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說中的霸王條款,當今NBA只有三人擁有,一人憑此坑死雷霆

隨著時代的發展,NBA自由球員之間的流動也愈加頻繁。從以前幾乎不會出現球員換隊到現在這個現象變成家常便飯。但是,儘管球隊可以隨心所欲地選擇交易對象,甚至把球員當成商品來衡量其價值,但他們依舊不能無視球員的意見,隨意就完成交易。這有賴於NBA著名的“霸王條款”——所謂的交易否決權。當然,交易否決權並不是人人都可以擁有的。這是有條件限制的。真正的交易否決權是添加再球員合同中的。球員必須具備8年以及以上的NBA球齡,為球隊征戰四年,稱為不可交易條款。至於另外一種否決交易的權力則是在短期一年合同情況下的交易否決權,還遠遠達不到“霸王條款”的稱號。不過縱觀NBA聯盟,近70年來,也只有科比、鄧肯、加內特等人才擁有。那麼接下來小編就和大家一起侃一侃關於這個霸王條款的擁有者吧!

NO.1 諾維斯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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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維斯基對於小牛(現更名為獨行俠)的意義,就只有四個字可以形容,“一人一城”。他和科比、鄧肯組成了21世紀NBA最另類的三面旗幟。分別豎立在洛杉磯、聖安東尼奧和達拉斯這三個地方。帶領球隊獲得隊史第一座總冠軍的諾維斯基已經為球隊付出了一切,也帶來了數不盡的榮譽。NBA最感性的,也是最具代表性的球迷老闆庫班更是放言要讓諾維斯基呆在小牛/獨行俠的時間超過科比在湖人的時間。他毫不吝嗇地為老將諾維斯基開出千萬合同,堪稱NBA最具良心的老闆。他和諾維斯基更是非常好的朋友關係。給以諾維斯基交易否決權權更加只是一種形式,因為無論如何庫班都不會交易這個球隊大功臣的。

NO.2 勒布朗詹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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勒布朗的交易否決權來自於他的騎士2.0時代。雖然詹姆斯此前曾遠離家鄉克利夫蘭,前往了邁阿密打球。並且因此與球隊老闆和管理層關係破裂。但是從熱火迴歸的詹姆斯連續四年帶隊打進總決賽,並且奪得了隊史第一座總冠軍。為了表彰他的榮譽和功勞,管理層毫不吝嗇地給他交易否決權。當然,騎士自然也不會想到去交易詹姆斯,相對於只籤1+1合同的詹姆斯而言,他的決定遠比騎士的更加重要。騎士只會千方百計去留下這位隊史第一人,而不會想到去做什麼沒有意義的交易。

NO.3 卡梅隆安東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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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東尼從新秀賽季就保持著場均20+,此後更是一直以進攻萬花筒在聯盟著稱。從丹佛來到紐約的甜瓜也有著短暫的輝煌時刻,因此,為了留下這位實力球星,紐約尼克斯管理層用一份大合同和交易否決權留下了甜瓜。然而誰曾想到這就是悲劇的開始。甜瓜依然一如既往地視得分如砍瓜切菜,儘管飽受傷病困擾,爆發力大不如前,但柔和的手感依然讓他維持著出色的得分能力。但是尼克斯卻打得一年不如一年,一年比一年爛。甜瓜也被視為典型的爛隊刷子。這個賽季初,急於甩出甜瓜的大合同的尼克斯費盡心力說服了甜瓜不動用交易否決權將他交易到雷霆。

傳說中的霸王條款,當今NBA只有三人擁有,一人憑此坑死雷霆

​雷霆以為得到了一個全明星,誰知道瓜哥在雷霆遭遇了人生最大的低谷,導致雷霆管理層的決策結果最終被證實是失誤的。而最糟糕的是握有交易否決權的甜瓜還佔據著2800多萬的合同,此前他已經表示不會跳出合同。這意味著雷霆沒有任何辦法阻止甜瓜留隊。真的是自己犯的錯,含著淚也要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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