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抄袭愈加泛滥,谁该反思?

今天说到抄袭,首先要明确一下普遍的抄袭的定义。抄袭,指窃取或修改他人的作品当作自己的,在相同的使用方式下,完全或者部分完全照抄他人作品或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其形式或内容的行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同时也是在著作权审判实践中较难认定的行为。其实关于抄袭,法律上并没有明确的定义,但是可国家版权局的“权司[1999]第6号”对抄袭行为的答复中的相关内容中答复关于抄袭的问题。

如今抄袭愈加泛滥,谁该反思?

近几年来,我们频繁地从各个网站或社交媒体之上看到“抄袭”这个字眼,一开始人们可能还会对此感到气愤,但随着越来越多的抄袭行为被暴露,人们看到的抄袭事件越来越多,很多人都会对抄袭习以为常,只将它当做寻常事件看过便罢,不会再感到愤怒。我们大家熟知的抄袭事件有很多,比如说之前由杨幂、赵又廷等主演的热播剧《三生三世十里桃花》来源唐七的同名小说被指抄袭大风刮过的《桃花债》,当时还有个很搞笑的段子是这样的:这年头,没有谁的钱是大风刮来的。不,你错了,唐七的钱是大风刮来的。再比如同唐嫣、罗晋等主演的《锦绣未央》来源秦简小说《庶女有毒》被指抄袭20多本小说。我本人记得早在前几年的时候《庶女有毒》就已经被扒严重抄袭了,没想到居然还能在电视上出现。除了电视剧,歌曲也经常出现抄袭事件,不说大众熟知的现代音乐圈,就连只有少部分人关注的古风音乐圈也有抄袭,向在古风圈混了很长时间的小曲儿也曾有过抄袭行为。

如今抄袭愈加泛滥,谁该反思?

如今抄袭愈加泛滥,谁该反思?

不得不说,如今的抄袭行为已经很泛滥了,但只有少数人意识到并且愿意为此思考,在此背景下,谁应该为抄袭现象的泛滥反思呢?

  • 首先,作者应该反思。为什么抄袭者越来越猖獗?并且抄袭者的行为没有被谴责?其中很大的一个因素就是原创作者没有对抄袭者的行为进行揭露、指责,没有强烈的维权意识,放任抄袭者逍遥自在。有一些小作家自己写的作品没有大火,但抄袭者的抄袭品却大火了,有些小作家会认为抄袭者能大火是他的本事,自己也没有能力去反抗抄袭者,又何必白费力气去征讨抄袭者呢?这种想法绝对是错误的,抄袭有第一次就会有第二次,如果原创者都不知道去抵制抄袭,任由自己的作品被抄袭,那自己的作品如何能成功出现在大众视野里,被大众肯定,而且,如果有一天被抄袭者及其拥护者倒打一耙抄袭,那可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了。

  • 其次,我们大众应该反思。很多时候大众对抄袭品都太宽容了,尽管这个电视剧、电影、小说已经被指证抄袭了,但是大众对此毫无反应,甚至还能够因着某些因素,比如明星效应而乐意去看抄袭品。不只是作为观众的大众对抄袭品宽容,电视剧、电影的制作人也一样对抄袭品宽容,尽管可能已经知道这是抄袭品,但因为它是一个大IP还是义无反顾的把它搬上银幕,甚至会想到当它播出后产生的争议能让自己的影视作品更有热度。在这里,我还要说关于演员出演抄袭品的问题,假设演员本人不知自己出演的是抄袭品,那可以理解;但是,如果在明知是抄袭品的前提下还继续出演,这无疑也是对抄袭的纵容。演员明星本身自带大量粉丝,其中大部分粉丝都是无条件拥护自己的偶像的,所以这些粉丝即使在得知该影视作品是抄袭品时还是一样会买单,有的人甚至会反驳抄袭,或者还会出现认为抄袭不重要,作品好才重要的错误想法。这些行为,无疑也是导致抄袭泛滥的重大因素。所以,抄袭的泛滥,大众也应该反思。

  • 最后,最应该反思的人当属抄袭者本人无疑。抄袭者剽窃他人成果,将之移花接木到自己的作品中,将别人的成果占为己有,这种行为可以说是非常不要脸了,这种行为永远洗不白!抄袭是不尊重原创者,也是不尊重读者观众,昧着良心赚钱心里不会有负担吗?比抄袭更过分的行为是“我抄袭我有理”、“我不抄你你永远都火不了”,像前面提到的小曲儿抄袭事件就有这种思想在里面。抄袭者应好好该反思一下自己为什么要抄袭,是因为自己满脑子没有一个好想法还是因为人懒志短想速成?各种原因,望各位抄袭者自己反思。(手动再见)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