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

各区市县党委,各开放先导区党工委,市委各部委,市直各 党委(党组),各人民团体党组: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已经市委 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大连市委办公厅

201877

(此件发至县团级)

大连市市属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

根据《中共辽宁省委关于加快推进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 决定》(辽委发〔2018〕21号)、《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关于 印发〈省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方案〉的通知》(辽委 办发〔2018〕6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属公益 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制定如下方案。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 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 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优化 协同高效,按照政事分开、事企分开、管办分离的要求,着 力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加大优化整合力度,精简压缩事业单 位规模,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提高公益服务能力和 水平,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开拓“两先区”建 设新征程提供动力。

(二) 基本原则

1.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加强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贯 穿事业单位改革各方面和全过程。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 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领导班子配备、职工队伍稳定、督导督 查审计等工作,与整合工作同步研究、同步推进、同步 落实。

2. 坚持创新创制,服务振兴发展。深入落实新发展理 念和“四个着力” “三个推进”,围绕“两先区”建设,创新 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整合相关部门所属事业单位并赋予新的 职能,解决“有事没人干、有人没事干”的问题。

3. 坚持管办分离,破除束缚事业单位发展的体制机制 障碍。对面向社会开展服务、职责任务相同或相近的事业单 位进行跨部门优化整合,编随事走、人随编走,整合技术力 量、资金设备和各种资源。跨部门新组建的市委、市政府直 属事业单位,由市委管理领导班子。暂不能跨部门整合的事 业单位,在部门内优化职能、精简机构、整合力量。

4. 坚持政事分开,促进事业单位回归公益属性。将事 业单位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归行政机构,并纳入优化整合范 围,增强事业单位的公益服务能力。

5. 坚持统筹谋划,“一把尺子量到底”。综合考虑经济 社会发展需要和事业单位实际,统一部署、统一要求、统一 标准、统一步伐,做到应改尽改,务求实效。

6. 坚持放开搞活,激发事业单位内生动力。改革事业 单位管理体制和管理方式,下放人权、事权、财权,建立灵 活高效的事业单位用人和分配激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事业 单位实行企业化管理,实现干部能上能下、人员能进能出、 薪酬能增能减,增强事业单位活力和创造力。

7. 坚持先立后破、不立不破,确保整合工作平稳有序 进行。着眼于保持各项事业的有序发展,把握好“立”和 “破”的承接顺序和辩证关系,把握好改革发展稳定关系。

二、主要内容

(一)组建市政府直属五大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1. 组建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整合市经信委所属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未明确机构规格)、市工业技术交流 中心(县处级),市科技局所属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县 处级)、市对外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县处级)、市生产力促进 中心(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促进中心,县处级),组建市 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市 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和先进装备制造业、民营经济创新转 型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2. 组建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市交通局所 属市道路运输管理处(县处级)、市道路客运管理处(市轨 道交通管理处,县处级)、市公路管理处(县处级)、市高速 公路管理处(县处级)、市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中心(县 处级)、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县处级),市港口 口岸局所属市 物流发展管理中心(副局级)、市水路运输管理处(县处 级)、市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船舶 修造管理处(县处级)、大连港引航站(县处级),市海洋渔 业局所属中华人民共和国辽宁大连渔业船舶检验局(县处 级)、辽宁渔业船舶检验局中山检验站(中华人民共和国大 连中山渔港监督,正科级),组建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 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市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 中心建设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3. 组建市大数据中心。整合市委办公厅所属大连民意 网工作办公室(县处级),市信访局所属市信访局信息中心 (县处级),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所属市人大机关办公自动化 中心(县处级),市政府办公厅所属市政府电子政务技术服 务中心(市政府网站管理中心,县处级),市经信委所属市 信息资源管理中心(县处级)、市无线电监测站(县处级), 市教育局所属市教育信息技术中心(县处级),市科技局所 属市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市科技局信息中心,县处级), 市民政局所属市民政信息中心(县处级),市环保局所属市 环境监控和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商务局所属市外商投诉 中心(市外资企业紧急事件处理中心,县处级),市卫生计 生委所属市卫生计生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审计局所属市 审计技术支持中心(县处级),市旅游发展委所属市旅游局 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所属市]2345市 民呼叫中心(县处级),市应急办所属市应急信息技术服务 中心(县处级),市政协办公厅所属市政协机关办公自动化 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大数据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 位,承担政务信息服务和信息数据综合应用、便民服务热线 和平台管理等职能,承担为全市大数据产业发展提供服务、 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4. 组建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市农业科学研 究院)。整合市科技局所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县处级),市 农委所属市农业技术推广中心(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县 处级)、市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站(市农机质量监督管理站, 县处级)、市农村能源工作促进中心(县处级)、市农产品质 量安全中心(市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县处级)、市畜牧总站 (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市畜牧兽医研究所,县处级), 市林业局所属市林业科学研究院(市林业科技推广中心,县 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县处级)、 市水产研究所(县处级),市教育局所属市农业广播电视学 校(未明确机构规格),组建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 (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 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承担涵

