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學生看「史上最嚴減負」:別再雷聲大雨點小

中学生看“史上最严减负”:别再雷声大雨点小

最近,號稱“史上最嚴減負令”出臺了。這讓我半是欣喜、半是忐忑。

欣喜不言而喻。作為有切膚之痛的中學生,我時不時會和小夥伴們吐槽某些校外培訓機構,這次,我要給“減負令”點上一個大大的贊。忐忑的是,這次“減負”會不會又半途而廢?我希望,培訓機構能從此“痛改前非”,規範運作,而不是在短時沉寂後,滿血復出。

當然,我不認為培訓機構就是“敵人”或者洪水猛獸。以英語為例,如果能在培訓機構與口音純正者一起練習口語和聽力,對我還是很有幫助的。挑戰在於,機構和家長的“醉翁之意”可能不在於提升英語交流能力,而在於提高一張張考卷上的分數。

我們需要的是什麼?一個成長過程中的陪伴,一個培訓新知識技能的導師。他們為學校課程“做加法”,培訓我們掌握更多的知識和技能,而不是對學校課程“做乘法”,將“讀書百遍其義自見”變為“讀(同一本)書萬遍”,祭出題海戰術,讓我們成為答題機器人。

滿足這個小小心願,機構原本做得到,還能做得好。我認為,“減負令”不應糾結於“要不要”培訓,而要關注在培訓內容和方法上“怎麼做”。

在“怎麼做”的問題上,有關部門已經給出了路徑。其成敗很可能取決於規則是否足夠詳盡、具體、有操作性,當下,最緊要也是最欠缺的,是劃出一個清晰的“禁區”。比如,六年級的學生,培訓時就不能涉及八年級的知識內容。應該有一份培訓大綱,框定機構對不同年級進行培訓的內容,不能越界。就像學校一樣,六年級不能講八年級的課,而一旦越界,違者將受到懲戒。

只有讓機構遵守明晰的教學邊界,每一次培訓都有章可循,減負才能雷聲大雨點也大。如果只是一個籠統的、可左可右的、原則性的規定,就可能成為任由有關部門、機構和家長揉捏的“泥人張”,最後在一些“你懂的”的過程之後,禁區失守。

除了用操作性強的法規劃出“禁區”之外,還要讓大家熟悉規則。法規應該明文規定,機構應事先規範、公開培訓的詳盡內容和方式,如果暫時難以做到,也應實行備案。減負進程中,如果我們作為受訓方,尚不能清晰地感知和理解哪些是培訓禁區,“黑哨”就難以避免,奧數或許會換一身馬甲,再度出山。

我們希望清晰地知道,自己在機構可以學什麼,不可以學什麼,在各類機構的總時間不能超過多少。我們也希望知道,一旦機構違規,有什麼渠道可以讓執法者知道。而一旦舉報屬實,違規的機構就要受到懲罰,否則,“史上最嚴”或將淪為笑柄。

同時,我希望能雙管齊下,對《青少年權益保護法》及相關配套法規進行完善。比如,清晰界定我們的“休息權”,明確每天的睡眠不得因為非自身的原因而少於七或八小時。如果有了法律這道“免訓金牌”,就能限定我們上課、培訓、作業的總量,就能更好地實現減負的終極目標。

從這個層面看,以後會不會經常看見“中小學生在地鐵酣睡”的照片和新聞,就是檢驗減負成效的試金石。我期待並相信,“史上最嚴”不會是一次“你想多了”的老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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