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召开

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召开

本报讯 根据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7月9日上午,市委专项巡察组巡察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动员会召开。会上,市委专项巡察组组长范青就即将开展的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察工作作了讲话,涟水县委副书记、县长时勇主持会议,汇报了涟水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情况并作表态发言。

市委专项巡察组副组长陶光忠及巡察组其他同志,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洪然出席会议,县住建、财政、发改、扶贫办、民政、残联等相关职能部门和各乡镇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县委巡察办主任,县专项巡察组全体人员,县专项巡察工作联络员列席会议。

范青指出,开展专项巡察工作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必然要求。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精准扶贫理念,并逐步形成了习近平精准扶贫工作思想,成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又先后就扶贫领域突出问题和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以及民生工作中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中央纪委和省市纪委先后就相关工作作出了具体部署,突出强调省市县党委要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作为巡视巡察工作重点。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察是淮安策应上级要求,在全市扶贫领域专项巡察方面的有益探索,是推动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攻坚目标的具体举措,也是对“阳光扶贫”监管系统建设的有益补充,有助于更加精准地开展巡察监督。

范青强调,县区党委政府作为脱贫攻坚的责任主体,必须勇担责任、积极作为,把脱贫攻坚作为“十三五”时期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察,聚焦县区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履行情况,聚焦农村危房改造关键环节,聚焦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有利于压紧压实县区脱贫攻坚主体责任,以点带面推动县区扶贫攻坚工作向纵深发展。本次专项巡察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严格执行签字背书制度,所有上报材料和提供的书证资料须第一责任人签字背书,凡发现所报情况不实,瞒报漏报、甚至弄虚作假的,一律以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从严追究责任。巡察期间,巡察组将紧紧依靠涟水县各级党组织开展工作,强化责任担当,密切联系广大干部群众,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

范青要求,涟水县要高度重视,切实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根据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及时组建县委专项巡察组,按照市级统筹、县区接力方式,扎实做好对县相关职能部门、乡镇、村居的专项巡察工作,认真核实、及时反馈市委专项巡察组交办事项。要营造良好的监督氛围,鼓励和支持干部群众反映与专项巡察有关的情况和问题,共同配合做好信访工作。涟水县各级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反映情况和问题。

时勇表示,市委专项巡察组来涟水开展农村危房改造专项巡察,充分体现了市委对涟水工作的高度重视,专项巡察既是对涟水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一次“把脉会诊”,也是对领导干部的一次“政治体检”,必将有助于涟水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更好地发现问题、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提升工作效能和水平。涟水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从讲政治、顾大局、强党性的高度出发,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专项巡察组和县委的要求上来,积极配合市委专项巡察组搞好专项巡察,坚决服从服务巡察工作安排,如实汇报工作情况,主动接受监督检查,为巡察组调查了解情况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同时,要突出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凡是巡察组指出的问题,都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音;凡是巡察组交办的信访问题和问题线索,都要认真调查,严肃处理,并且要做到深刻剖析、举一反三、建立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堵塞制度漏洞,真正做到以案促改、标本兼治。

专项巡察期间(7月9日至8月22日)市委巡察办专门值班电话:89730036,每天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00至下午5:30。举报信箱:市委巡察办081信箱,设在市海创空间大厦1楼。市委专项巡察组联系手机号码:15161752059,每天接听电话的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根据市委要求和巡察工作职责,专项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农村危房改造方面政策落实不严格、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以及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和腐败问题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本轮专项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移交处理。

(陈海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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