盖农、林、渔的大农业科研职能。

5. 组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整合市商务局所属市投 资促进中心(未明确机构规格)、市财贸经济研究所(县处 级)、市中国国际软件和信息服务交易中心(县处级),市外 办所属市外事(侨务)办公室护照签证处(县处级)、市外 事(侨务)办公室外国机构服务处(县处级),市经合办所 属市经济技术协作中心(县处级)、《辽宁沿海经济》编辑部 (未明确机构规格),组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为市政府直 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经济合作交流、招商引资工作提供 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二)跨部门整合组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1. 组建新的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 院)。整合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正 局级),市委宣传部所属市委干部理论教育讲师团(正局 级),市委政研室所属市委《领导决策》编辑部(县处级), 市直机关工委所属市直属机关工委党校(县处级),市人社 局所属市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县处级),市统 计局所属市统计局统计教育中心(国家统计局培训学院大连 分院,县处级),市科协所属市科技干部进修学院(县处 级),市社科联所属市社会科学院(县处级),组建新的市委 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市委直属事业 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各类干部培训等职能。

2. 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整合大连报业集团(正局 级),大连广播电视台(正局级)及其所属大连广播电视发 射台(县处级)、大连三◦三转播台(县处级)、大连三O五 转播台(正科级)、大连三o六转播台(正科级)、大连大和 尚山微波站(正科级)、大连老白山微波站(正科级),市文 广局所属大连京剧院(县处级)、大连舞台美术设计中心 (县处级),团市委所属共青团市委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 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 当于正局级,承担我市媒体新闻宣传和传媒产业发展等职 能,传媒产业发展板块实行企业化管理。

3. 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整合市文广局所属旅顺 博物馆(市历史文物研究所,县处级)、大连现代博物馆 (大连城市历史文化研究所,县处级)、旅顺日俄监狱旧址博 物馆(市近代史研究所,县处级)、市文物考古研究所(市 文物勘探队、大连汉墓博物馆,县处级)、市图书馆(市古 籍保护中心,县处级)、市少年儿童图书馆(县处级)、市戏 剧创作室(大连艺术创作中心,县处级)、大连武术文化博 物馆(县处级)、大连艺术咨询中心(市文化艺术人才服务 中心,县处级)、市艺术研究所(县处级)、市群众艺术馆 (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县处级)、市朝鲜族文化艺术 馆(县处级)、大连文物总店(县处级)、大连美术馆(正科 级),市科技局所属大连自然博物馆(县处级),市文联所属 大连画院(县处级),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为市委直 属事业单位,承担公共文化服务等职能,文创板块实行企业 化管理。

4. 重新组建市挡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 公室)。整合市档案馆(正局级,市档案局在党政机构改革 时统筹推进行政职能划归市委有关部门),市委党史研究室 (市地方志办公室,正局级),重新组建市档案馆(市委党史 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规 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档案资料保管、整理和地方党史研 究、地方志编纂等职能。

5. 组建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团市委所属市 青少年教育保护办公室(县处级)、市希望工程办公室(县 处级)、共青团市委团校(县处级)、市少年宫(县处级)、 市青少年宫(县处级),市妇联所属市妇联宣教信息中心 (县处级)、市妇女创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县处级)、市妇女 儿童事业发展中心(县处级),市科协所属市科技馆(市青 少年科技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 心,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承担群团组织履职所需的事务服 务工作,并面向社会提供相关公益服务。

