速看!内蒙古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7月12日,自治区政府新闻办召开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提出:今年,按照国家部署,自治区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目前调整方案已经报人社部、财政部,待批准后,将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还将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元,目前,自治区已制定了提高方案,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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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都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

新闻发布会上说: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截至6月底,全区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为26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为231.5万人

  • 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今年,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的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5%和75%左右。
  • 在失业保险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平均增加166元,增幅10%,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
  • 在工伤保险方面,今年,还将调整全区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目前自治区正在测算,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适时组织实施。

新闻发布会上

还说了哪些民生问题

一起来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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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政府召开

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新闻发布会

速看!内蒙古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7月12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召开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新闻发布会。自治区政府秘书长包振玉通报了2018年上半年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推进情况。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厅长那炜清、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冯任飞、自治区民政厅副厅长冯呼和、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党组成员、蒙中医药管理局局长乌兰、自治区扶贫办副主任韩建刚回答了记者提问。

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新闻发布词

自治区政府秘书长 包振玉

(2018年7月12日)

速看!内蒙古将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

各位记者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首先我代表自治区人民政府,衷心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自治区政府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保障和改善民生是各级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党中央始终牵挂内蒙古各族人民的生活,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考察内蒙古和今年参加全国两会内蒙古代表团审议时,一再叮嘱我们,只要还有一家一户乃至一个人没有解决基本生活问题,就不能安之若素;只要群众对幸福生活的憧憬还没有变成现实,都要毫不懈怠团结带领群众一起奋斗。按照总书记要求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自治区党委、政府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从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持续推进各项民生工作,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今年上半年全区民生支出1454.4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8.7%,比去年同期提高5.4个百分点,有力保障了各项民生事业发展。下面,我从七个方面对今年以来的民生工作给大家作一简要介绍。

第一,全力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性的指标是农村牧区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旗县全部摘帽。经过持续努力,我区贫困人口减少到现在的37.8万人。今年自治区计划减贫20万人、9个国贫旗县和13个区贫旗县摘帽。自治区本级预算安排扶贫资金41.87亿元,较上年增长48.1%,各盟市旗县财政也都加大了投入,新增扶贫资金重点用于深度贫困地区。把精准要求贯穿于脱贫攻坚全过程,在产业扶贫方面,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主要用于产业扶贫,引导各地立足资源优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全区有24.4万贫困人口进入产业化链条。在易地搬迁方面,年内计划投资30亿元,完成4.93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搬迁任务。在生态扶贫方面,将林业重点工程的70%安排到贫困地区,为8000名贫困人口提供公益性护林员岗位。在教育扶贫方面,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继续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和孤儿大学新生每人每年发放1万元资助,在31个国贫旗县推进农村牧区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在健康扶贫方面,对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行医疗保障倾斜政策,全面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三个一批”行动计划,着力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在社保兜底方面,将符合条件的16.35万贫困人口纳入农村牧区低保范围,为4.65万名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代缴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在京蒙扶贫协作方面,与北京市签署了《全面深化京蒙扶贫工作三年行动框架协议》和2018年扶贫协作协议,北京市通过人才支援、产业扶贫、劳务协作、结对帮扶等一系列举措给了我们有力支持。

第二,着力促进就业创业。围绕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的就业,加强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重点加强高校毕业生、农牧业转移人口、城镇失业人员等群体就业工作,上半年全区城镇新增就业14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9%,211万农牧民实现转移就业。持续加大创业扶持力度,调整了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发放创业担保贷款4.6亿元,通过创业带动1.2万人实现稳定就业。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形成培训品牌110个。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行动,发放稳岗补贴资金3592万元,惠及职工1.9万人。

第三,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按照兜底线、织密网、建机制的要求,加快推进全民参保计划。截至6月底,全区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702.9万人、城乡基本医疗保险2150万人、失业保险249.7万人、工伤保险311万人、生育保险306.4万人。深化医保支付制度改革,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减轻群众医疗费用负担,目前全区按病种付费病种数超过100种。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工作也取得新的进展,在所有医保统筹地区全部接入国家异地就医结算系统的基础上,今年进一步简化结算流程,扩展结算渠道,从6月1日起,可以通过网络、12333手机客户端进行异地就医申报备案,努力方便群众异地就医。进一步提高社会救助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月人均分别提高到647元和462元(分别提高了56元和58元),城乡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5804元和10290元(分别提高了876元和1038元)、分散供养基本生活标准年人均分别提高到12900元和8446元(分别提高了1380元和1646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均提高到每人每月80元(城乡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分别提高了30元和5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提高了38元),为全区29.2万一、二级重度残疾人全额缴纳意外伤害保险。加大住房保障力度,全区棚户区改造新开工5.35万套(基本建成5.62万套);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已经开工3万多户。

