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藥神》是2018最強華語電影?照射進現實的催淚好片!

《我不是藥神》是2018最強華語電影?照射進現實的催淚好片!

徐崢新片《我不是藥神》已經上映了。這部電影從6月30日起在國內影院大規模點映,還沒正式公映票房就突破了1.6億,史無前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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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是藥神》海報

電影本身火爆,關於片中揭露的“天價藥”問題,也成為這幾天朋友圈備受關注的頭條。

對於這個問題,我們每一個人都不陌生,“有啥別有病,沒啥別沒錢”是被普遍接受的真理,這其實並不只是指疾病給人帶來的痛苦,更可怕的,是治療疾病需要花費的天價醫藥費,一場大病拖垮一家人,是屢見不鮮的現實

為什麼我們看這些社會新聞,甚至是身邊類似的傳聞,所引發的心理效應還不如一部電影

這其實就是《我不是藥神》編劇的高明之處了。徐崢飾演的男主角程勇一開始和我們大多數人的心態是一樣的,他接受王傳君飾演的白血病人呂受益的請求,去印度走私仿製藥的原因,是解決自己生活中面臨的兩大難題:父親病危、兒子隨時可能被前妻帶走移民海外。

要解決這兩大難題,他需要的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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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程勇面對仿製藥廠老闆的質疑,說出“命,就是錢”和“我不要做什麼救世主,我要賺錢”這樣赤裸裸的話時,觀眾的心涼了一截——作為一個電影主角,程勇的人格遭到質疑,自私、冷漠、不知羞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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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的道德評判,唯有當人從第三者角度去觀察時才能輕易得出。而當你自己是程勇,你未必做得比他更好,電影給了觀眾一種換位思考的可能。感同身受病痛很難,同情心並不足以驅動凡人的行為,我們可以不做聖人,但不能做惡人

聖人的成本

按照中國法律,仿製藥哪怕的確有療效,但由於並未取得中國進口藥品的銷售許可,均會被認定為“假藥”。

大量走私仿製藥的代價是高額罰款,以及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牢獄生活。法律面前不問動機,做聖人的成本很高

電影中程勇的原型真實存在,2014年,他的名字響徹神州大地,有“中國代購抗癌仿製藥第一人”之稱,被病友奉為“藥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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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陸勇被捕新聞畫面

不同的是,這位1968年出生的陸勇自身也是慢粒白血病患者,是江蘇無錫一家針織品出口企業的老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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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勇微博

2002年確診後,醫生推薦他服用瑞士諾華公司生產的名為「格列衛(Glivec)」的抗癌藥。服用這種藥品,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該藥

每盒售價23500元,每個月需要服用一盒,兩年的藥費加治療費用56.4萬,幾乎掏空了他的家底。

2004年6月,陸勇偶然瞭解到印度仿製藥,對比檢測結果顯示,兩者藥性相似度99.9%,但仿製藥一盒僅售4000元。陸勇開始服用仿製「格列衛」,並於當年8月在病友群裡分享了這一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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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版格列衛:Veenat

之後的發展與電影如出一轍,但對於這位受病友愛戴的“藥俠”,2017年有媒體曝光了他一度將代購的仿製藥換成另一款在印度藥監局都查不到的新藥,至於其藥效如何,比之原來的版本是否有差異,眾說紛紜。

電影將這段故事搬到了另一個角色身上,在非黑即白的虛構世界,維護了程勇相對純粹的人格,讓觀眾可以用更單純的感情接受這樣一位凡人中的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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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依然活躍在微博上的陸勇就沒有這麼好運氣了,即便他早在一個月前就發表了針對電影《我不是藥俠》的尖銳聲明,但看他近幾個月來與影片官微、導演文牧野等賬號的頻繁互動,我們依然無法簡單地判定他是否稱得上“英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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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陸勇在微博上對電影極為支持

正版藥廠的生存之路

電影中,正版藥「格列衛」的醫藥代表和他背後的廠商成為最大“惡人”,病患們對“天價藥”的仇恨透過銀幕傳達給了觀眾。

站在病患的角度,治病救人是醫生和藥廠的本分,疾病不分貧富,人命更眾生平等,“天價藥”憑什麼定這麼高的價格?

但站在藥廠角度,新藥開發過程中涉及的成本投入是鐵錚錚的現實。藥效卓著的「格列衛」的誕生,是眾多醫療專家運用科研手段進行高效研發的技術結晶,正式投放市場前又經過了長期臨床試驗。據瞭解,生產「格列衛」的瑞士諾華製藥(Novartis),前期投入了800億美元研發,最終研發成功的只有21種,能夠大賣的更是隻有其中幾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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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瑞士正版格列衛

而獲得專利認證的新藥,發明專利期限最長不過20年,成本回收和盈利是藥廠得以生存並開展下一步科研工作的基本需求,人道主義並不能解決他們的經濟問題。

面對這樣一個事實,試問還有多少人可以忍心指責正版藥廠“唯利是圖,發人命財”呢?

仿製藥廠則完全沒有這樣的壓力。事實上,仿製藥本身也是專利藥的衍生物

1984年,美國有150種藥品專利期到了,藥廠無利可圖,不願意繼續開發其後續版本。按當時法規,如果有其他廠家希望繼續生產這些藥品,必須要重新走一遍新藥開發的流程,還要申請新的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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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仿製藥(黃)和專利藥(藍)的價格對比

在這樣的大環境下,美國出臺了著名的《哈茨·沃克曼法案》,同意新廠只需證明自己的藥和原藥化合物相同、藥效一樣,就可以生產,從此,就出現了所謂的“仿製藥”。

印度是《哈茨·沃克曼法案》的最大受益者,卻獨享了“救世主”的榮耀。自1970年印度政府頒佈《專利法》,取消了醫藥產品的專利以來,印度本土製藥企業可以合法地仿製那些跨國製藥企業的專利藥品,很多大病患者都選擇去印度購買仿製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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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藥店內豐富的藥品種類

醫者仁心,我們相信大多數選擇以藥物研發和銷售為職業的專家、商人們,同樣胸懷天下病患。而“天價藥”反映出來的“窮病”,幾十年來無人能解,或許科技的發展能在不久的將來降低新藥研發成本,逐步惠及眾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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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個電影重度成癮者,我在上週六該片點映首日就匆匆買票前去“嚐鮮”,自認心腸不算太軟,卻在黑暗的影廳裡哭得毫無形象,好在身邊的男觀眾都掉了眼淚,也就無所謂丟臉。

一週消化的過程中,看到了不少公號為它擊掌叫好,稱“這是中國電影最理想的樣子”,我也深以為然。直到前兩天翻到陸勇的微博聲明,醒悟到要拍這麼一部符合政府訴求,又能揭露尖銳社會問題的電影,是一件非常困難的事。

幸運的是它成功了,並且註定將成為今年華語電影的“爆款”,也會在很多人心上留下抹不去的印記。生命無價,但醫院裡每天都在上演生命與金錢的交易,窮人看不起病、耗不起時間,有多少選擇默默回家等死?

影片最後字幕試圖向我們傳達一條又一條的利好消息,抗癌藥入醫保,報銷力度卻終究有限,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降低需要常年服用的病患們的經濟壓力?面對這些暫時無解的問題,我和程勇一樣感到無力又心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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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術作品承擔起社會責任,是這部電影傳遞給我最大的正能量。而更多是非判斷,最終都會在每個觀眾心裡漸漸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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