6. 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整合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价格认证中心(县处级),市公安局所属市消防 技术监督检测站(市火灾物证鉴定中心,副县处级),市农 委所属市农产品质量监测中心(市兽药饲料监察所,县处 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水产技术推广总站承担水产品质 量安全检验检测职能的内设机构,市商务局所属市粮食局粮 油检验监测站(正科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市食品检 验所(县处级)、市药品检验所(中华人民共和国大连口岸 药品检验所,县处级),市贸促会所属市国际商事认证服务 中心(县处级),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为市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各类产品检验检测认证等职能。

7. 组建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整合市建委 所属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建筑安全监督管 理站(县处级),市城建局所属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市 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县处级),市交通局所属市 交通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站(县处级),市港口口岸局所属 市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水务局所属市水务工 程质量监督站(县处级),市人防办所属市人防工程质量监 督站(县处级),组建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为 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全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和 交通、水利等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与安全监督等职能。

8. 组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整合市城建局所属 市市政管理处(县处级)、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县处级)、市 风景园林处(县处级)、市路灯处(县处级)、市排水处(县 处级)、市智慧城管监督指挥中心(县处级),市星海湾开发 建设管理中心所属市星海公园(未明确机构规格)、大连星 海景区旅游服务中心(正科级),组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 中心,为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承担市政公用、市容环境、 园林绿化事业服务等职能。

9. 保留大连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三)整合组建市委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 组建市纪委监委综合保障中心。整合市纪委监委机 关所属市纪检监察信息中心(市纪检监察电化教育中心,县 处级)、市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纪委监 委综合保障中心,为市纪委监委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 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市纪律检查工作基地、市反腐倡廉警 示教育基地的管理服务等职能。

2. 组建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服务中心。整合市委组织 部所属市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干 部教育培训中心(县处级)、市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 织党群活动服务中心(县处级),市编委办所属市机构编制 数据审核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委组织部党建综合服务中 心,为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

承担基层党建等综合服务职能。

3. 调整市人才服务中心隶属关系。将市人社局所属市 人才服务中心(副局级)调整为市委组织部所属事业单位。

4. 组建市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整合市委老干部局所 属市老干部大学办公室(县处级)、市老干部活动中心(县 处级)、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县处级),组建市 老干部教育活动中心,为市委老干部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市离退休干部教育、活动组织等 职能。

(四)整合组建市政府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1. 组建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整合市政府发展研究中 心(正局级),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策 研究室(县处级)、市价格监测中心(县处级),市统计局所 属市统计局数据管理中心(县处级)、市统计局普查中心 (县处级),组建市发展改革研究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委所属 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 改革领域的战略性、全局性问题研究,为市委、市政府决策 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2. 重新组建市信用中心。整合市发展改革委所属市信 用中心(县处级)及相关部门承担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 机构编制资源,重新组建市信用中心,为市发展改革委所属 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全市公共信用信息 平台建设和信用信息征集、服务等职能。

3. 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 委员会办公室)。整合市教育局所属市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 心(县处级)、市中小学社会实践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教 育局基本建设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奖励基金募集管理 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技术装备办公室(县处级)、市招 生工作办公室(县处级)、市教育局考试中心(县处级)、市 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心,县处 级),组建市教育事业发展中心(市高中等学校招生考试委 员会办公室),为市教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为教育事业 发展提供服务等职能。

4. 组建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 中心)。整合市公安局所属市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市 公安局警务保障中心,县处级)、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 基金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公安局留置看护服务中心(副 县处级)、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服务中心(正科级)、市公安 局警察训练基地(正科级),组建市公安技术服务中心(市 公安局文职人员管理中心),为市公安局所属事业单位,机 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公安技术服务等职能。

5. 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民政局所属市社 会福利院(县处级)、市光荣院(副县处级)、市涉外婚姻登 记服务中心(县处级)、市社会福利有奖募捐委员会办公室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县处级)、市民政执法监察支队(县 处级)、市社会福利生产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救助管理 站(县处级)、市居民经济状况核对中心(县处级)、市殡仪 馆(县处级),市民委所属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回民公墓管理 所(副县处级),组建市民政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民政局所 属事业单位,承担市民政事务服务等职能。

