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羣嘲,版權爲何總讓公司頭大?

因為版權,愛奇藝最近起訴了B站。網站上的介紹是這樣的:

“愛奇藝起訴B站未經授權擅自播放其自制綜藝《中國有嘻哈》片段,索賠100萬元。愛奇藝向法院訴稱,《中國有嘻哈》作為平臺2億元投資自制節目,而上海寬娛數碼科技有限公司未經授權,擅自在其運營的網站“嗶哩嗶哩”上非法向公眾提供該檔節目片段的在線播放服務。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目前,在B站上搜“中國有嘻哈”,出來的結果是這樣的: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搜索結果視頻為99+,相關專欄99+,包括《中國有嘻哈Freestyle合集》和部分選手說唱片段。但其實這些內容多為用戶上傳的UGC內容,不少都是錄屏或者剪輯。

對於愛奇藝的這次起訴,一部分是反過來聲討甚至嘲諷愛奇藝: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許多網友支持B站的原因,也是B站“沒廣告”這個優點,在網友的吐槽中,不乏“愛奇藝”的“黑粉”: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網上的輿論一邊導向B站,但“版權”的優勢的確在愛奇藝一方:

愛奇藝稱,嗶哩嗶哩網站用戶量龐大,且侵權時該檔節目正處於熱播期內,在該網站上的播出嚴重分流了用戶,給愛奇藝造成巨大的損失。

版權(copyright)是用來表述創作者因其文學和藝術作品而享有的權利的一個法律用語。

作者對自己的作品享有版權,未經同意,他人不得出版或更改,這在互聯網時代以前是一件理所當然的事。因為讀者購買的作品,都是有其物理承載物的:紙張、唱片、CD等。

但在互聯網發軔之初的那些年,由於網絡內容傳播不需要物理載體,加之“版權”在很多時候變成大企業牟取暴利的工具,西方的自由軟件運動掀起了Copyleft的浪潮。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相比於強調作者權利的Copyright,Copyleft則是為了保護這種自由而定義的概念:它允許他人任意地修改、散佈作者作品,而不用負相應的責任。

毫不誇張地說,Copyleft是亞文化中同人文化的基礎。由於修改作者原始文本不需要承擔責任,網友開腦洞、鬼畜、剪輯、再創作的視頻、同人文、畫作大量充斥於同人社區。依照興趣使然的UGC,這些社區具有十分高的活躍度與創作力,這也是B站這樣的彈幕網站最初的核心模式。

而愛奇藝這樣的網站則不同,它更像一個在線付費內容的集合,近乎於網絡時代的電視臺,通過自制節目、購買其他節目等官方形式聚集內容,再通過會員或付費觀看的形式盈利。

而為了保證平臺的活躍度,視頻網站仍需要提供相當數量的免費內容給用戶。這些內容視頻網站並不能直接獲利,於是便有了從15秒到30秒,又從1分鐘到90秒,越來越長的廣告。

愛奇藝起訴B站反遭群嘲,版權為何總讓公司頭大?

兩種網站商業模式的衝突,決定了它對待版權時不同的態度:對愛奇藝來說,copyright是維繫其盈利的根本,因此強調版權是十分必要的;但對於B站而言,需要自己付費(自制或購買版權)的內容比例相對較低,B站也並未考慮通過廣告的形式盈利,UGC的內容反而越多越好。(B站的盈利一大部分來自其代理的手遊Fate/Grand Order)

商業模式的差異,導致了利益導向的顯著差異。這起官司也提醒了我們:視頻網站的UGC內容侵權,視頻網站要不要付相應的責任?

避風港”不避風

在網絡平臺與內容的關係上,美國1998年制定的《數字千年版權法案》中提出了著名的“避風港”原則:

“避風港”原則是指在發生著作權侵權案件時,當ISP(網絡服務提供商)只提供空間服務,並不製作網頁內容,如果ISP被告知侵權,則有刪除的義務,否則就被視為侵權。如果侵權內容既不在ISP的服務器上存儲,又沒有被告知哪些內容應該刪除,則ISP不承擔侵權責任。

簡單的說,如果平臺不製作內容,只是提供網友製作、搬運內容的空間,且明確沒有能力進行事先審查、對侵權信息無法做到提前之情的情況下,可以免於被告侵權,只要被舉報後刪除相應的侵權內容即可。

避風港原則被廣泛用於搜索引擎、網絡存儲(如雲盤)、在線圖書館等方面。因為這些平臺,在2000年前後的技術條件下,對其內容的事先審查的確需要花費難以承擔的鉅額成本。

但在今天,尤其在國內,這一原則所適應的情形正有著新的變化。這主要面臨著:

  1. 技術條件的成熟,許多平臺目前通過關鍵詞檢索與機器學習,能夠做到事先審查內容;
  2. 移動互聯網的普及,越來越多的人接入,也就意味著平臺需要承擔的版權、教育、不作惡等社會責任越來越多;
  3. 政府監管態度的強化,“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強調網絡安全的字眼愈發增多。
  4. 平臺商業化的成熟,由於盈利模式的不斷探索,在目前的互聯網平臺中,幾乎不存在完全作為渠道,自身不生產內容,或不引導用戶生產內容的平臺。即使B站,也開始做大會員和付費動漫的引進。

因此,在“企業更需要承擔社會責任”的框架下,百度網盤的審查、“快播”案的判定、網易遊戲禁止在YY鬥魚等平臺直播夢幻西遊等事件“避風港”的合理性正在降低。

而這種平臺之爭,如何在最大程度上保證網友UGC內容創作的權利,依然是一個無解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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