第六,不断丰富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去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的回信,为新时代乌兰牧骑发展指明了方向,也为繁荣我区文化注入了强大动力。自治区制定了乌兰牧骑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支持乌兰牧骑事业繁荣发展。全区广大文艺团体弘扬乌兰牧骑精神,紧扣群众需求和时代发展,推出一批优秀的文艺作品,其中《我的乌兰牧骑》《草原英雄小姐妹》等剧目入选国家舞台艺术精品工程。积极开展“百团千场下基层”等文化惠民活动,累计演出4000多场次。不断提高公益文体设施服务水平,一批公益文体场馆免费向社会开放。呼和浩特市正在推进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工作,近期国家将组织进行验收。

第七,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和谐安全的环境。一是强化食品药品和安全生产监管。坚持“四个最严”标准,严肃查处各类食品药品违法违规案件,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强化重点行业领域监管执法、专项整治和隐患治理。今年上半年,全区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7.4%和21.1%,未发生重特大事故。二是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推进信访法治化建设,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的合理合法诉求。积极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推动解决了一批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集中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掉涉黑犯罪组织5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30人,打掉涉恶团伙416个,抓获团伙成员2444人,破获团伙案件1012起。同时,针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开展了打击整治“黄赌毒”、“盗抢骗”和枪爆违法犯罪等专项斗争。四是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今年入春以来,我区大部分地区出现了持续干旱,东部局部地区因强降雨引发洪涝灾害。国家和自治区及时派出工作组指导受灾地区抗灾救灾,并下拨救灾资金1.79亿元和急需的救灾物资,尽最大努力将灾害造成的损失降至最低,确保受灾群众的正常生产生活。

由于时间关系,我就简要介绍到这里。我们的许多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真诚欢迎各位记者朋友们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大家还需要了解哪些情况,会后可以与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或自治区有关部门联系。

谢谢大家!

自治区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

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

(按提问顺序排序)

人民网记者:当前内蒙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方面采取的举措有哪些?

韩建刚:自治区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自觉把脱贫攻坚放在重大政治任务、第一民生工程、统揽发展全局的战略高度落实推进。脱贫攻坚取得了阶段性进展。主要采取六项举措。

一是持续强化组织领导。

强化自治区负总责、盟市旗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新调整了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增设由各领域政府分管主席负责,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16个专项推进组。统一向57个贫困旗县分别派驻了1位厅级干部带队的脱贫攻坚工作总队。自治区35位省级领导同志每人包联一个贫困旗县,建立起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

二是不断完善政策措施。自治区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信贷政策八项措施的通知》等政策性文件。近期自治区还将出台《内蒙古自治区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实施意见》,对2018-2020年我区脱贫攻坚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各行业部门相继推出了20项推进精准扶贫的专项政策。基本构建了较为完善的政策体系。

三是始终坚持精准施策。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贫困人口识别退出全覆盖大排查,集中解决漏评、错评、错退问题,确保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在此基础上,针对贫困人口不同致贫原因,因户因人落实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生态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保障兜底等措施,重点解决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问题。

四是严格扶贫资金监管。将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纳入盟市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内容,资金分配与使用管理成效挂钩。加大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力度,中央和自治区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苏木乡镇嘎查村两级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一律公告公示。推进了旗县扶贫项目库建设,加强了扶贫项目储备和可行性论证,努力提高扶贫成效。

五是深入推进京蒙扶贫协作和定点帮扶。北京市对口支援的国贫旗县从16个扩大到31个,实现了国贫旗县全覆盖。26个中央国家机关定点帮扶我区31个国贫旗县。自治区169个直属机关单位定点帮扶兴安盟、乌兰察布市169个贫困嘎查村。21个自治区机关单位重点帮扶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莫力达瓦达斡尔自治旗及额尔古纳市俄罗斯族聚居区。继续推进“万企帮万村”行动,529家企业与1022个嘎查村结对。

六是从严从实督查考核。修订《盟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重点考核减贫成效、精准识别退出、精准施策、精准帮扶、资金管理、作风建设。改进考核督查方式,自治区层面原则上每年督查考核不超过2次,盟市以下未经允许不得开展评估工作。凡行业部门组织的扶贫工作检查考核一律整合,做到一次检查、结果共用。凡与解决“两不愁、三保障”无关的,不许搭车考评。自治区主要通过督查和暗访形式对基层工作落实情况督导。

内蒙古广播电视台记者:不断提高社会保险待遇水平,是人民群众的普遍期盼。今年3月,李克强总理在两会上表示,要继续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和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能否通报一下内蒙古在这方面的进展情况?