6. 组建市退役军人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民政局所属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 退休干部第一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 部第二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三 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四服务管 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五服务管理中心 (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六服务管理中心(县处 级)、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七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 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八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 休退休干部第九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军队离休退休 干部第十服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人民政府军用饮食供 应站(县处级)、市烈士陵园管理处(县处级),组建市退役 军人事务服务中心,为市退役军人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退役军人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7. 组建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整合市司法局所属市法 律援助中心(县处级)、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指挥中心(市司 法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公证处(县处级),组建市公共 法律服务中心,为市司法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 县处级,承担市司法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8. 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财政局所属市重 点项目财务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投资审核中心(县处 级)、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财政国库收付中心 (县处级)、市财政局收费票据监管中心(县处级)、市会计 服务中心(市注册会计师公会,县处级)、市财政局机关事 务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财税信息中心(县处级)、市财政 科学研究所(县处级),组建市财政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财 政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市财政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9. 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属市就业管 理中心(县处级)、市创业服务中心(县处级)、市公共职业 介绍中心(县处级)、市就业培训管理中心(县处级)、市职 业技能鉴定中心(市高技能人才公共实训管理中心,县处 级),组建市就业服务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承 担就业服务等职能。

10. 组建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属 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 (县处级)、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县处级)、市人力资源 和社会保障档案中心(县处级)、市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 务中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服务中心,县处 级)、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县处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 障数据管理中心(市社会保障卡管理中心,县处级),组建 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为市人社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服务等职能。

11. 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人社局所属 市医疗保险管理中心(副局级),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市疾病 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县 处级),组建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医疗保障部门 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市医疗保障部 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2. 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土地储备中 心(正局级),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县处 级)、市房地产档案馆(市房地产测绘中心,县处级)、市国 土资源监察支队(县处级)、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旅顺口大 队(正科级)、市国土资源监察支队普兰店大队(正科级)、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交易中心(市矿业权交易中心,县处级)、 市征地事务处(县处级)、市甘井子土地储备中心(县处 级)、市甘井子征地服务站(正科级)、市旅顺口土地储备交 易中心(市旅顺口征地服务站,县处级)、市普兰店土地储 备整理交易中心(县处级)、市普兰店不动产登记中心(市 不动产登记中心普兰店分中心,正科级)、市国土资源和房 屋信息中心(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渔政监督管理 局(中国海监大连市支队)承担海域监管、斑海豹国家级自 然保护区管理职能的内设机构,市林业局所属市林业调查与 资源监测中心(市林业调查规划院,县处级)、市退耕还林 工程管理中心(市海防林管理所,县处级)、市林业局世界 银行贷款造林项目办公室(绿色大连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 室,县处级)、辽宁仙人洞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 级)、市林政稽查大队(县处级)、市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 局(县处级)、市林业工作总站(县处级)、市野生动植物保 护站(县处级)、市林木种苗站(县处级),市环保局所属辽 宁蛇岛老铁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级)、大连城 山头海滨地貌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县处级),市城建 局所属大连海滨——旅顺口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县处级), 组建市自然资源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部门所属事业 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局级,承担市自然资源部门事务服 务等职能。

13. 组建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规划局所属市测绘研究院(市基础地理信息中心,县处 级)、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县处级)、市规划局甘丼子分 局信息服务中心(正科级)、市规划展示中心(县处级),市 国土房屋局所属市国土资源发展研究中心(县处级),组建 市城乡规划测绘地理信息事务服务中心,为市自然资源部门 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为全市城乡空间规划编制和测绘地理信 息发展提供服务、保障、支撑相关职能。

