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海重工公佈,於2017年7月10日,新加坡上市公司(作為一方)、該公司與江州聯合造船(作為另一方)及無錫天石教育用品有限公司(作為第三方)訂立框架協議,以進一步載明訂約方有關合作框架協議及備忘錄項下擬進行的合作的意向。
據此前報道,新加坡上市公司為揚子江船業。
根據昨天(7月10日)發佈的最新框架協議,三方將在瑞昌市成立合資造船公司,註冊資本為1億元,揚子江船業出資6000萬元、 中海重工出資4000萬元、無錫天石出資1000萬元。揚子江船業將持有合資造船公司60%股權、中海重工持有30%,無錫天石持有10%。
合資造船公司應在取得瑞昌政府就出售灰巖礦石開採權的建議授出的政府批准後20個營業日內成立。造船合資企業須於兩至三年內達致年產能為4至6艘2萬噸船舶。
揚子江船業將成立船舶出口公司並負責出口公司的管理。出口公司須於取得開採權出售批准後20個營業日內成立。在可行情況下,訂約方將安排江州聯合造船的四艘未交付船舶在瑞昌市出口。
此外,三方還將在瑞昌市成立公司以進行礦山開發,開採公司的註冊股本為5億元,其中,揚子江船業將出資3億元,中海重工將出資1.5億元,無錫天石將出資5000萬元。因此,開採公司將分別由新加坡上市公司、該集團及無錫天石持有60%、30%及10%權益。
開採公司須於取得開採權出售批准後30個營業日內成立。根據開採公司2500萬噸灰巖礦石的年產能以及灰巖礦石配送及裝載的相關要求,中海重工集團須於2018年10月底前對其物料碼頭進行必要的升級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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