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迅速 大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行动迅速 大连市检察院部署开展监狱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

为和刑罚执行部门一道把监狱的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工作做好、做优、做强,促进监管场所把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向社会输出“合格产品”,7月5日上午,大连市检察院专门召开党组扩大会,研究《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与其配套的《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工作制度(试行)》,监狱实行巡回检察改革试点工作拉开帷幕。

会上,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梁武汇报具体方案和相关规定,该院检察长李雅新就制定方案的背景和原则,以及制定具体措施的工作思路进行了讲解,大连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培泉就试点工作省院会议精神进行了传达,并对前期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为试点工作所做的准备给予了充分肯定。与会领导对方案和相关制度讨论后,吴喆检察长对方案和相关制度以及大家提出的修改建议予以肯定。

会议指出,要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是张军检察长到任后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中央司法体制改革精神,加强新形势下法律监督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进一步整合刑事执行检察力量、开创新时期对监狱检察工作的新局面具有重大意义。是检察机关继公益诉讼后又一项工作亮点和工作重心,要高度重视,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高检院和省院的要求和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试点工作要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牢把握维护被刑事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和促进实现刑事执行法律功能两条主线,积极探索优化监狱检察方式,推动新时代刑事执行检察工作新发展,积极积累经验,进一步更新监督理念,健全监狱检察工作机制,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巡回检察标准、规范和经验。要树立全院一盘棋的思想,单位和部门间加强配合协作,全力支持保障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成效。

试点背景

对监狱刑罚执行和监管改造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是我国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责。多年来,已经逐步形成了以派驻检察为主要方式的检察模式。今年5月2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了《检察机关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方案》,决定在全国包括辽宁在内的八个省(区、市)开展对监狱实行巡回检察试点工作。6月14日,《辽宁省检察机关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正式下发,大连被省院确定为辽宁的三个试点地区之一。

工作筹备

受领任务伊始,大连市院党组高度重视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责成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开始了具体试点方案的论证工作。面对时间紧、任务重的紧迫局面,大连市城郊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雅新带领全院员额检察官放弃休息时间,逐条逐字逐句研究、讨论,制定了《大连市检察机关对辖区内监狱巡回检察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经向省院汇报后,得到了充分的肯定,为深入推进巡回检察改革鼓舞了士气。

来源丨大连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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