14. 组建市生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环保局所属 市环境监察支队(县处级)、市固体废物管理处(县处级)、 市环境污染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县处级)、市环境监测 中心(县处级)、市环境科学设计研究院(市环境规划院, 县处级)、市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县处级)、市机动车污染管 理处(县处级)、市环境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组建市生 态环境事务服务中心,为市生态环境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承 担市生态环境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5. 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国土房 屋局所属市住房保障中心(副局级)、市房屋征收办公室 (县处级)、市房屋租赁登记管理中心(县处级)、市国有房 产管理中心(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县处级)、市住宅专项 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市国有房屋租金集缴中心,县处级)、 市白蚁防治办公室(县处级),市建委所属市城市建设档案 馆(市建设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县 处级)、市集中供热办公室(县处级)、市燃气管理处(县处 级)、市建筑节能管理处(市散装水泥办公室、市粉煤灰综 合利用办公室,县处级)、市工程建设标准造价管理处(县 处级)、市建设工程劳动保险费用管理办公室(县处级)、市 工程预算管理处(县处级),组建市住房城乡建设事务服务 中心,为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 于副局级,承担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6. 组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整合市农委所属市 农业信息中心(县处级)、市动物卫生监督所(县处级)、市 农机安全监理所(县处级)、市农业行政执法支队(县处 级)、市种子管理站(县处级),市海洋渔业局所属市渔政监 督管理局(中国海监大连市支队,副局级)、中华人民共和 国大连渔港监督局(县处级)、市海洋渔业指挥部(县处 级)、市海珍品种苗管理站(正科级),市国土房屋局所属市 土地整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 为市农业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 市农业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7. 组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水务局所属市河 库管理局(副局级)、市水利规划设计院(县处级)、市水利 科学研究所(县处级)、市河道工程修建维护费征收管理中 心(县处级)、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县处级)、市水政监 察支队(县处级)、市城市节约用水管理处(县处级)、市水 土保持办公室(县处级)、市水利通讯管理中心(副县处 级),组建市水务事务服务中心,为市水务局所属事业单位, 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承担市水务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18. 组建市文化旅游综合执法服务中心。整合市文广局 所属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总队(县处级),市旅游发展委所 属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县处级),组建市文化旅游综合 执法服务中心,为市文化旅游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 相当于县处级,承担文化、文物、出版、广播电视、电影、 旅游市场等领域的行政执法职责。

19. 重新组建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整合市卫生计生委 所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处级)、市健康教育中心(县 处级)、市卫生计生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重新组建市疾 病预防控制中心,为市卫生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 当于县处级,承担疾病预防控制和健康教育等职能。

20. 组建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卫生计生委 所属市卫生计生委综合监督执法局(县处级)、市卫生计生 事业发展中心(县处级)、市卫生计生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县处级)、市医学交流中心(县处级)、市卫生计生药具管 理中心(县处级)、市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市新型 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承担疾病应急救助基金管理职能的 内设机构,市安监局所属市职业卫生监督所(县处级),组 建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中心,为市卫生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承担卫生健康教育、人口发展研究等职能。

21. 组建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工商局所属 市工商局信息中心(县处级)、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服务 中心(县处级)、市工商局调研中心(县处级)、市个体劳动 者(私营企业)服务中心(县处级),市质监局所属市质量 技术监督局稽查队(县处级),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所属市食 品稽查支队(县处级)、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中心(市食品 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受理中心,县处级),市经信委所属市盐 政稽查支队(县处级)、市节能监察支队(县处级),市科技 局所属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县 处级),市商务局所属市商务行政执法支队(县处级),组建 市市场监管事务服务中心,为市市场监管部门所属事业单 位,承担市市场监管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22. 组建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体育局所属市体 育工作队(县处级)、大连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县处级)、市 社会体育指导中心(县处级)、市业佘体育学校(县处级)、 市陆上运动学校(正科级)、市航海运动学校(正科级)、市 航空运动学校(正科级)、市射击运动学校(县处级)、市体 育科学研究所(县处级)、市体育总会(县处级)、市体育彩 票管理中心(县处级)、市人民体育场(县处级)、市体育馆 (县处级)、大连市民健身中心(县处级)、大连国际网球中 心(县处级)、市游泳馆(市游泳运动学校,县处级),组建 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为市体育局所属事业单位,承担为体 育事业发展提供服务、保障等职能。

23. 组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中心。整合市地震局(正 局级)及其所属市地震监测中心(县处级),市民政局所属 市救灾捐助物资管理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林业局所属市 森林防火预警中心(县处级),市安监局所属市安全生产考 试中心(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中心,县处级)、大连安全生 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县处级),组建市应急管理事务服务 中心,为市应急管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正 局级,承担市应急管理部门事务服务等职能。