那炜清:首先,感谢这位记者朋友对社会保险工作的关心。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保险工作都直接关系着群众的切身利益,社会高度关注。在基本养老保险方面,截至6月底,全区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为265.5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享受人数为231.5万人。今年,按照国家部署,我们将继续调整退休人员养老金水平,总体调整水平按照2017年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的5%左右增加,目前调整方案已经报人社部、财政部,待批准后,我们将加紧实施,尽快把增加的养老金发放到退休人员手中。同时,按照国家部署,今年还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月人均增加18元,目前,我们已制定了提高方案,待资金到位后及时发放。在基本医疗保险方面,今年,按照国家部署,进一步提高了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2017年的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积极推进总额预算下的按病种付费工作,全区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医保政策内住院费用平均报销比例达到了85%和75%左右。在失业保险方面,从今年6月1日起,我们调整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平均增加166元,增幅10%,进一步提高了失业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在工伤保险方面,今年,还将调整全区工伤职工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目前我们正在测算,待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公布后适时组织实施。

总之,社会保障是民生的安全网、社会的稳定器。我们将积极发挥职能部门作用,多措并举,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工作,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使更多群众更好地分享到经济社会发展成果。

凤凰网记者:请问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是多少?今年的保障标准有哪些特点?

冯呼和:2018年全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情况:2018年全区各地坚持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原则,按照不低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的比例,继续稳步提高低保保障标准。全区城市低保保障标准为月人均647元,比上年提高56元,增幅为9.5%,高于全国平均水平95元。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为年人均5547元,比上年提高696元,增幅为14.3%,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10元。全区城乡低保保障标准标均位居全国第8位,增幅均高于全区GDP增幅和城乡居民收入增幅。

2018年全区城乡低保标准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低保标准城乡统筹趋势明显。包头市东河区等31个旗县(市、区)城乡执行相同的低保标准。二是低保标准区域统筹稳步推进。呼和浩特市等5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城市低保标准。呼和浩特市等3个盟市所辖旗县(市、区)执行相同的农村牧区低保标准。

内蒙古日报记者:今年我区在城乡居民住房保障方面采取了哪些举措,成效如何?

冯任飞:谢谢您的提问,您的提问很好,这也是社会关注的热点,我很愿意回答。

“让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庄严承诺。我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着力推动了农村牧区危房改造、保障性住房建设、房地产市场调控等重点工作,努力实现住房困难群众的安居梦。

一是农村危房改造。聚焦精准脱贫,重点解决四类重点对象住房安全问题,2018年完成国家核定的6.02万户“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改造任务,2020年之前完成全区动态调整新产生的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此外,按照自治区脱贫攻坚任务安排,在已完成四类重点对象危房鉴定工作的基础上,又对57个贫困旗县的农村牧区房屋进行全面排查,各地区根据具体情况进行了分类处理。

二是保障性住房建设。

我区按照国务院“早安排、早开工、早见效”的总体要求,及时分解任务、层层签订责任状,确保年度任务按时完成。棚户区改造方面,2018年中央下达我区的棚户区改造任务是14.1万套,我区通过争取中央补助资金、加大自治区本级补助资金投入、积极支持各地落实银行贷款、试点发行棚改专项债券等多个渠道,破解制约棚改的资金瓶颈。我们召开了棚改工作对接会,开展了实地督查调研,切实加强调度、通报和督查。在公租房保障方面,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完善公租房配套基础设施,加快公租房分配进度,截至6月底,我区政府投资的公租房分配率已达到90.4%,提前完成了年度目标任务。

三是房地产市场调控。着力保持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不放松、目标不动摇,对部分房地产市场出现过热苗头,住房价格涨幅较大的地区,加强市场监管,并通过加大土地供应等综合措施平抑房价。积极稳妥推进解决全区城镇国有土地上房屋建设、权属登记等历史遗留问题。我们争取利用三年时间,基本解决全区城镇规划区国有土地上,在2015年底前房屋已交付使用但未办理不动产权属证书及延期交房、烂尾、未批先建的近1.6亿平方米的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保护购房群众合法权益。

下一步,我们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切实解决城乡居民住房困难问题,实现“人民住有所居”的目标。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记者:近几年,我区蒙医药事业的发展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蒙医药具有“简、便、验、廉”的特色和优势,在基层有着深厚的群众基础,受到广大患者的信赖和欢迎。特别是在医改中充分发挥蒙医药特色优势,可以放大医改的惠民效果。请问,从自治区政府层面,是如何推动蒙医药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安全、方便价廉的服务的?

乌兰:蒙医药是我区医药卫生事业的特色和优势,在我区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广泛使用蒙医药,不仅能有效减轻群众就医负担,扼制滥用抗生素、激素和高值耗材,还能节约医保资金,减少政府卫生支出。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蒙医药发展,提出了保护和促进蒙医药特色优势发挥、鼓励使用蒙医蒙药的相关政策措施。

(一)完善蒙医药事业发展的政策机制,大力推进自治区蒙医药发展。“十三五”以来,自治区政府印发《蒙医药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纲要(2016-2030年)》、《蒙医药中医药健康服务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振兴蒙医药行动计划(2017-2022年)》,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制定了《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和《在卫生计生工作中加快蒙医药中医药事业发展的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措施。

(四)加强健康管理,推进蒙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工作的提质扩面。在《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规范》的基础上,又组织专家制定了《蒙医药健康管理服务技术规范》。同时,从完善服务体系、提高服务能力等方面推进蒙医药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提升群众的健康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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