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01
最近被朋友辱罵了:
“你的同齡人都要得性病了,而你連性生活都沒有。”
(幫她解釋一下,並沒有不尊重病人的意思,她只是在嘲諷我沒有性生活。)
這個事情我也覺得偶爾會有一點點苦惱:談戀愛一定要發生關係嗎?
都說面對這個問題會像摩西分海一樣隔開兩派:
保守派自帶一股聖光,精神戀愛直達超脫的意境。
自由派及時享樂,人生苦短不如享受生活樂趣。
我頂多算是謹慎派,沒有強烈的抗拒也沒有特別期待。
本質上是對男朋友的技術和我的抗壓能力沒有那麼足夠的自信。
上一次出去玩差一點就交待了,只是突然想起自己的內衣不好看就火速打住。
沒有合適的時間和合適的環境,硬要發生一些故事怎麼想都是不美好的就算了,暫時拖著勞累他的雙手送他護手霜。
但是這個問題還是很值得拿出來多叨叨兩句的:第一次要給戀愛還是婚姻?
☊ 02
想起之前我的後臺私信有一個比較特殊的例子:是女生很想睡自己的男朋友。
按她所說,二十幾歲年輕有力身材又好六塊腹肌的肉體誰不想嘗試一下呢?
但是男朋友比較抗拒,連兩個人出門旅行都要開兩個單人間的,讓她準備的成套內衣都無用武之地,甚至懷疑他是不是不行。
“又不敢逼他,這太沒品了。”
據她所說男朋友不想的理由是自己還沒有做好思想準備,怕她會後悔。
比起那些隨時隨地都可以發情的雄性動物連哄帶騙的手段,能老實坦白值得表彰。
不怕你想睡我,就怕你只想睡我。
在某一些男生眼裡是不是拿到了一血是一件很值得吹噓的戰績,晚上做夢都可以嘴角掛著微笑。我不得而知。
我只知道那些睡不到就氣急敗壞的嘴臉真的又氣人又傷人。
☊ 03
最近網上這個話題又開始吹起來了“男朋友想要我的第一次,我該給嗎他?”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個問題。
所以給了他就會更愛你嗎?或者不給他他就不愛你了?
那你的想法呢?給了會更快樂,還是不給更安心?
甚至聽說有用分手要挾,不得不說這種人太low。
男生喜歡一個女生就一定想要那個嗎?
答案多數都是想的,不想都是騙你的。(大概吧)
這個問題硬要給一個解法,就是:如果你不會後悔,那就隨他去吧。
不管什麼情況,不負責任就不給睡。
尤其是那種用“分手”來要挾的,你要真的這麼急不如就分手吧我放你去約炮。
難道跟我談戀愛就只有睡我才能獲得快樂嗎?
我有趣的靈魂就不值得多欣賞一下嗎?
☊ 04
成年人了,你有義務為自己負責,也有權利選擇自己想要的生活。
無論你是被什麼牽絆著,只要有一方不願意發生婚前性行為,另一方就不能強迫吧。
說到底還是私事,偷偷關上門溝通,問誰都沒有結果的,重點在你想或者不想。
想明白了,有能力承擔後果,這份美好就是你的。
這種事情慢慢來,比較快。
保守派值得尊重,更加小心翼翼更加對感情有長久和穩固的期盼,注意婚後的x生活質量就可以了沒什麼好說的祝你開心。
祝大家(性)生活愉快。
我先去買一套好看的內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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