24. 组建市人防指挥中心。整合市人防办所属市人防通 信警报处(县处级)、市人防指挥所管理中心(县处级)、市 人防资产管理处(县处级)、市人防工程设施管理处(县处 级),组建市人防指挥中心,为市人防办所属事业单位,机 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人防指挥和资产设施管理等 职能。

(五) 整合组建群团机关所属事业单位

1. 组建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整合市总工会所属市 老虎滩工人疗养院(县处级)、市龙王庙职工疗养院(县处 级)、大连工人养老院(县处级)、市职工技术协作委员会办 公室(市职工技术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总工会劳动关系 研究中心(县处级)、市总工会劳动法律援助中心(县处 级)、市总工会就业指导中心(县处级)、市工会电化教育中 心(县处级),组建市总工会事业发展中心,为市总工会所 属事业单位,承担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培训疗 养等服务职能。

2. 组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整合市残联所属市残疾人 职业技能培训中心(市残疾人联合会信息中心,县处级)、 市残疾人康复文体活动中心(市残疾人体育训练指导中心, 县处级)、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县处级)、市残疾人 就业管理中心(县处级),组建市残疾人服务中心,为市残 联所属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县处级,承担残疾人康复 服务、辅助器具服务、运动康复服务和就业指导等职能。

(六) 其他事项

1. 市属医院、学校和原市地税局所属事业单位不纳入 整合范围。

2. 市接侍办等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职责任务划

归主管部门承担,机构调整与党政群机构改革统筹推进。

3. 承担综合行政执法职能的事业单位按照中央专项改 革要求统筹推进。

4. 市属经营性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与组建企业集团工作 统筹推进。

5. 承担金财、金保、金信等国家统一规划建设的业务 专网职能的政务信息事业单位,原则上在主管部门内部整 合,并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实施改革。

6. 大连教育学院划归市教育局管理,市教育局所属市 教育科学研究所并入大连教育学院。

7. 市委办公厅所属市电子政务内网管理中心、市保密 技术检查中心并入市专用通信局。

8. 市卫生计生委所属大连理论医学研究所(中国医师 进修杂志社、中国实用护理杂志社)、市医药科学研究所、 市卫生计生培训中心并入市中心医院,市卫生计生能力建设 和继续教育中心并入市中医医院,市体检中心并入市第二人 民医院。

9. 市商务局所属市商业南山幼儿园划转到中山区政府 管理,市妇联所属市妇女联合会六一幼儿园划转到西岗区政 府管理。

10. 涉及退役军人事务服务、医疗保障事务服务等需划 入新组建部门整合的事业单位,暂保留在主管部门管理,待 新部门组建后再划入并整合。

11. 市委政研室所属市专家咨询服务中心、市审计局所 属大连审计科研培训中心等职能弱化消亡的事业单位,由主 管部门妥善处理债权债务和职工安置等工作后,按法定程序 撤销。

12. 大连新机场沿岸商务区开发建设管理办公室结合机 构改革理顺管理体制。

13.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待国家部署后推进其转企 改革。

14. 为切实减轻财政负担,根据整合后事业单位的职责 任务重新核定人员编制,建立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对职责任 务不饱和的事业单位加大编制精简力度,“一事一策”确定 人员编制控制数,采取编制冻结、人员只出不进、编制“退 一销一’’等方式,直至达到编制控制数。考虑人员结构问 题,可采取“退二进一”直至“退五进一”的方式,补充急 需工作力量。

15. 为方便群众办事,对直接面向社会公众提供教育、 科技、文化、卫生等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整合后经审核, 可对外保留牌子。

三、责任分工

(一)新组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新组建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筹备组主要负责统筹 制定组建实施方案,研究拟定机构编制事项草案,组织开展 清产核资、档案资料交接等组建工作,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 作,确保组建工作有序推进。

1. 组建市创新创业创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创新创业创投中心建设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科技局、市经信委

2. 组建市航运和物流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国际航运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的市政府 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港口口岸局、市交通局、市海洋 渔业局

3. 组建市大数据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政府办公厅、市发展改革委、市 经信委、相关主管部门

