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点通知》一

《公安部消防局2017年工作要点通知》一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两个稳定的目标,以深入推进四项建设为载体,以创新社会消防治理为突破,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风险防控,着力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的社会火灾防控体系,坚持政治建警、从严治警,大力提升公安消防部队履职能力,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一、以推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为核心,着力构建责任明晰、无缝对接的责任体系

1、强化党委政府领导责任。提请国务院组织对省级政府年度消防工作进行考核。报请国务院办公厅出台《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推动各级政府制定实施十三五消防规划,将消防工作纳入地方目标责任考核、日常检查、政务督查内容,保障消防工作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淮动各地习粼肖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纳入综治平台,建立完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组织,年内80%的乡镇(街道)消防安全网格实现规范化管理。

2、落实行业部门管理责任。推动各级消防(防火)安全委员会实体化运行,健全消防安全情况通报、会商研判、联合检查等机制,督促行业部门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督促有关部门强化源头管控,推动完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终身负责制。推动行业部门落实行业消防管理标准,开展示范建设和抽查验收。

3、严格社会单位主体贵任。推动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评估、消防管理人、建筑消防设施定期维护保养、火灾隐患法人承诺整改等制度和六加一措施,落实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全面提升消防安全四个能力。推动大型企业集团试行企业消防安全经理人制度,,督促石化行业、超高层建筑、轨道交通、超大综合体建筑严格落实火灾防控措施。推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逐步配备注册消防工程师,推动将单位消防安全纳入社会诚信体系。

4、切实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推动地方政府出台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有关规定,建立完善消防工作约谈和问责机制。完善火灾事故分级调查处理制度,重点推动市、县级政府加大对较大和一般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力度。依法加大失火罪、消防责任事故罪两案的侦办力度,做到每案必查,倒逼责任落实。

二、切实强化火灾防控工作。坚决顶防和遏制重特大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5、加强火灾风险评估工作。落实消防安全形势定期分析研判制度。推广北京、上海、山东等地做法J指导各地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高风险源调查评估。切实找准辖区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火灾高风险区域,报党委政府研究针对性措施逐步解决,年内省会(首府)和副省级城市全部完成评估工作。完善火灾预警发布机制,及时向社会预警重大消防安全问题,引导全社会共同做好火灾防范工作。

6,加大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力度。继续开展夏季消防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推动二创建消防安全社区活动,提请国务院安委办组织开展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开展使用领域消防产品和装备监督油查。指导各地坚持问题导向,因地制宜开展专项治理。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用够责令三停、临时查封、行政拘留等手段,严厉查处消防违法违规行为。指导各地挂牌、曝光一批重大和区域性火灾隐患。提请国务院安委办、中央综治办挂牌督办一批各地久拖不决、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

7、做好重大活动消防安全保卫,制定大型活动消防安保工作指导意见。围绕党的十九大、北京高峰论坛、厦门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北戴河暑期保卫、博鳖亚洲论坛、中阿博览会和全运会等重大活动消防安保,提早谋划、超前部署、牢固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落实群防群治和1、3、5、10灭火救援、跨区域增援等超常措施,确保活动期间涉会场所及核心区不冒烟起火、活动举办省(市)不发生有影响火灾、全国不发生重特大火灾。

9、强化社会化消防安全培训。推动将消防安全纳入党政干部和公务员培训内容。年内,组织对各级党政机关、行业部门、国有企业以及街道乡镇、社区负责人全部培训一遍;分级分批对重点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培训一遍。全面推进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鉴定。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鼓励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等方式改进消防宣传培训工作,推动地级市普遍建立社会消防培训机构或培训点,县级以上行政区域建成不少于1个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进一步规范中国消防博物馆和消防站开放工作,随时接受群众参观体验。

