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的工会财务工作

新形势下的工会财务工作

2018年7月

工会财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

第一,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矛盾的变化,给工会工作尤其是对工会财务工作带来了新的影响。

第二,中央群团工作会议召开后,全国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总工会改革试点方案》。

第三,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工会财务工作也是至关重要的。

下一步,全总还将要推出的重点工作

一、以制度建设为重点

一是修订《工会会计制度》;二是修订《工会预算管理办法》;三是研究制定《基层工会经费预算管理办法》

二、以经费收缴改革为突破

一是调整工会经费分成比例;二是工会经费专用收据改革;三是开发建设工会信息系统

全总《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制定出台的背景和意义

一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全总领导的指示要求;

二为及时把党和政府的关怀和温暖传递给广大职工群众;

三为回应基层工会对修订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度的强烈诉求和职工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四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对工会经费使用管理的新要求。

《办法》增加了哪些规范内容

一是增加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二是增加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组织职工素质提升补贴、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和劳模、工匠人才、职工创新工作室创建等支出内容;三是增加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购买服务支出等内容;四是增加了基层工会经费用于对职工生老病死、婚丧嫁娶、退休离岗进行慰问和困难职工帮扶等内容;五是进一步重申了工会经费支出“八不准”相关内容;六是增加了财务管理和监督检查的有关要求。

《金融系统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

一、制定过程

二、《实施办法》规范的是什么

三、《实施办法》有哪些主要特点

《实施办法》规范的具体内容

一、体例结构及主要内容

《实施办法》共六章二十七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了制订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与经费收支管理的基本原则。重点从财务管理的角度明确了基层工会的定义,在第四项原则中将服务对象扩大为职工和会员。

第二章明确了基层工会七项收入来源的含义与内容,对基层工会会费收入、拨缴经费收入和行政补助收入提出了规范管理的具体要求。

根据《全国总工会财务部关于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会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通知》(工财字【1994】69号)、《全国总工会财务部、组织部关于会员交纳会费问题的答复》(工财字【1996】58号)相关规定明确会费收入计算基数。

对会费收入的管理要注意:一是缴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应按规定及时足额收取会员应交的会费;二是全部留在基层;三是只能用于会员集体活动;四是不得以现金形式返还会员。

哪些情况可以免缴工会会费?

根据《中国工会章程》第八条规定,会员离开工作岗位,长期不能参加工会组织活动,如退职、退休、参军、六个月以上离职学习、疗养等,可保留会籍,保留会籍期间,免交会费;

工会会员有特殊生活困难时,可由本人申请,工会小组讨论,基层工会批准,在一定时期内免交会费;机关提前离岗休息的会员和企业下岗待岗的会员,如果其取得收入已不列入本单位的工资总额组成范围,可以保留会籍,免交会费。

拨缴经费收入是各级工会组织最主要的经费来源。

对拨缴经费收入的管理要注意:一是严格按照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职工工资总额口径和相应分成比例,及时足额拨缴工会经费;二是财政划拨或委托税务代收部分工会经费的基层工会,应按照中国金融工会明确的留成比例依法足额落实留成经费。

全部职工是指由建立工会组织的单位支付劳动报酬的人员,包括正式职工、合同制职工、临时工和计划外用工等。

工资总额是指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不论是计入成本的还是不计入成本的,不论是按国家规定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还是未列入计征奖金税项目的,不论是以货币形式支付的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的,均应列入工资总额的计算范围。

基层工会组织拨缴工会经费收入不包括应归属上级工会的经费分成收入,基层工会组织应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及时足额上解。

对行政补助收入的管理要注意: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经费账户管理。

基层工会如何合规地接受行政经费补助?

要注意三点:一是行政补助收入也需要出具“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根据税务相关规定,此部分补助经费应在税后利润中列支;二是基层工会在经费不足的情况下可以向单位行政申请补助,但应事先制定专项预算,经工会委员会集体研究后书面提出申请;三是专款专用,不得将与工会无关的经费以行政补助名义纳入工会账户管理,不得将行政补助用于职工集体福利支出或发放兼职工会干部补贴。

基层工会能否取得捐赠收入

分两种情况:一是实际取得支持工会工作和职工活动的捐赠收入,要开具合规的捐赠收据,作为基层工会的其他收入;二是作为捐赠组织者,此为代收性质,纳入暂存款科目核算。

第三章对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管理提出要求,强调基层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明确基层工会经费支出的范围,并对各明细支出项目作出了具体规定。

六项支出包括:职工活动支出、维权支出、业务支出、资本性支出、事业支出和其他支出。

为什么没有行政支出和补助下级支出?

