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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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此前看片名,我一直以為《我不是藥神》是喜劇片,直到看完電影,仍把片名誤記成《我不是神藥》。

片中,一位身患慢粒白血病的老奶奶,吃高昂正版藥多年,已經把房子吃沒了、家庭吃垮了,面對警察咄咄逼人地追查廉價仿製藥,她顫顫巍巍地說出“我不想死,我想活,行嗎”時,看得人十分痛心。百姓在患病以後,活命的希望,只能寄託於聖徒一樣的走私藥商和槍口抬高一寸的執法者,而這些在現實中哪有那麼多啊。

我不禁想起西安搖滾樂手王建房的那首《在人間》:“會有柏林牆,出不去。一生與苦難,做鄰居。偉大時光奪走你什麼。在人間,有誰活著不是一場煉獄……”這首歌前不久已經被下架,可那些苦難仍然“在人間”上演。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我不是藥神》片中雖然穿插有不少喜劇橋段,卻因直抵現實的刻畫,賺取了不少眼淚,贏得了幾乎一邊倒式的讚譽,票房也是一路躥升。由於影片是根據早年的“陸勇案”改編,很多人把它和韓國影片《素媛》、《熔爐》相比較,認為同樣是改編自真實事件,《我不是藥神》毫不遜色。在嚴苛的審查制度下,《我不是藥神》儼然成了國產電影的希望。

其實,非得把《我不是藥神》跟一部外國片子做平行比較的話,可能還是使馬修·麥康納獲得2014年奧斯卡、金球獎影帝的那部《達拉斯買傢俱樂部》。這兩部片子在題材上更為接近,甚至《我不是藥神》在某些地方對《達拉斯買傢俱樂部》還可能存在借鑑。

(以下涉及部分劇透,沒看的朋友建議邊看邊忘記)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我不是藥神》講述的是生活、婚姻一敗塗地的上海小市民程勇(徐崢飾),他賴以生存的賣印度神油的門店生意慘淡,還不斷遭遇房東索租。這時慢粒白血病患者呂受益(王傳君飾)找上門,請求他到印度代購一種治療白血病的仿製藥格列寧。印度的仿製藥價格在兩三千左右,而國內醫院有售的正版格列寧,價格則高達四萬多,兩種藥效果幾乎沒有差別。程勇在掙扎了一番後,出於攫利、翻身的動機,冒險去了印度,走私仿製藥。回國後,程勇果然一夜暴富,併成功拿到了印度格列寧的中國代理權,進價只需500元,他以5000元價格賣出。賺得盆盤缽滿後,程勇把病人和代理權轉給了曾經賣真“假藥”的騙子。那幫專業騙子曾經賣的是用澱粉做成的、毫無藥效的假藥,得到仿製藥後,迅速把價格提升到一萬甚至是兩萬,以至於遭到病友舉報,仿製藥的供應也就此中斷。程勇在得到騙子的幾百萬轉讓費後,辦了一家制衣廠。他生意風生水起時,得知此前隨他一起銷售仿製藥的呂受益因為仿製藥的中斷導致病情惡化,悲慘死去。程勇因此“洗心革面”,重新販賣仿製藥,並定價500元,分毫不賺。到最後,他更是直接贈送,分毫不取,決心要把以前從病友那裡賺的都還回去。然而,仿製藥雖然有效,卻因未納入國家藥品管理機制,仍被視為“假藥”。最後,程勇跟那些專業騙子一樣,落入了法網。

