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之前因為李小璐事件,馬蘇被一眾網友曝出其行為不是很檢點,其中曝出的料,讓人大跌眼鏡,不知真假,而馬蘇也選擇了通過法律來維護自己的權益。

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7月9日,演員馬蘇名譽維權案一審勝訴,被告李某(微博賬號“霧風”)因公開發布不實內容被判構成對馬蘇名譽權的侵犯,須在涉案微博置頂向馬蘇公開致歉(持續7日)並賠償馬蘇各項損失共計3.5萬元。

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而今天早上九點“霧風”這個賬號已經置頂道歉了馬蘇女士:

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尊敬的馬蘇女士:

本人李彬曾於2018年1月17日在個人微博賬號“霧風”中發佈了內容涉及“馬蘇和富豪團一同遊輪上度假、做頭髮、連價錢都流露出來,一次50萬”“之前孔令輝就說馬蘇需求大,看來果真不簡單,去年的馬蘇已革新了網友對出軌的認知,而馬蘇革新了我們對皮條客的認知”“馬蘇已經開始買水軍洗白了”的博文、文章。

上述博文、文章內容實質上是本人為了蹭熱度、博眼球而人為捏造、散佈的,確實構成了對您的侮辱、誹謗,侵犯

了您的名譽權,使您遭受到嚴重的困擾與傷害。為此,本人對您表示誠摯的歉意,保證今後不再發生此類情形。

並配上了自己的手寫致歉信:

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對此有的網友表示不服:“有點看不慣一點小事就告平民百姓的,告源頭怎麼沒下文了?”

馬蘇名譽維權案勝訴 被告須公開道歉並賠償損失費

對此小編以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別說是平民百姓了,就算高級領導都必須嚴格遵守法律,侵犯他人名譽權就得受到法律的制裁。無論男女老少,是法律賦予的權利那就得合法利用,難道就得寬宏大量嗎,那是針對小事件,就讓這些口無遮攔的人逍遙法外而讓自己吃悶虧嗎?而其他被告還在進一步審理中,並不是沒有下文了。

不管是個人還是公眾人物還是機構都要嚴格遵守法律,不能隨意為了蹭熱點,造謠破壞別人的名譽權,否則後果就是要承擔法律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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