一、职工活动支出

(一)职工教育支出。用于基层工会举办政治、法律、科技、业务等专题培训和职工技能培训、职工读书学习活动所需的资料、教学用品、场地租金等方面的支出,用于支付职工教育活动聘请授课人员的酬金,用于基层工会组织的职工素质提升补助和职工教育培训优秀学员的奖励。

授课人员酬金标准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或本单位教育培训经费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为提升职工素质,鼓励职工拓宽职业生涯,培养就业、转岗能力,经基层工会同意,职工在取得与行业相关的社会职业资格或技术资格证书后,可报销不超过200元的考试报名费用。(费用报销并不是给职工的补贴)

对优秀学员的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物质激励实行一次性标准,每人不超过500元,奖励比例控制在参训人员的20%以内。

(二)文体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职工业余文体活动所需器材、服装、用品等购置、租赁与维修方面的支出以及活动场地、交通工具的租金、购买社会服务支出等,用于文体活动优胜者的奖励支出,用于文体活动中必要的伙食补助费。

文体活动奖励应以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奖励范围不得超过参与人数的三分之二;个人最高名次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超过1000元,集体最高名次奖励标准每人每项不超过600元(奖励可以为现金或实物)。不设置奖项的,可为参加者每人发放价值不超过200元的纪念品。

文体活动确需购置服装的,按每人不超过1000元的标准购买,所购服装应以节俭、实用为原则,同一人在一年内参加同类活动不得重复购买。

文体活动中开支的伙食补助费(可以发放现金或食物,也可以采取聚餐等形式),不得超过所在单位差旅费伙食补助标准,发放现金补助或就餐报账,二者不能兼得。

文体活动、比赛如需聘请专业教练、裁判、评委,可参照授课人员酬金标准执行。外聘劳务人员每天支付劳务费不超过300元。

基层工会可以用会费组织会员观看电影、文艺演出和体育比赛等,开展春秋游,为会员购买当地公园年票。会费不足部分可以用工会经费弥补,弥补部分不超过基层工会当年会费收入的三倍。

基层工会组织会员春秋游应当日往返,不得到有关部门明令禁止的风景名胜区开展春游秋游活动(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得到上级批准)。

要严格遵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严禁党政机关到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通知》的有关要求,不准出现下列21个风景名胜区的任何发票。

八达岭—十三陵、承德避暑山庄外八庙、五台山、太湖、普陀山、黄山、九华山、武夷山、庐山、泰山、嵩山、武当山、武陵源(张家界)、白云山、桂林漓江、三亚热带海滨、峨嵋山—乐山大佛、九寨沟—黄龙、黄果树、西双版纳、华山。

(三)宣传活动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重点工作、重大主题和重大节日宣传活动所需的材料消耗、场地租金、购买服务等方面的支出,用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等经常性宣传活动方面的支出,用于基层工会开展或参加上级举办的知识竞赛、宣讲、演讲比赛、展览等宣传活动支出。

(四)职工和会员集体福利支出。用于基层工会节日类项目和慰问类项目。工会要积极争取行政支持共同做好职工、会员集体福利工作,同时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

节日类项目指法定节日可以向全体会员发放节日慰问品,按绝对值或比例控制两个标准,选定一项掌握每人每年支出总额。以绝对值标准执行,每人每年支出总额不超过2000元;以比例标准执行,每年支出总额控制在当年经费收入的25%-35%。法定节日,即:新年、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和经自治区以上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少数民族节日。节日慰问品原则上为符合中国传统节日习惯的用品和职工群众必需的生活用品等,可结合实际采取便捷灵活的发放方式,不得以发放节日慰问品为名为职工办理购物卡。若采用提货券或网上商城购买的方式,需指定商家、品目和金额。

慰问类项目包括对会员生日、结婚、生育以及职工、会员重病及住院、去世、因退休离岗的慰问

会员生日慰问可以发放符合中国传统特色的实物慰问品,也可发放指定店面的蛋糕券,标准每人不超过300元,严禁以现金形式发放。

会员结婚和生育(包括男会员)均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品,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1000元。

职工、会员重病及住院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和慰问品。重大疾病(社会医保统筹的界定标准)保守治疗在家休养或住院治疗的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3500元,非重大疾病需住院治疗的慰问标准每人不超过1500元,同一人同一病种一年只慰问一次。

职工、会员本人或其直系亲属(限于配偶、父母、子女)去世时,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金,慰问本人标准不超过5000元,慰问直系亲属标准不超过3000元。

会员退休离岗(不含调动、辞职),可组织座谈会予以欢送,座谈会可购买适当的干鲜水果等食品,同时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2000元的纪念品;退休人员在职期间荣获过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金融劳动模范,全国五一劳动奖章和全国金融五一劳动奖章,地方省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和省级五一劳动奖章的,以及在工会岗位任职满15年且被上级工会表彰为优秀工会工作者的,可为本人发放不超过3000元的纪念品。

(五)其他活动支出。用于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等其他活动支出。

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主要以休息疗养、培训疗养、康复治疗、开展健康体检和讲座、形势报告、座谈交流、文体活动等形式组织开展,疗休养时间不超过5天,外出参观原则上不超过2天。劳动模范和先进职工疗休养补贴是指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对工会组织的疗休养活动中的住宿费和伙食费进行适当补贴。

基层工会使用工会经费提供的集体福利是否包括离退休职工?

