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改住」的亮點與不足

日前,佛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於推進商業、商務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 加快租購併舉住房制度建設工作的通知(試行)》,推進商業、商務辦公用房改建為租賃住房,改后土地性質不變,但物業水、電、氣價格改按住宅收。

佛山“商改住”的亮點與不足

這個新政的思路是對的,有針對性地解決了發展租賃市場房源不足的問題,也讓過剩的商辦類物業有了其他出路的選擇,這個方向值得向全國推廣。但另一方面,細看之下,方案仍然有許多問題,於是實際推動效果存疑。

商辦改租賃公寓的代價是項目不得分散出售,對於開發商而言就面臨兩難選擇——要麼繼續當商業辦公物業賣,但市場本就已經嚴重供過於求,結果就是售價低,銷售緩慢;要麼自己經營租賃住房,但這樣一來,投資資金就全部壓在物業上了,而且租金回報率低,連銀行利息都不夠抵扣。

就算另謀出路,希望整體出售,但一般來說項目整體出售的可能性很小,而且接手的業主同樣也會面臨上述兩難的收益困局。

話說回來,允許“商改住”讓住房租賃市場的供應增加,對於穩定租金是好消息,這也符合發展租賃市場的目標(像萬科在北京的超高端長租公寓並非市場主流迫切需求),但接下來若租金上漲預期不足,便會打擊經營者的積極性。

迴歸本體,佛山作為二線城市,實際租賃需求僅存在於核心城區,所以響應新政的項目或許不會太多,因此影響力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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