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2018年是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决胜之年,兴和县人民法院为加大“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宣传力度,于2018年7月6日上午,开展了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市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海涛,市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马维理,政法委书记李小汀,县委常委、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勇,县政协副主席杜立新,政法委副书记孙亚林,兴和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巴雅尔,兴和县人民法院全体党组成员、全院干警及来自14个单位的300余人参加了活动。

中院执行局副局长马维理受市中院副院长海涛委托,代表中院对兴和县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在今后的执行工作中,兴和县法院要进一步转变执行工作理念,准确理解最高法院对于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的顶层设计,教育指导执行干警转变传统执行理念,不断增强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二是扎实推进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着力改变“联而不动”的被动局面,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执行难”。三是进一步强化执行工作队伍建设,要牢牢抓住政治建警这个根本,不断强化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提升执行干警的职业素质和业务水平。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兴和县法院巴雅尔院长在致辞中表示:兴和县人民法院将严格按照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信息化、规范化的总体要求,建立健全执行工作统一管理、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的执行体制,依据执行工作的“四个基本”标准,不折不扣地实现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常态化,反规避执行常态化,反消极执行常态化,反干预执行常态化的工作目标。

整个活动中,全院干警一对一地对群众进行讲解,向广大群众宣传“基本解决执行难”的相关政策,宣传车滚动播放全区法院开展“反规避执行专项活动”的目标、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措施、手段、什么是规避执行行为、规避执行行为的几种表现、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如何正确理解执行难、什么是“执行难”等内容,并以张贴执行通告的形式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义务人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的认识,倡导人民群众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责任意识,弘扬诚实守信、遵法重德的传统美德。

「要闻」兴和县人民法院开展综合治理执行难宣传活动

此次宣传活动,兴和县法院精心制作了执行通告和宣传单,并在宣传车LED显示频上详细具体地对“基本解决执行年”工作的目的、意义、范围以及具体措施进行详细介绍。活动现场接受群众咨询600余人次,在大街小巷、社区、公交车等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张贴执行通告70余份,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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