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價藥」與「用得起」=硬幣的兩面?

“天價藥”與“用得起”=硬幣的兩面?

追問“天價藥”

“老百姓覺得抗癌藥貴,主要還是覺得自費的部分太高了。但由於國家醫保也涉及醫保資金總量有限、經濟性及公平性問題,所以完全納入報銷也不現實。”醫藥行業資深專家左玉增昨天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這樣表示。

近日,熱映影片《我不是藥神》引發人們對進口天價藥的關注。

“《我不是藥神》反映的內容無可厚非,但不是事實的全部。”一名醫藥界人士昨天對該片衍生的“天價藥”與“藥物可及性”這一熱點作出“評價”。

在部分受訪人士看來,通過醫保調整、商業保險介入以及提高仿製藥質量,有望在一定程度上緩解新藥高研發成本與藥物普及到普羅大眾之間的矛盾。

高投入:

跨國藥企研發費佔營收10%以上“一顆新藥的誕生離不開鉅額的研發投入”,這是醫藥界的共識。據瞭解,目前藥物創新及研發主要集中於跨國藥企,而南都記者翻閱部分跨國藥企的年報瞭解到,其當年研發費用佔當年營收的10%以上。

美國藥企輝瑞2017全年營收525億美元,但在去年對新藥研發投入中,該公司共計支出76.57億美元,佔去年營收的14.58%;又以瑞士企業諾華為例,該公司全年淨銷售額為501.4億美元,在研發中共計投入90億美元,佔去年總營收的17.9%;另外,法國製藥公司賽諾菲去年營收額為362億歐元,而其研發投入佔營收的13.35%(48.35億歐元)。

在中國外商投資企業協會藥品研製和開發行業委員會(RDPAC)看來,國外大公司為了研發一種藥需要投入幾十年,研發費用也高達數十億美元。該機構曾對會員企業的在華研發投入做過統計,早在2012年,其成員企業在中國的年研發投入已有約80億元人民幣。“那麼,這些藥在保護期的價格高企也是能夠理解的。如果政府強行要求降價,企業可能不會再投入大量資金去研發新藥。”RDPAC一位媒體負責人如是說。

據南都記者瞭解,新藥研發的流程中,從新藥發現、臨床前研究(包括安全性和毒理研究)、臨床試驗(I、II、III期)以及上市後藥物監測,如果其中一步未達到預期目標,則意味著鉅額研發投入可能會白白流失。例如,2016年11月,美國藥企禮來治療輕度阿爾茨海默病藥物Solanezumab在三期臨床試驗中失敗,約合數十億美元研發費用“打水漂”。

大難題:

“這是經濟與倫理之間的考量”

這邊廂是人命關天,那邊廂是經濟運作基本邏輯。在一名醫藥界人士看來,新藥高額的成本回收(價格)與藥物可及性、普適性是“硬幣的兩面”,是目前全球範圍內待解的難題。

“實質上這是經濟與倫理之間的考量。”暨南大學附屬第一醫院藥劑科副主任藥師張志東昨天接受南都記者採訪時認為,從生命倫理的角度來說,任何患者尤其是貧困患者,都希望以可承擔的價格獲得先進且有效的治療;但從企業運作的邏輯來看,如果在新藥上市之初不能在一定期限內(專利期)收回相關成本併產生利潤,則有可能在資金上會影響新一輪藥物研發。

廣州綠十字製藥董事長梁烽認為,要解決天價藥問題,還是要從本土的製劑能力提升做起。另外,還要多批仿製藥,主管部門需要在提高門檻以倒逼行業發展和通過多批仿製藥保證可及性上做平衡。“因為價格主要還是市場的事,如果原研藥一直是獨家供應,即便讓其降價,降幅肯定也是有限的”。

“天價藥”與“用得起”之間,有沒有緩解的辦法?部分國家或地區的做法或許可作參考。

南京應諾醫藥科技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鄭維義昨天向南都記者表示,在新藥上市之後,歐美國家和地區都有相關機構提供支付報銷的渠道解決可及性問題。例如在美國,一般居民可以通過商業保險降低新藥的個人支付比例,而處於貧困線的人,該國也有相應的政府渠道進行報銷,“比如價格高昂的罕見病藥,只要有保險基本會有報銷”。

在鄭維義看來,雖然藥品價格高與可及性之間的矛盾在我國表現較為突出,但我國也可適當參考國外的做法,適度對現行醫保制度進行調研和調整,尤其是解決“醫保資金浪費”及“以藥養醫”問題,來破除新藥可及性問題。

而在應對藥價高與藥物可及性等方面,目前相關部門正在制定一系列措施進行解決。另外,隨著原研藥專利逐步到期,“專利懸崖”也逐步倒逼過去高價藥降低藥價。

左玉增表示,目前,政府應對天價藥打出的組合拳方向是對的。首先,通過一致性評價實現可替代,進而把價格降下來。其次,醫保管理權限統一到醫保局,讓其成為強大的溢價方,這也有助於降藥價。要知道,目前醫保報銷已經覆蓋90%多了,除非這家企業的藥是臨床必需的獨家品種,“不然,在企業間競爭,包括外企與外資之間的競爭已經很激烈的大趨勢下,不進醫保就意味著等死”。

版面聯動:詳見C05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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