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有一處敗筆

《我不是藥神》,有一處敗筆

文/金錯刀頻道 祥燎

《我不是藥神》,有一處敗筆

“警察領導,我求求你,別再查「假藥」了行麼。這藥假不假,我們這些吃的人還不知道麼?我吃了三年正版藥,房子吃沒了,家也吃垮了。現在好不容易有了便宜藥,可你們非說這是「假藥」。不吃藥,我們就只能等死。我不想死,我想活著,行嗎?”

“誰家沒個病人,你能保證一輩子不生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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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這話的人,是一位患慢粒白血病的老人,聽的人,是查辦假藥的警察,以及所有在看《我不是藥神》的觀眾。

句句戳心的臺詞,頓時令影院抽泣聲四起。這一刻,《我不是藥神》成功了。

上映首日,票房破3億(含點映場);貓眼、淘票票、豆瓣評分全線破9!這樣的風光,國產片久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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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今天12點,15萬人打分,依舊堅挺在9分

有此成績,在於它走了一條“現實主義路線”,直擊“看病貴看病難”的全民痛點。

但有一處,它與現實仍先去甚遠,那就是“原研藥公司=反派”的設定——原研藥公司藥價昂貴,普通病患根本吃不起,只能等死,因此製藥公司是在吃人血饅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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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頭粉面、油腔滑調的原研藥公司代表

這樣做,也許是為了戲劇效果,但如果不明就裡的人,因此把原研藥公司當成萬惡的資本主義,是要被打倒的對象,那《我不是藥神》的罪過可不小。

1

印度賣便宜藥,但它不是救世主

《我不是藥神》的主角程勇,他的現實原型是人稱“藥俠”的陸勇。

2002年,陸勇被查出慢粒白血病。全家沒有一個人能和他配型成功,無法進行骨髓移植,瑞士諾華生產的藥品格列衛成為陸勇唯一的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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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列衛是第一個分子靶向抗癌藥,可以將患者的5年生存率從50%提升至90%以上。然而這個藥最大的問題就是貴,貴到什麼程度?有病人描述,如果吃的藥吐了出來,他無論如何都會想辦法咽回去,因為一粒就是500塊錢。一個療程要花掉2.35萬人民幣(一個月為一個療程),而且需要終身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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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時的人均月工資僅1000多元。陸勇家境尚好,但兩年時間吃了近60萬,也已不堪重負。

在陸勇於2004年建立的QQ病友群裡,100個人中只有他和另一位病友吃得起正版格列衛。陸勇回憶:“每個月都有一兩個病友的燈滅了。”

2004年,陸勇發現印度仿製藥,價格低廉,藥效幾乎一樣,唯一的差別是沒有專利。於是他開始為自己買藥,也為別人帶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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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找藥的各種方法中,自己去印度買藥,是上策;中策,通過病友推薦尋找靠譜代購;下策,拼人品盲選網上代購;下下策,自行灌裝藥物。

前三條路,目的地都是印度。問題來了,印度的製藥產業為何如此發達?

據相關數據統計顯示,截至2015年,印度有10500個製藥單元(工廠),3000多家藥企。從規模上看,印度藥品市場規模約佔全球市場2.4%,生產的藥品數量佔比為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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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背後,離不開印度政府的強力支持與法律保護。

1970年,印度頒佈新的專利法,該法律自1972年開始生效。該法律對製藥業最大的影響體現在兩點,一是不授予藥品的產品專利、只對生產過程授予方法專利,二是大大縮短了專利的有效時間。

從此,只要你覺得藥價貴,人們買不起,你就可以無視專利,隨意仿製。

這種行徑和耍流氓無異了。但是印度政府也是沒轍,1970年前印度醫藥市場都被跨國公司佔據時,人民買不起藥,社會動盪。為了維穩,厚臉皮耍點流氓算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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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到了1995年WTO成立,印度作為主要成員國之一還簽署了《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定(TRIPS)》,還怎麼耍流氓?

印度代表就說,我們是發展中國家,需要10年過渡期。於是對於TRIPS的執行,被拖到了2005年1月1日。

“強制專利許可”來自於2001年的《TRIPS協定與公眾健康宣言》。在以下四種情況下可以使用“強制專利許可”:

第一,專利權人未實施或者未充分實施其專利。

第二,以公共利益為目的的強制許可(如戰爭,傳染病)。

第三,救濟壟斷行為的強制許可。

第四,依賴性專利的交叉強制許可。

印度正是利用了第二點,規定因國家安全、印度傳統、公共健康等原因,國家可以對專利實施強制許可。

這套組合拳一出,印度正式成為“世界藥房”,全世界1/5的仿製藥都來自於它,其中還有一半出口至第三世界,甚至歐美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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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正如《我不是藥神》中原研藥公司的律師所說,“救了你們命的不是印度格列寧,而是瑞士格列寧。”如果沒有原研藥,何來仿製藥?

