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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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团县委和院党组的领导下,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充分发挥团的政治优势,强化团的思想政治教育职能,坚持不懈地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用十九大全会精神武装团员、教育青年干警,结合青年干警的特点,构筑理论学习的思想阵地,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主旋律教育,把理论学习和开展丰富多彩的主题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切实加强和改进青年干警的思想政治素质,保持团的先进性。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现有团干部3人,平均年龄27岁。院内28周岁内青年干警10人,40周岁内青年干警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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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带团建一直是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工作的重点,院党组十分关心团支部的各项工作,带领团员青年与党员共同开展了各项主题教育活动,要求团员青年积极参加,并要求同党员一个标准,按照“同规划、同考核、同推进”的要求,切实加强团的自身建设。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理论学习方面,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坚持每周五下午开展理论学习活动,同时以“青年讲堂”为依托,以青年检察业务能手为讲师队伍骨干,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检察业务等为主要学习内容,通过理论学习武装教育团员和青年干警,搭建起了青年干警理论宣传和学习的阵地。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团支部积极配合院党组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缅怀先烈、继续前进”主题宣传教育活动“爱心护航助成长,未检巾帼在行动”的主题活动,开展“绿色检察专项行动暨扫黑除恶等
法治宣传教育活动。为了提高文化育检的有关要求,为大力弘扬五四精神,肃南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干部职工运动会”,通过这些活动,不仅调动了青年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增强了干警之间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更加体现出青年干警是检察机关发展进步的主要力量,切实增强了检察院青年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荣获 全市“五四红旗团支部”荣誉称号
今后,肃南县人民检察院团支部将继续团结青年检察干警的力量,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开拓创新,不断增强政治素养,有效提高业务水平,激情唱响检察干警青春主旋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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