4. 组建市现代农业生产发展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农业经济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农委、市海洋渔业局、市科技 局、市林业局、市教育局

5. 组建市经济合作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商务、外资招商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商务局、市经合办、市外办

6. 组建新的市委党校(大连行政学院、市社会主义学

院)。

负责领导:分管党校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市委政研 室、市直机关工委、市人社局、市统计局、市科协、市社 科联

7. 组建大连新闻传媒集团。

负责领导:分管宣传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委宣传部、大连报业集团、大连 广播电视台、市文广局、团市委

8. 组建市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文化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委宣传部、市文广局、市科技 局、市文联

9. 重新组建市档案馆(市委党史研究室、市地方志办 公室)。

负责领导:分管档案、党史研究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档案局(市档案馆)、市委党史 研究室(市地方志办公室)

10. 组建市群团组织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统战工作的市委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委统战部、团市委、市妇联、市科协

11. 组建市检验检测认证技术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检验检测认证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质监局、相关主管部门

12. 组建市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监督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住房和城乡建设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建委、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市 港口口岸局、市水务局、市人防办

13. 组建市市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领导:分管城市建设与管理工作的市政府领导同志 责任部门:筹备组、市城建局、市星海湾开发建设管理

中心

(二)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整合工作

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同志负责,各部门所属事业单位 整合工作由各主管部门承担主要责任。

(三)有关部门责任分工

1. 研究设立新组建事业单位筹备组,及时配备领导班 子,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加强事业单位党的建设。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纪委监委机关、市直机关工委

2.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整合后人员转隶关系和人员管理 办法。

责任部门: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

3. 研究制定事业单位整合后财政经费拨付及管理办法。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

4. 加强宣传和舆论引导,凝聚改革共识,坚定改革信 心,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

责任部门:市委宣传部

5. 做好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人员调整 工作。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原主管部门、筹备组

6. 开展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等工作。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及其原主管部门、筹备组、市审计 局、市财政局

7. 负责事业单位整合后国有资产监管和办公用房调 整等。

责任部门:市财政局、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

8. 研究确定整合后的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事项。

责任部门:市编委办、筹备组、各主管部门,市委、市 政府直属事业单位

9. 依法办理撤并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注销工作和新组 建事业单位的法人登记工作。

责任部门:事业单位原主管部门、筹备组、市编委办

10. 开展事业单位改革督导督查工作。

责任部门: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考办、市纪委监委机 关、市委组织部、市委改革办、市编委办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市委对市属公益性事 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全面领导。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 组负责整合工作的统筹协调,继续完善政策;市委、市政府 分管领导同志要牵头挂帅,靠前指挥,研究解决分管领域和 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优化整合的具体问题。筹备组和牵头部门 要发挥好组织协调作用,勇挑改革重担,抓好工作谋划和组 织实施;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研究配套政策,形成工 作合力。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的一把手作为整合工作的第一责 任人,要不等不靠,统筹安排好本部门所属事业单位整合的 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在筹备组组建之前开展好所属事业单位的动员部署、资产清查、财务审计等工作。

(二) 周密部署,有序推进。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委、市 委部署要求,有组织、有纪律、有步骤推进,确保整合过程 中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散、干劲不减。在公益性事 业单位优化整合过程中,不搞断崖式的精简分流人员。加强 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特别是涉改单位干部 职工拥护改革、支持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加强宣传和舆论 引导,凝聚改革共识,为改革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环境。筹备 组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按照改革的统一部署,对标对表,认真 做好事业单位改革相关工作。7月20日前,各部门和各筹 备组制定组建实施方案,报市委深化机构改革工作领导小组 审批。8月底前,事业单位法人登记机关向社会公示新组建 事业单位名单,事业单位按照新赋予的职能开展工作。

(三) 严明纪律,强化督查。各部门要严格执行机构改 革政治纪律、组织纪律、机构编制纪律、干部人事纪律、财 经纪律、保密纪律。涉及调整的部门,要服从大局,确保机 构、职责、队伍等按要求、按时限及时调整到位。加大对推 进改革工作的督导督察和巡视巡察力度,市委督查室、市政 府督考办要会同市委改革办、市编委办等部门对整合工作进 展和完成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并追究 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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