集体福利支出在哪个科目核算?

二、维权支出

(一)劳动关系协调费。用于推进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加强劳动争议调解和队伍建设、开展劳动(集体)合同咨询活动、集体合同示范文本印制与推广等方面的支出。

(二)劳动保护费。用于开展群众性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活动、加强职工安全监督管理队伍建设、开展职工心理健康维护等促进安全健康工作,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为宗旨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发生的支出等。劳动保护费只适用于劳动保护宣传、教育发生的费用支出,不能列支劳保用品。

(三)法律援助费。用于向职工群众开展法治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发生的支出。

(四)困难职工帮扶费。用于对困难职工提供资金和物质帮助等发生的支出。

会员本人及家庭因大病、意外事故等原因致困时,可给予一定金额的慰问。基层工会应建立困难帮扶机制,建立和完善困难职工档案,具体慰问标准由各总行(会、司)工会制定。

(五)送温暖费。用于开展夏送清凉、冬送温暖、对法定节日坚守岗位职工慰问等活动发生的支出。夏送清凉不能列支防暑降温费。具体慰问标准由各总行(会、司)工会制定。

(六)其他维权支出。用于补助职工和会员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等其他方面的维权支出。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包括已报全国总工会资产监督管理部审批同意的(不得随意扩大开支范围和种类),或由省级政府批准,并提供风险准备金的职工互助互济保障活动,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对参加互助互济保障活动的职工在互助费用方面给予一定的补助,具体标准由各总行(会、司)工会结合本系统实际制定。

基层工会专项业务费开支范围是什么?

一是用于开展基层工会组织建设、建家活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职工创新工作室等创建活动发生的支出;

二是用于开办图书馆、阅览室和职工书屋等职工文体活动阵地所发生的支出;

三是用于开展专题调研所发生的支出;

四是用于开展女职工工作性支出;

五是用于开展外事活动方面的支出;

六是用于组织开展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发明创造、岗位练兵、技术比武、技术培训等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支出及其奖励支出;

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奖励支出一般应由行政负担,要根据全国总工会和中国金融工会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行政对开展劳动竞赛的激励政策及经费支持,制定劳动和技能竞赛活动奖励办法。对工会组织开展的,以提高职工素质为目的的技能竞赛,可用工会经费进行奖励,奖励办法及标准由各总行(会、司)工会制定。

其他业务支出开支范围是什么?

一是用于基层工会发放兼职工会干部和专职社会化工会工作者补贴;

二是用于经上级工会批准评选表彰的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支出;

三是用于基层工会必要的办公费、差旅费;

四是用于基层工会购买银行票据、支付账户管理费及汇划手续费,

支付代理记账、中介机构审计等方面的支出。

需要注意的是: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和国有企业单位行政聘用人员不得发放兼职工会干部补贴。

基层工会兼职工会干部补贴,可以由基层工会结合本单位实际和兼职工会干部工作量,经相关民主程序确定后,公布执行。

对优秀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奖励,要遵循精神鼓励为主,物质激励为辅的原则。优秀工会干部表彰数应控制在专、兼职工会干部的30%以内,工会积极分子表彰数应控制在会员总数的10%以内,奖金或奖品标准不超过1000元。

资本性支出是指基层工会从事工会建设工程、设备工具购置、大型修缮和信息网络购建而发生的支出。

《工会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但基层工会所在单位保障不足且基层工会经费预算足以保证的前提下,可以用工会经费适当弥补。

事业支出是指基层工会对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补助和非独立核算的附属事业单位的各项支出。

其他支出是指基层工会除上述支出以外的其他各项支出。包括资产盘亏、固定资产处置净损失等。

第四章对加强基层工会财务管理提出要求,明确基层工会经费管理主体责任,对基层工会加强预算、核算和决算管理提出具体要求,同时明确基层工会加强财务制度和财会人员队伍建设的相关要求。

第五章对强化监督检查提出要求,明确要求各级工会强化财务监督检查的责任,在深刻领会工会经费开支“八不准”的内涵和实质的基础上,在六个方面列出了29条工会经费使用的负面清单。

基层工会财务监督和审计监督有何区别?

内部会计监督主要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会计账簿与财务报告的准确性及时性、财产物资的安全性完整性进行监督,以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

审查审计监督主要对单位财务收支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查监督。

第六章附则部分明确《实施办法》的解释权,授权各总行(会、司)工会结合本系统工作实际,制定相关制度规定,报中国金融工会备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