《達拉斯買傢俱樂部》的主人公羅恩·伍德魯(馬修·麥康納飾)則是一名艾滋病患者,他觸碰違禁藥的初衷只是為了求生,組建“買傢俱樂部”銷售鏈只是順便賺錢。這點跟《我不是藥神》主人公原型陸勇挺接近,陸勇本身也是白血病患者,只是據說陸勇並沒有賺錢的目的。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羅恩·伍德魯跟《我不是藥神》中的程勇都是生活潦倒的底層人,人設上可能有所借鑑,畢竟《我不是藥神》主人公原型陸勇並不貧困,而是一個企業老闆。生活在西方世界,又沒有家庭牽絆,羅恩·伍德魯自然比程勇更奔放一些。他的職業是電工,卻熱衷牛仔文化,抽菸、酗酒、吸毒樣樣都行,還經常參加牛仔競技大會,在競技場都忘不了亂搞男女關係,難怪有人稱他是“白人垃圾”。羅恩·伍德魯以及跟他一起混的那一撥人,都是十分歧視、恐懼艾滋病和同性戀的人,然而,他在診斷為艾滋病後,也切身感受到了社會對艾滋病和同性戀的歧視。而且,在艾滋病群體中也存在歧視,同為艾滋病患者,異性戀歧視同性戀,白人歧視黑人。異裝癖、同性戀者雷恩,作為羅恩·伍德魯(傑瑞德·萊託飾)的創業夥伴兒,他也照樣歧視不誤,雖然後來在磨合中,他們的關係發生了微妙的變化。另外,羅恩·伍德魯和雷恩一起在街頭賣藥的場景,跟《我不是藥神》程勇和呂受益賣藥的場景也如出一轍。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其實在《我不是藥神》中,也不乏歧視。程勇見病友們戴著口罩說話,就莫名地表現出很厭惡。思慧(譚卓)為給患白血病的女兒籌錢,曾在夜場跳脫衣舞,程勇估計覺得跟她睡一覺也不違背什麼,便藉著酒勁兒,把自己“送”到了思慧家。到了脫衣服時,程勇又幡然悔悟,放棄了對思慧的“凌辱”,這也使得思慧在送走程勇後,露出了溫情一笑。

回想起來,《我不是藥神》真是處處充滿溫情,程勇的轉變,警官的同情,病友間的團結……雖然影片暴露了不少社會問題和制度缺陷,可基本在溫情中得到了解決,最後在制度上也得到了改革和修正。況且,影片反映的都已經是過去那麼多年的問題,所以,新時代的審查制度又豈會拒之?這更能體現這個制度修正問題的能力,這正是新時代的制度自信。這部電影即使不少人看哭了,心裡也還是充滿希望和溫情的,畢竟一切都在變好,而且下一個問題還沒有出現——出現了一時半會兒也不容易知道。

然而,《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中的艾滋病患者們似乎並沒有那麼幸運,沒有遇到一個“溫情”的國家。藥管局(FDA)查封了羅恩·伍德魯存藥,罰了他10萬美元,還出臺新規,限制美國公民攜帶藥品入境的數量,而美國官方的治療艾滋病的藥物還在試驗、論證階段。現實冰冷如霜,他們“俱樂部”的患者們只有抱團求生。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達拉斯買傢俱樂部》中,由於羅恩·伍德魯採取的是會員制,繳費入會,免費發藥,所以表面上並不存在銷售行為,所以他並沒有受到法律的“審判”。但是,最後,羅恩·伍德魯表示不服,他覺得FDA失責,一紙訴狀,將藥管局推上審判席。雖然羅恩·伍德魯得到了敗訴,但是還是贏得了道歉,法官如是宣判:“FDA的成立是為了保護人民,而不是阻止他們獲得救助。有時候我們的法律制定得不合情理,如果一個人被確認已經病入膏肓,他們應該有權使用他們認為會有幫助的方法。但法律不是這樣,對不起。”而後,在非法的“買傢俱樂部”的推動下,美國的艾滋病審查機制也進行了改革。羅恩·伍德魯由最初醫生診斷的“只剩30天可活”,多活了七年。

《我不是藥神》中,主人公程勇則受到了法律的“審判”,贏得五年刑期,減刑至三年後出獄。該片主人公原型陸勇雖然情節較輕,也受到了“審判”,只是最終被“不予起訴”,無罪釋放。無論是片裡片外,制度和政府顯然都有著缺陷和問題,但他們相信能得到自我修正,他們可以寬宏大量放過你一馬,卻無人可以對他們進行“審判”。

《藥神》和《達拉斯》:兩個國家的“審判”

兩部影片中,同樣都是“法不容情”,只不過彼岸的法是獨立的,它對上對下都不能“容情”;而此岸,法是站在上面,俯視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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