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1基礎定額的性質
全國統一基礎定額是完成規定計量單位分項工程計價的人工、材料、施工機械臺班消耗量標準。它只有定額消耗量而沒有價.是完全意義上的定額,不能直接用於編制概預算。
3.4.2基礎定額的作用
全國統一基礎定額是統一全國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的依據;是編制地區單位估價表確定工程造價、編制概算定額及投資估算指標的依據;也可作為制
定招標工程標底。企業定額和投標報價的基礎。
也就是說,全國統一基礎定額的作用首先是規範全國在概預算編制方面的行為,如工程量計算規則、項目劃分、計量單位的統一。其次是允許各地區以基礎定額為依據,編制預算基價
或單位估價表,用於編制施工圖預算、確定工程造價,以及編制招標工程標底和投標報價。再次,用基礎定額可以編制概算定額及投資估算指標及企業定額。
(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在統一工程量計算規則方面的做法,是同時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全國統一建築工程預算工程量計算規則(土建工程)) (GJDcz-101-95) 。即實現了定額與工程量計算規則分別成冊,向與國際通用規則接軌方面邁進了一步。
《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在項目劃分的統一方面作出以下規定:
(1)分部劃分統一
將建築工程統一分成十五個分部(章)。
(2)定額編號統一
將定額子目編號統一表達為“章一順序號”。如“8-57水泥砂漿鋪貼花崗岩樓地面”,即指第8章‘或第8分部)第57個子目。
(3)計量單位統一
凡是計算體積,計量單位統一為10m³;凡是計算面積,計量單位統一為100㎡;凡是計算長度,計量單位統一為100m;凡是計算重量,如金屬結構構件和鋼筋,計量單位統一為t。
基礎定額各章節及子目劃分情況如表3.1所示。
3.4.3基礎定額的編制依據
①國家現行的規範、規程、質量評定標準;
②國家現行的標準圖集、通用圖集及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的標準圖集和做法;
③1985年全國統一建築安裝勞動定額;
④ 1981年原國家建委《建築工程預算定額修改稿); 1983年建設部《全國統一建築裝飾工程預算定額》及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現行定額;
⑤各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提供的補充定額和有關資料及現場實地調查資料,
3.4.4基礎定額的表現方式
《全國統一建築工程基礎定額》統一用表格形式表現,以砌築磚基礎、單面清水牆為例,如表3.2所示。
表3.2谷礎定額的表格形式
砌磚
磚基礎
工作內容;磚攀礎;調運砂漿、鋪砂漿.運磚、清理基槽坑、砌磚等
磚牆:調運砂漿、鋪砂漿、運磚;砌磚包括窗臺虎頭磚、腰線、門窗套;安放木磚、鐵件等。
從表中我們看到:基礎定額只有人工、材料、機械的消耗量而沒有單價或基價。這樣做的好處在於:實現“量”與“價”的分離,為過渡到工程量清單報價,與國際慣例接軌創造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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