三、积极推动宜昌会议精神贯彻落实,着力提高消防工作科技化、信息化水平

10、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加强顶层设计,制定科技强消实施方案,明确发展方向和任务目标。加快构建基于大数据,依托智慧城市、综治平台的社会化消防安全治理平台,推动智慧城市建设试点全部将智慧城市纳入建设内容。借助公安视频监控平台、社会单位视频平台等,先行在公安视频联网应用示范试点城市建设可视化的火灾现场监控系统。完善城市重大火灾事故和地质性灾害事故救援应急通信系统。

11、强化信息数据深度应用。指导各地制定实施十三五消防信息化规划和年度工作方案。开展消防大数据建设试点.培养官兵大数据思维。完善部门间数据交换共享机制,建立全国大型化工、核电站、水库、超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地震带等基础数据库。在部分地区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火灾风险预测系统。以实战化指挥平台建设为牵引.加快各级消防指挥中心软硬件升级,提高实战指挥、综合研判能力。突出数字化预案编制应用。年内总队、支队数字化预案制定率达到50%,大中队制定率达到30%。开发电子沙盘系统并应用于对指挥员的培训考核。深入推进消防执法信息化建设,利用大数据和移动互联网等技术改进执法监管模式。

12、提高火灾物防技防水平。指导直辖市、省会市、计划单列市和有条件的城市运用物联网技术建立消防远程监控系统,建成后70%以上的火灾高危单位接入系统。推动居民家庭、小旅馆、群租房、三合一等场所安装简易喷淋和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全年新增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装置100万个。推动电气防火设施研发,安装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充分发挥四所一中心的作用,加快40兆帕空气呼吸器、火灾预警系统及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等科研成果推广应用,开展城市重特大火灾防控与治理关键技术科研攻关.依法全面落实消防产品市场准入制度。

四、瞄准能打仗、打胜仗推进灭火救援能力建设

13、强化六熟悉和实战演练。制定下发实战演练导调与考核要点,指导各地落实《辖区情况熟悉与实战演练规定》.规范日常熟悉演练工作。加大熟悉演练力度,年内总队、支队分别针对高层建筑、轨道交通、石油化工、城市综合体开展不少于l次的灭火救援实战演练。执勤中队每周至少2天进行辖区熟悉和演练。组织中部地区地震救援技术演练。制定出台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联勤联训指导意见,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灭火救援能力考核评价。

14、提高训练水平和指挥能力。制订全国性的岗位练兵活动方案,修订下发《灭火救援业务训练与考核大纲》、《执勤战斗条令》,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执勤训练工作。实行火场指挥长负责制和初级指挥员持证上岗。年内执勤中队干部、支队指挥员持证上岗率分别达到100%、50%。举办危险化学品处置、绳索救援技术、年度战例研讨等专业培训,继续组织基层战训骨千赴港培训,参加上合组织、东盟地区论坛框架下演练、培训活动。加强灭火救援专家组建设,发挥其在重大灾害事故现场的辅助决策作用。

15、持续攻关特殊疑难火灾事故处置难题。加强高层、地下、大跨度大空间建筑、石化单位灭火救援技战术研究,优化作战行动模式,编制下发技术指南,定期召开研讨会交流推广经验。在上海、北京、大连、南京、重庆、武汉等地逐步组建国家级的高层、地下、化工和地震、水域等专业处置队伍.关键时刻全国统一调派。指导各总队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疑难灾害事故处置规程,按灾情分布和风险等级分类组建专业救援队伍。

16、加强消防装备和战勤保障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基本防护装备、救援器材和常规罐类消防车统型工作。为部分地区配备(储备)特种运输、防护、保障装备,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配备抢险救援消防车辆。指导各地结合辖区实际,配备远程供水、举高喷射破拆排烟、装卸挖掘等大功率消防车辆装备和工程机械。修订《应急物资储备管理办法》,完成30%的战勤保障中心、60%的总队战勤保障基地和75%的支队战勤保障大队建设任务,基本建成战勤保障三级指挥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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