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卑微的愛情是怎麼樣的?

普希金的詩這樣寫:我曾經默默無語地,毫無指望地愛過你。

張愛玲則是這樣寫:遇到他,她變得很低很低,低到塵埃裡,但她心裡是喜歡的,從塵埃裡開出花來。

愛情讓人迷亂之處,就在於即使低到了塵埃裡,心裡面依舊足夠滿足。

因為卑微,所以不對等,不被看重。人的本能之一,就是隻會珍惜自己認為珍貴的,或者值得珍惜的東西。而不被看重的東西、情感,棄之如敝屐。愛情,也是如此。

卑微的愛情,終究會被辜負

張愛玲的愛情已然足夠卑微。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是胡蘭成先在《天地》月刊上看到了張愛玲的小說,讀了一遍又一遍;也是胡蘭成去找蘇青要來了張愛玲的地址,就連結婚也只是一紙文書:

“胡蘭成與張愛玲簽訂終身,結為夫婦。願使歲月靜好,現世安穩。”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最後呢?

最後,胡蘭成跟另一個女子在一起,寫過這樣一段話形容張愛玲:“一夫一婦原是人倫之正,但亦每有好花開出牆外,我不曾想到要避嫌,愛玲這樣小氣,亦糊塗得不知道妒忌。”

最後,張愛玲給胡蘭成另一個女人畫像的時候,發現他們十分有夫妻相,終於開始明白她不會是唯一,所以她說“你到底是不肯。我想過,我倘使不得不離開你,亦不致尋短見,亦不能夠再愛別人,我將只是萎謝了。”

最後,張愛玲寫了訣別信:我已經不喜歡你了,你是早已經不喜歡我的了。這次的決心,是我經過一年半長時間考慮的。彼惟時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難。你不要來尋我,即或寫信來,我亦是不看的了。

終究是,放棄了這段卑微的愛情。

孟小冬的愛情也卑微得讓人唏噓。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18歲的她已經是“梨園冬皇”,是當時有名氣的坤伶。遇到了梅蘭芳,卻將滿身傲骨放下,成為溫柔綿軟的小女人。

梅蘭芳想娶孟小冬時,因為家裡的太太強烈反對,選擇在外面買下四合院,成親當天將孟小冬安置在此。沒有明媒正娶,也沒有舉辦婚禮,只是一個“情人”的身份。俗話說,有情能飲水飽。

孟小冬因為梅蘭芳不願她拋頭露面,就放棄了自己的事業,不再登臺演出。從一株可以在外面舞臺上肆意綻放的玫瑰,成為一朵在家裡安靜舒展枝葉的水仙。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最後呢?

最後因為“馮宅血案”,感情開始逐步衰敗,到了梅蘭芳養母去世之後,孟小冬前往披麻戴孝被拒門外,才決意放棄梅蘭芳。

她登報寫:冬旋經人介紹,與梅蘭芳結婚。名定兼祧,盡人皆知。祧母去世之日,不能實踐前言,致名分頓失保障。雖經友人勸導,本人辯論,蘭芳概置不理,足見毫無情義可言。是我負人?抑人負我?世間自有公論,不待冬之贅言。

她揚言:我今後要麼不唱戲,再唱不會比你差;今後要麼不嫁人,再嫁人也絕不會比你差!

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

張愛玲也好,孟小冬也罷,她們愛上的男人都有了妻室。因為愛,她們願意委曲求全,願意為之放下身段。

小蝸曾經在微博上看到這句話:我若在你心上,情敵三千又何妨。這句話用在她們身上,恰如其分。只可惜,不在所愛之人的心上,一個情敵就足以讓她們的愛情潰不成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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