劃,合理確定住房及用地供應規模、結構、時序,引導相關資源合理配置,目的是要改善住房長期供求關係。其次,從中期看,將進一步有序實施年度土地供應計劃,加快主城區住房用地供應,保證土地供應的穩定。商品住房形成上市往往有半年以上的週期,因此保持中長期的土地供應平衡,是促進住房供需平衡的關鍵。再次,從短期看,要督促加快開工建設,要求加大土地出讓合同履約監管力度,對所有已出讓住宅用地實行全覆蓋清理、清單式管理,督促房地產開發企業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及規模開發建設和上市供應商品住房。對違約的項目,嚴格徵收開工竣工違約金。構成閒置土地,滿1年未動工開發的,嚴格徵收土地閒置費;滿2年未動工開發的,依法收回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同時,加快商品住房預售辦理,增加商品住房有效供給。供求關係是影響房價和預期的關鍵因素,促進供需平衡是調控房地產市場的治本之策,以上三項舉措將明顯改善供求關係,促進市場平穩。

事實上,今年以來,重慶的住房供應量已明顯增加。1-5月,主城區商品住房新開工面積同比增長151.7%;主城區出讓住宅用地7589畝、同比增長87.8%;1-6月中旬,主城區新建商品住房上市1411萬平方米、同比增長59%。

政策措施三:明確支持剛性居住需求與堅決遏制投機炒房並舉。在商品住房市場供應比較穩定的情況下,投機炒房需求增加會對剛需形成擠出效應,會讓剛需購房變得困難。《通知》是抓住了問題的實質:支持剛需也是遏制炒房,遏制炒房也是支持剛需,兩方面並舉會讓調控的效力倍增。

支持剛需有五大舉措:一是增加普通商品住房及其用地供應,新供應住宅用地中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供應比例不低於70%,新建商品住房要提高中低價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供應比例,解決支持剛需的供應結構問題。二是加強個人住房貸款管理,實施好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在個人住房貸款的額度、利率方面優先滿足首套剛性居住需求。三是公積金優先保障職工家庭首套住房貸款需求,繼續暫停第二套以上購房貸款,嚴禁開發企業拒絕購房人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四是對購買二手住房且屬於家庭首套房的個人住房貸款需求給予合理支持。五是開發企業要簽訂誠信銷售承諾書,在辦理預售許可後10日內一次性公開公平公正銷售全部房源,支持首套剛需客戶優先選房,不得預留“關係房源”“內部房源”,不得按購房付款方式安排選房順序。

遏制投機炒房有實招:一是落實區縣政府、市級相關單位遏制炒房、維護房地產市場穩定相關責任,共同遏制炒房行為。二是不給炒房者貸款。對已經擁有兩套住房且相應購房貸款均未結清的居民家庭,繼續暫停發放個人住房貸款;對不能提供一年以上重慶市納稅證明或者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非本地居民暫停發放購房貸款。三是人民銀行重慶營管部、重慶銀監局和市國土房管局要聯合開展個人貸款違規用於購房專項治理,嚴禁為購房者提供“首付貸”或場外配資,防範個人消費性貸款(含以房抵押貸款、網絡貸款)、個人經營性貸款、信用卡透支等個人貸款資金違規進入房地產市場。四是嚴格執行主城區新購買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限售政策,取得《不動產權證書》滿兩年後才能上市交易。五是嚴格審查開發企業開發貸款資格,審慎發放開發貸款。

政策措施四:運用大數據和智能化手段,完善房地產市場調控。由於以往智能化監管手段不足,市場的一些亂象不易發現,監管往往滯後被動。《通知》提出運用大數據和智能化手段,既有利於加強監管、規範市場秩序,又有利於調控。一是建設房地產市場智能化服務監管平臺,實現商品房銷售項目認購、網籤備案和預售資金入賬的全流程監管。運用智能化平臺,有三個好處:首先,將認購納入了網籤管理,實現了網上適時監管,防止任意更改認購;其次,實現了網籤合同即備案,縮短了從認購到籤正式合同暨網籤的時間;第三,實現定金和首付款等預售資金在簽訂認購協議和合同前進入專用監管賬戶。因此,有利於防止捂盤惜售、一房二賣、炒房號等違法違規行為,有利於杜絕預售資金到賬不及時等問題,有利於防範交易風險。二是運用大數據加強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探索商品住房價格分區統計及監測試點,完善房價、地價聯動機制。該條政策是實施系統調控、精準調控的重要基礎措施。三是完善主城區商品住房預售項目備案價格市、區兩級會商機制,在主城區繼續實施商品住房備案價格指導,以市場為導向,以成本為基礎,綜合考慮樓面地價、建安成本等因素,制定商品住房預售項目備案價格規則,指導房地產開發企業合理確定商品住房價格,防止房價大起大落。

政策措施五:優化主城區規劃佈局,引導住房和人口合理分佈。重慶受地形限制,屬於多組團發展的城市,在城市發展規劃中提出了21個聚居區。城市發展的規律就是不斷向新的聚居區拓展、形成新的城市組團,城市功能、公共設施配套、產業和人口將逐步向新組團聚集。《通知》明確了三方面工作。一是充分發揮規劃佈局、土地供應等政策引導,做好主城區土地出讓和配套設施建設。二是遵循軌道交通引領城市發展、城市規劃引領土地配置的原則。大力疏解主城核心區的非核心功能,疏緩核心區房地產供求關係,引導產業和人口向主城核心區以外的中心組團發展。三是加快各中心組團教育、醫療、交通、大型購物中心等公共設施建設,促進職住平衡。

