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少女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合法嗎?

央視新聞再一次將短視頻直播平臺的低俗亂象曝光,色情、造假、拜金、暴力等低俗現象在網絡空間裡瀰漫。

據記者調查,在快手等視頻直播平臺,充斥著14、16、17歲等的未成年少女或懷孕或生子的直播現象,而且這些未成年寶媽們擁有眾多粉絲。

未成年少女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合法嗎?

她們以曬孩子、曬自己、曬老公進行直播賺取收益,這些視頻直播平臺甚至予以人氣推薦、推波助瀾,相當於對未成年人早孕的低俗“潮流”進行鼓勵和宣傳。

未成年少女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這合法嗎?

根據這些少女寶媽們的年齡推算,要麼應該是處於初中的年齡段,要麼應該是處於高中的年齡段。

一般的家庭,在這個階段的孩子都是上學的最好時光,而這些少女已經成婚、同居甚至有的已經懷孕、生子,這是嚴重不符合青少年成長規律的,也嚴重違背了社會生活習慣。

根據《未成年人保護法》的家庭保護規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應當尊重未成年人受教育的權利,必須使適齡未成年人依法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使接受義務教育的未成年人輟學。也即是說,所有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都存在一個法律義務,即是讓未成年子女接受教育。

而在家庭保護中,同樣明確禁止未成年人成婚,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不得允許或者迫使未成年人結婚,不得為未成年人訂立婚約。

由此可見,未成年人在合適的年齡段,應該是在校接受教育,而非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

直播的未成年少女都是什麼人?

在這些短視頻網絡平臺上直播的未成年寶媽,大多數居住地都在農村,從直播中的居住環境來看,經濟條件並不好,大部分都已經輟學在家。

這些未成年寶媽們直播的目的在於讓粉絲瘋狂地送禮物,進而從網絡平臺運營方收取直播分成收益,說白了就是賺錢。

在對經濟利益的追求之下,未成年寶媽們大多數謀求所謂的“鄉村非主流”,進行的部分直播無下限,和所謂的“老公”秀親暱、將孩子完全暴露、直播讀書無用論、有車有房和金錢至上論等。

未成年少女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合法嗎?

未成年人懷孕存在的社會問題

14、16、17歲等的未成年少女或懷孕或生子,這背後反映出了一系列的社會問題。

性教育缺失。這些少女至少都和一些男性發生了性關係,或是偶然懷孕,或是同居懷孕。青少年這個年齡正處於青春期,荷爾蒙爆發,對性有好奇感,但是對於發生性關係,不注意採取安全措施,或者根本不懂安全措施,導致了懷孕的後果。

未成年人同居,監護責任缺失。通過直播視頻可以看出,這些未成年寶媽們是有“老公”的,但大多數老公也是未成年人,正是二人的同居才產生了懷孕的後果。

作為未成年人,原則上應該由父母予以監護,和父母生活在一起。這種未成年人同居的模式,顯然是有一方未成年人擺脫了監護人。

無效婚姻。部分未成年人寶媽們聲稱已經結婚,其實僅僅是辦了婚禮酒席,但這並不屬於法律意義上的結婚。通過直播視頻可以看出,在一些落後的地區,未成年少女被鼓勵早婚,家長們能夠得到豐厚的彩禮。

根據我國《婚姻法》的規定,結婚年齡,男不得早於二十二週歲,女不得早於二十週歲,未達到法定結婚年齡的婚姻是無效的。

未成年少女成婚、同居甚至懷孕、生子,合法嗎?

相關人員及網絡平臺的法律責任

1、與未滿14週歲的未成年少女發生關係,構成強姦罪。

根據《刑法》關於強姦罪的規定,姦淫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的,以強姦論,從重處罰。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對方是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而實施姦淫等性侵害行為的,應當認定行為人“明知”對方是幼女。

顯然在直播平臺出現的情形,一般都屬於知道女孩的實際年齡。如果男方屬於14週歲以上的年齡,在第一次和女孩發生關係時,女孩未滿14週歲,那麼男方已經涉嫌構成強姦罪了。

2、短視頻直播平臺屬於明知違法直播,應當承擔行政責任。

2016年12月1日《互聯網直播服務管理規定》正式施行,該辦法明確提供互聯網直播服務,應培育積極健康、向上向善的網絡文化,為廣大網民特別是青少年成長營造風清氣正的網絡空間,且要求直播平臺建立直播內容審核機制,對圖文、視頻、音頻等直播內容加註或播報平臺標識信息,並對評論、彈幕等直播互動環節進行實時管理。

未成年寶媽主播們擁有大量粉絲,短視頻直播平臺允許這種主播長期直播,並進行直播收益分配,甚至予以人氣推薦,顯然是知曉這種違反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影響青少年成長的低俗直播。

基於此,國家及各地的網信辦等部門針對存在的未成年寶媽直播,應從嚴管理、依法打擊,採取警告、停業整頓、罰款等手段進行綜合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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