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看待「性」

性是上帝設立的,本是美好的。基督徒的身體是聖靈的殿,如果我們在性上犯罪,就是與基督分離,這是很可怕的。

怎樣保守性的純潔?怎樣合乎聖經地看待婚姻?我們來看看聖靈藉著使徒保羅的教導。

現今,性純潔並不被看重。我們可以從艾滋病的危險,和婚外性行為的嚴重後果看到這一點。也許,我們可以找出一些有利數據,證明不曾婚前同居的夫婦,較之曾經婚前同居的夫婦,婚姻關係持久的機率稍大一些。然而這一切的說法,都無法抵擋人對性的慾望。

我們生活在一個對性痴迷的文化中,同時又缺乏足夠有說服力的理由,讓我們去追求貞潔,或築起堅固的牆,將性的自由保守在婚姻的界限內。

有責任心固然是好的。我們告訴自己,“不要這麼做”,並請別人幫助自己信守諾言。當然,在這方面,我們也可以尋求更多支持,但我們更希望真理的教導,來給予我們勸勉和激勵。

我們的責任心需要更強有力的真理基礎。例如,面對兩位看上去彼此愛慕,且開始有一些性愛舉動的單身成年人,我們該說些什麼?這樣做真的有問題嗎?沒有人會因此受到傷害。即使兩人的性生活很活躍,似乎也不會帶來永久性的傷害。並且性的感覺是這麼好!難道上帝真的會對這種事如此在乎嗎?

哥林多:在性方面與我們的時代

臭味相投

當然,我們的文化背景並非獨有。任何一種文化都痴迷於性;程度不同而已。

新約時代的哥林多就對性極度痴迷,是整個羅馬帝國幾個色情氾濫的城市之一。肆意濫交在這裡司空見慣。在妓院、旅館、公共浴室、小酒館,隨處都有性事。奴隸通常被作為其主人或主人所選之人的性工具。對於擁有人身自由的婦女,性服務的收入被用來貼補家用。

當然,與此同時,也有發生在無婚姻關係的兩人之間的、隨便的、無償的性行為。如果有哪個群體需要具有說服力的理由,去抑制他們對性的慾望,那就是哥林多人。

保羅對哥林多信徒的教導:

哥林多前書6:12-20

在使徒保羅寫給哥林多信徒的第一封信中,有一段關於性的教導。在該段經文的結尾,保羅勸告說:“要遠避淫行”(哥林多前書6:18)。請格外留意保羅給出這一勸告前,所說的每一句話。

我們期望,保羅說明他給出這個有關性的勸告的理由,也期望這些理由足夠充分。同時,我們也期望,這些理由是和耶穌基督的福音直接相關的。

保羅教導說,基督的死和復活改變了一切——我們如何工作,如何娛樂,如何使用錢財,如何與人相處。罪既然已經死了,這死就關涉到每個方面。基督的國度給屬這國度的一切,帶來意義和生命——這其中,當然也包括性。

也許有人會傾向於,把性當作個人的隱私,但如果神的國不談及性,我們又會感到失望。我們不願受約束的本能或許首先會贊同性自由,

然而,當性過多地佔據了我們的心思意念,我們又怎會對構建我們世界觀的——神的話語——給予足夠的重視呢?當然,這就觸及到了聖經全備性的問題。如果神的國根本不談性,我們的信仰就只是關乎“永恆”,而非關乎“此刻”。

透過整卷哥林多前書,保羅在建立新教會的界定標準。新國度中的兒女,有了一個新的身份。在第六章,保羅講到新國度中,性的特別之處;同時講到,基督的國度如何將我們的性,帶回神起初為它設立的界限中。

在縱慾的文化中,幾乎不存在性的界限。保羅的教導,聽起來似乎是在束縛我們。但不要忘記,保羅不單單是想約束人已經失控的情慾。他看到哥林多信徒所擁有的新的性情,他們成為新人,擁有新心。保羅想要告訴我們,我們當怎樣去生活。

正確看待“性”

正當我們為著性這件事掙扎不已時,保羅指出了一條正確、符合真理、良善和合乎常情的路。

他從引用一段很好的教導開始,但這段話常被人誤用。

“凡事我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哥林多前書6:12)

也許,保羅在此,是在引用他自己談到信徒的自由時,所說的話:“凡事都可行。”若是這樣,他所說可行的事,最有可能是指著潔淨或不潔淨的食物。對猶太人來說,食物上的禁戒,是他們將自己和外邦人分別開來的顯著標志。教會成員也就食物的問題進行過激烈的討論。

保羅在第10章談到食物的問題時,用到了幾乎完全一樣的話。他指出,他有關於食物的教導,不能應用在性的不道德這件事上。食物是個小問題,但性不是。食物與信徒的身份無關,但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則關乎永恆。

“食物是為肚腹,肚腹是為食物;但神要叫這兩樣都廢壞。身子不是為淫亂,乃是為主;主也是為身子。”(哥林多前書6:13)

這裡可以明顯看出,保羅在拿性和食物做對比。他以這句與飲食有關的習語,以及食物缺乏永恆價值這一事實,與明顯具有精神(或屬靈)意義的性行為做對比。

保羅指出,飲食上的禁戒,關乎進入我們身體裡的東西。而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是更重要的事,因為它會顯出,我們對誰忠誠。我們對性的慾望,直接、即時地表明,誰作我們的主人。

正確看待“性”

