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召开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7月10日上午,澄迈县召开全县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通报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巡视巡察督查发现问题及查处情况,深化巡视督查发现问题整改,教育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严于律己,进一步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加快推进全县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

澄迈召开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省委第一巡视组组长林捷,副组长陈福,省委第五脱贫攻坚督查组组长林峰,县委书记吉兆民,县委常委、组织部长王琰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主任王海坚,县委常委、县公安局长潘秋光在主席台就坐。大会由吉兆民主持。

会议传达了中共海南省委《关于对履行脱贫攻坚工作责任不力的党员干部进行问责情况的通报》,通报了我县关于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巡视巡察督查上下联动有关情况以及县公安局依法打击破坏生态文明建设案件的有关情况。

会上,县政府副县长徐伟松、王保汉分别就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作了表态发言。

澄迈召开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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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根据七届省委第三轮巡视工作总体部署,澄迈县委于4月27日至7月5日开展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巡视巡察督查上下联动工作,共派出5个巡察组对12个党组织开展专项巡察。

巡察期间,采用“边巡察、边整改、边督办、边提高、边查处、边震慑”的方式开展工作。共召开8次阶段性巡察工作汇报,发现问题185个,问题线索27件36人,其中涉及科级干部15件18人。向有关单位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2份,督促有关单位立行立改问题47个。省委巡视组和省委督查组进驻以来,共转办信访件80件,其中转由县委督办72件,转由县委巡察办督办8件,处置率100%;加大对全县违法建筑的整治力度,共拆除违法建筑66566.12㎡,控违4541.22㎡;发现无照堆售河沙、红砖违法行为15宗,责令整改1宗,立案查处14宗,办结13宗,共处罚金4.24万元;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案件16宗,责令整改23宗,共处罚金195.7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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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福代表省委第一巡视组发言,就如何强力推进澄迈县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发展,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持续发力,进一步发挥巡视巡察利剑作用,助力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二是强化担当,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推动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落地生根;三是强化问责,进一步层层传导压力,为促进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林峰代表省委第五脱贫攻坚督查组发言时指出,当前,澄迈脱贫攻坚工作面临的任务和挑战还十分艰巨,脱贫攻坚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急躁和厌战情绪以及消极腐败现象仍然存在。希望澄迈各级党委和政府能够充分认识省委的指示精神,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带着崇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脱贫攻坚工作,并理解和支持督查工作,切实做到不回避、不隐瞒,精准发现问题,迅速整改,确保打赢脱贫攻坚战。

吉兆民指出,近段时间以来,省委巡视组和省委脱贫攻坚督查组以高度负责的态度、严谨细致的作风对我县脱贫攻坚、生态文明建设等工作做了全面、细致的巡视、督查,帮助我们查找工作中的问题、不足和薄弱环节,为我们改进工作注入了强大动力。对于省委巡视、督查工作中指出的问题、反馈的意见,我们虚心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同时将认真查摆,举一反三,建立长效机制,确保整改成果。

吉兆民强调,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做好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重道远。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以这次警示教育大会为契机,坚定不移地把作风建设一抓到底,在抓思想、敢担当、抓重点上下功夫,抓紧压实责任,发挥头雁作用,强化宣传导向,以更加高度的政治自觉、更加坚定的责任担当、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全面加强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集中精力、认真整改、务求实效,向省委和全县人民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澄迈召开脱贫攻坚和生态文明建设领域警示教育大会

省委第一巡视组成员,省委第五脱贫攻坚督查组成员,县四套班子领导成员,法检两长,老城开发区、琼台基地办省管干部;县委巡察组组长、副组长;各镇党政主要领导及分管扶贫、生态环保工作领导(含金安筹备组);县委各部门、县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双管垂直单位、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主要负责人;各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监委主任;各驻村第一书记;部分村民小组长等共800多人参加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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