印度這種我窮我有理的做法,惠及全球,但令原研藥公司很受傷。

2

藥企賣高價藥,迫不得已

對於正版藥的高價,有人這樣解釋,“靶向藥之所以昂貴到要賣幾萬元,那是因為你能買到的已經是第二顆藥,第一顆藥的價格是數十億美金。”

有數據統計,藥物從最初的實驗室研究到最終的上市,平均要花費12年時間,66.145億元人民幣,6587個實驗,423個研究者,最後得到1個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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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大藥企在1997年~2011年的研發成本

例如,《我不是藥神》中“格列寧”的原型“格列衛”。這款藥物,從發現靶點到2001年獲批上市,瑞士諾華整整耗費了50年的時間,投資超過50億美元。

從1997年到2011年,諾華公司一共在研發新藥上投入了836億美元的成本,其中只有21種藥成功獲批上市,平均每粒新藥耗資近4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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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誇張地說,一個新藥物的誕生,完全是從無到有,可能比你中彩票還難。從新藥立項到產品上市,成功率不到2%,其餘98%的項目血本無歸。一般來說,新藥從研發到上市的過程中需進行的工作包括:

藥物臨床前研究(藥物的合成工藝、提取方法、理化性質、純度、劑型選擇、處方篩選、製備工藝、檢驗方法、質量指標、穩定性、藥理、毒理、動物藥代動力學研究等)

申請獲得臨床試驗批件

進行臨床試驗(包括生物等效性試驗)研究

新藥申請

獲得新藥證書和藥品批准文號

進行藥品生產

上市後監測

每一個環節都不能出錯,否則就前功盡棄,之前投的錢完全打水漂。

例如,最開始要找到具有潛力的新化合物,這就得花上2到3年,無異於大海撈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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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臨床試驗審批,過程很複雜,而且每一步都存在著失敗的可能,有報道稱其總體失敗率超過了90%。

而到了臨床試驗,還需要花費3到7年。臨床試驗分為I、II、III、IV 期,主要為了證實或揭示試驗藥物的作用、不良反應及/或試驗藥物的吸收、分佈、代謝和排洩,目的是確定試驗藥物的療效與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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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你覺得你的新藥沒問題,但你還得過審批這關。審批不過,之前十多年的努力,數十億資金的投入,還是得打水漂。

而且很不幸,新藥的審批是最嚴格、最耗時的,通過率相當低。當提交新藥申請時,要提供所有能收集到的科學資料,這份材料通常能多達10萬頁!而由於材料過多,有些地方不規範,也會加長審批時間。

就算能上市,如果被發現在研究中沒發現的嚴重不良反應,新藥還會被強制下架。

新藥研發週期長、風險高,且投資巨大,一個不小心分分鐘破產。

所以相比這些跨國藥企,中國藥企敢去研發的,可謂鳳毛麟角。迄今為止,除了屠呦呦的青蒿素,中國沒有出過任何一款國際公認的化藥新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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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呦呦

塔夫茨藥物開發研究中心2013年的統計數據顯示:全球前十強藥企的研發投入佔銷售額比例為17.8%,高達603.9億美元,而國內前十強藥企研發投入僅為銷售額的1%,約為3億美元。即便是這1%,究竟有多大水分,也不得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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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的數據顯示,我國95%的化藥是仿製藥。靠仿製藥也能活得滋潤,何必去自討苦吃?

就算是仿製藥,質量也不容樂觀。有句老話叫做,“安全無效是好藥”。

最後,在中國,真有這資金、實力、耐心,還不如搞房地產呢。就算你牛,搞出了個新分子,上面的人也未必敢批,還是功虧一簣。

3

高價藥是人血饅頭嗎?

當一個新藥成功上市,它的專利期也只有10年左右,過了專利期,你的藥就是大家的了,誰都能仿製。

藥企要在10年時間把投資的錢賺回來,還要賺未來研發的錢,藥價低不了。

誠然,有些藥企在專利期間會定下天價,利用壟斷追求暴利,畢竟能賺100億,為什麼要只賺50億?比如輝瑞的立普妥(Lipitor),年銷售額就曾經達到120億美元。而藥品生產成本極低,這120億美元幾乎是純利潤了。

但縱然他們是靠壟斷新藥為生,是吃人血饅頭,如果沒有他們研發,可能現在慢粒白血病也是絕症。如果罔顧藥企利益,最後損害的是未來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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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人命關天。想活下去,也是最原始的本能。藥企、患者、藥商,永遠不能用簡單的誰對誰錯來劃分。

現在再去看看印度。在專利保護日益完善的今天,它想再耍賴也難了。但這麼多年來,印度並沒有止於簡單的仿製,而是建立了一套與歐美監管標準接軌的藥物生產規範,提供了產業升級的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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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太陽製藥公司在孟買的研發中心

再看中國藥企,反倒裹足不前。

這倒還不是最大的問題。患者最關心的,也不是國內藥企是否有研發能力,他們關心的是:

何時能吃上便宜藥?

何時像《流感下的北京中年》那樣的文章不會再刷屏?

何時不會再因病致貧,中產變無產,無產被碾壓?

“這世上只有一種病,窮病。” 我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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