接著,保羅將兩個神學性的重點,放在一起來講:與耶穌基督聯合,以及耶穌基督的權柄或主權。

與基督聯合,可以說是保羅的神學觀念的核心,也是他對新約聖經的重要貢獻。耶穌的主權,則在新約聖經所有作者的書卷中都曾提及。保羅將這兩個至關重要的論題放在一起,為要說明,一切性行為都具有真實的屬靈意義。

“並且神已經叫主復活,也要用自己的能力叫我們復活。豈不知你們的身子是基督的肢體嗎?我可以將基督的肢體作為娼妓的肢體嗎?斷乎不可!豈不知與娼妓聯合的,便是與她成為一體嗎?因為主說:‘二人要成為一體。’但與主聯合的,便是與主成為一靈。”(哥林多前書6:14-17)

保羅歸信基督之前,就像許多希伯來人一樣,期待有一天,聖靈澆灌凡有血氣的(約珥書2:28),並且神將人的石心換為肉心(耶利米書31:33;以西結書11:19)。而他最大的期望,也與神真正賜下的相差甚遠。

新的以色列民所要接受的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保羅藉著信,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卻仍然活著(加拉太書2:20)。藉著在基督的死和復活上與他聯合,基督一切的好處和他許多的苦難,現在都是我們的了。

我們與基督的聯合,是透過聖靈在我們身體中的內住。由此,保羅指出哥林多教會神學觀念上的一個漏洞:即,如果與基督的聯合僅是屬靈層面上的,那我們如何對待自己的身體,就是個人的事了。

然而事實上,保羅指出,我們是耶穌基督身上的肢體。藉著神的大能,我們得以與復活的基督聯合,這聯合既是靈性上的,也是身體上的。

那麼,我們怎能萌生與娼妓聯合的念頭呢?當基督的一個肢體通過性與娼妓聯合時,他首先是與基督隔絕了。他與基督以外的其他人聯合時,就像是被截下來的肢體。身體既依附於一夜情的性伴侶,又與基督聯合,這是不可能的。

我們可以用婚姻來類比與基督的聯合,儘管這個類比不是完全貼切。不論已婚還是單身,我們與基督的聯合都是一種“動力十足”的婚姻。這份新的關係,要求我們將身體和心靈都歸給基督。

正確看待“性”

接下來,是保羅關於擁有主權或權柄的所有權的教導。聯合帶來權柄。也就是說,我們所聯合的對象,對我們有權柄或主權。當我們與基督聯合時,他就對我們享有權柄。若與娼妓聯合,她也對我們有權柄。並且在接下來的一章,保羅說道,當我們與配偶聯合時,他(她)對我們有權柄(哥林多前書7:4)。

不道德的性行為,使得性伴侶對我們擁有權柄。我們從屬於那個人,並且,因著在婚姻之外發生性關係,我們就不屬神了。藉著讓我們看到,不敬虔的性行為有多麼嚴重,保羅規勸所有已接受聖靈的人,要不惜一切代價,避免不道德的性行為。

“你們要逃避淫行。人所犯的,無論什麼罪,都在身子以外;唯有行淫的,是得罪自己的身子。”(哥林多前書6:18)

我們若持續地犯某些罪,這些罪會使我們與神的國隔離。保羅列舉出這些罪:拜偶像,姦淫,同性戀,偷竊等等(哥林多前書6:9)。不過,性方面的罪,卻具有其特殊性。它把我們從基督“裡面”給“扯出來”,使我們的身體與娼妓聯合。我們以身體與基督聯合,但當我們把自己的身體給別人時,就與基督隔開了。當然,悔改會帶來赦免。

不道德的性行為不是不可赦免的罪,但它卻具有如此的威力——使人與基督分離。保羅也特別指出:這項罪,是比其它所有的罪更嚴重的。

正確看待“性”

保羅用殿的比喻總結他的教導。

“豈不知你們的身子就是聖靈的殿嗎?這聖靈是從神而來,住在你們裡頭的;並且你們不是自己的人。因為你們是重價買來的,所以要在你們的身子上榮耀神。”(哥林多前書6:19-20)

藉著聖靈的內住,我們已經聖潔了。性的不道德汙染了身體/殿,聖靈無法住在這樣的殿裡。作為聖靈所住的殿,我們屬於住在我們裡面的那位。我們的身體也不再是自己的,而是屬神的。

通過性行為,我們把主權交給另外一個人,並且從屬於那人。我們必須逃離如此不可思議的主人,而尊榮贖買我們的那位。

已婚的人立刻會想到自己的婚姻。在婚姻中將主權交給了另一個人,結婚是不是錯誤的呢?在接下來的一章,保羅正好談到這個問題,這並非巧合。保羅有關性的聯合的以上教導,似乎表明:在任何情況下,性的聯合都是錯誤的。因此,獨身成了唯一的選擇。

儘管,保羅在不道德的性行為上持有的觀點,使得他非常看重獨身,但他也絕對支持:婚姻是神所設立的。保羅似乎也想竭力瞭解,每個配偶如何對對方的身體有權柄,同時又可以屬於基督。然而,他還是樂意肯定創世記中的教導:儘管婚姻是暫時性的,但在神的國裡,它仍是好的。

說婚姻是好的,是因為是神設立了婚姻,賜福予婚姻;並且,沒有把它視為我們和神之間關係的一種破壞,因為正是神自己,在婚姻中把我們給了另一位。

說它是暫時的,是因為在永恆中,我們將不再需要婚姻,因為我們將無條件地與基督聯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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