政策措施六: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提高住房保障力度。黨的十九大報告提出:建立租購併舉的住房制度。住房租賃體現在兩個方面:一是發展住房租賃市場。加快制定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政策。構建穩定的住房租賃關係,保持租期和租金的穩定。提高住房租賃管理服務水平,提供住房租賃服務便利,讓承租人住得安心、放心、舒心。引進和支持發展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儘快形成多主體供給。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範住房租賃行為。二是實施公租房保障。逐步完善住房租賃配套公共服務,加大公租房保障力度,切實滿足住房困難的城鎮居民、無住房的大中專畢業生、本市進城務工和外地來渝就業人員等“三類群體”租賃住房需求。對城鎮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通過實物配租和租賃補貼相結合的方式予以應保盡保。

政策措施七:強調深入開展專項整治,維護房地產市場良好秩序。這是在市國土房管局《關於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通知》(渝國土房管〔2018〕282號)文件的基礎上,再次強調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有幾個方面的新舉措:一是從市政府層面要求區縣政府組織本地各部門聯動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嚴查嚴管房地產領域違法違規行為,切實規範商品房蓄客、銷售和中介行為;二是要求強化部門聯合執法,嚴肅查處、公開曝光一批炒賣房號、收取“茶水費”等違法違規典型案件。三是市公安局和市國土房管局要聯合開展房地產領域違法犯罪專項整治行動。可見這次專項治理方面的規定,更加強調了區縣和各部門職責,更加細化了專項整治的內容,突出了防炒作、防炒房等內容。

按照渝國土房管〔2018〕282號文件、實施專項整治工作一個多月來,已對9家開發企業採取了暫停網籤等行政限制措施,約談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20家,處理並曝光造謠傳謠、收取“茶水費”“指標費”的中介機構6家,相應門店被停業整頓,違規中介人員被納入失信“黑名單”,形成了有力震懾。

綜合來看,在房價總體穩定、上漲預期升溫的情況下,重慶市委市政府就快速反應、果斷決策,及時出臺《通知》,強調堅持調控目標不動搖、力度不放鬆,用加強調控與嚴厲整治市場雙管齊下的方式,遏制炒房、引導市場合理預期,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充分體現了高度的政治站位,體現了牢固樹立“四個意識”,體現了堅定落實黨中央關於“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貫徹國務院關於房地產市場調控部署的決心。相信本次文件的出臺,能有力遏制炒房、引導市場合理預期、淨化市場環境,促進重慶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關於

開展市場秩序專項整治促進房地產業

健康發展的通知

市國土資源房屋執法總隊,各區縣(自治縣)國土房管局、國土資源局、房管局,各分局,主城區各不動產登記中心,市房地產業協會、市國土資源房屋評估和經紀協會:

為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和市委五屆三次、四次全會精神,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約談有關城市以及市政府實施房地產市場系統調控和超前調控的要求,進一步鞏固和擴大調控成果,堅決制止和查處房地產市場違法違規行為,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結合我市實際,決定在全市開展為期五個月的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確保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

在鞏固2017年整頓規範房地產開發銷售中介行為專項工作成果的基礎上,2018年5月至9月在全市開展房地產市場秩序專項整治工作。採取企業自查自糾、區縣房管部門集中檢查、市局重點抽查相結合的方式,針對發佈虛假信息、捂盤惜售、惡意炒作、炒賣房號、哄抬房價、售後包租返租、違規收取“茶水費”、拒絕公積金貸款等20類違法違規行為進行專項整治,保持嚴查嚴管高壓態勢。各區縣要將專項整治與行業自律結合起來,加快推進行業誠信體系建設,實施聯合懲戒,切實規範開發企業銷售行為和房地產中介機構經紀行為。預售房源必須全部公開銷售,嚴禁預留關係房源、內部房源。要充分發揮群眾監督和媒體監督作用,鼓勵群眾直接舉證、舉報。對群眾舉報投訴,以及網絡、報紙等媒體曝光的違法違規行為,要及時進行調查、處理和反饋。要加強對違法違規線索的收集和核查,加大違法違規行為查處力度,依法查處一批違法違規典型案件,公開曝光一批違法違規企業,形成有力震懾。

二、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有效供給

三、大力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

加快制定培育和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的支持政策,鼓勵在名校、商圈和軌道交通沿線等住房需求集中區域新建租賃住房,加強競自持地塊建成租賃住房的管理,逐步提高租賃住房佔新增住房供應量的比例。引進和支持發展專業化、機構化住房租賃企業,儘快形成多主體供給。完善住房租賃信息化綜合服務平臺,提供住房租賃基本公共服務便利和綜合融資服務。加強住房租賃市場監管,規範住房租賃行為。

四、提升房地產市場智能化服務監管水平

在主城區全面推行運用“互聯網+房地產市場交易服務監管系統”,實現新開盤銷售項目的認購、網籤備案和預售資金入賬的全流程監管,將認購行為納入網籤環節管理,從源頭上減少違法違規行為;強化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管,切實防範房地產市場風險。運用大數據加強房地產市場形勢分析,提高預警預判能力。建立商品住房監測預警指標體系,因地制宜,探索商品住房價格分區統計及監測試點,建立房價與地價聯動機制,實施精細化監測預警和調控。

五、加強宣傳和市場預期引導

加強房地產相關政策宣傳,合理引導市場預期。加大對散佈謠言、擾亂市場秩序的開發企業和房地產中介機構及其相關人員的查處,依法追究有關企業和當事人的責任。

重慶市國土房管局

2018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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