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爲人知的真相?

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真相?

首先,在周立波的辯解中有幾個明顯漏洞

一:暫且不說周沒有提供某某陷害他的任何像樣證據。即便是出於一種猜測,周至少應該解釋某某的陷害動機,可週立波沒有。至於周說某某想控制他。這和想陷害他是相同的概念,把這算作動機,是邏輯笑話,

二:假設毒品和槍真的與周立波無關。按常理,站在周的角度,應該有至少三個懷疑對象而不是一個。1:胡潔的女兒。2:唐爽。3:某某。嚴格說,還有第四個:胡潔。但由於胡周是天天生活在一起的夫妻,出於瞭解,周對她做排除可以理解。也就是說:所有與車可能有接觸有關係的人都有嫌疑。胡女兒和唐爽可能因為自己吸毒,而誤將毒品放入車內和包內。案發後,由於害怕承擔責任而不承認是自己的。而某某雖然也有嫌疑,但至少在客觀條件上來說嫌疑程度要弱於前二者。首先,他需要弄到周的車鑰匙,其次他要有陷害動機和時間(前二者既無需動機又無需刻意,可能只是疏忽)。別說周,即便是職業偵探遇到這種情況也只能懷疑而不能確定。

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真相?

三、周說唐爽被某某收買汙衊他。如果某某真的能夠收買唐爽,而且還想陷害他。那麼他應該在案件審理階段收買最有利。這樣,只要唐爽出庭做證,即便他不誣陷周,只需實話實說,證明周同意警察搜車的事實,就足以把周送進監獄。簡單又利落。案件都撤訴了結了,某某再來搜買唐爽,有必要嗎?

五:一個人在被長期誣陷後重新獲得清白和他犯了罪後逃脫法律制裁。在心理上,語言上,行動上表現出的狀態是不同的。被誣陷的人即便沒有憤怒,至少也有委屈和追索真相的願望。而周在警方撤訴後表現出的欣喜若狂和得意的語言神態,說明了什麼,相信一個有常識的人都會做出自己的判斷。

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真相?

周立波本人雖然總愛撒謊但並不善於撒謊。善謊者,說謊時冷靜平和,能直視聽眾的眼睛把謊言說的像真的一樣,他們甚至能被自己的謊言感動到流淚。顯然,周立波不具備這樣的功力。他在說謊時語言會凌亂。這從他面對採訪時的狀態可以看出來:漏洞百出;大量使用象聲詞;動作誇張,簡直就像滑稽表演。儘管這些“臺詞”周夫婦可能在家已經彩排了無數次,但面對未知的提問,他還是會緊張。

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真相?

而唐爽在採訪中曾談過,事發後,在“某某的母親家”住了一個星期,並且是周立波要求他去的。“周先生家裡狗仔隊多,當時不是地址都曝光了嗎,我家的地址也曝光了,周先生家地址也曝光了,所以周先生說你先去那個誰,讓他幫你安排一個地方先躲一躲。”

按照唐爽描述,在這一個星期中,其與某某僅有電話往來。“跟我說不要擔心,這個事情跟你沒有關係。”

胡潔出具的1月24日周立波與唐爽的電話錄音中,周知道唐爽週三去學校後,讓他不要亂走。

周:其他地方不要亂走,你學校去完之後,你還是在X叔這邊,我反正我抽空會過來的。

胡潔:“就是這個(某某)家,當天他們1月18號也是從這裡出來的,這也是唐爽所謂的他母親家,唐爽這一年多經常到這裡來。這個房子我查過,不在他(某某)的名下,我不知道是不是他母親的名字。”

周立波:(保釋後)我當然要他回來,他說波叔我就先住在某某家裡面,因為你們家門口都是記者。我怎麼可能讓他住到人家家裡去呢?但是那個人也說我幫他調理一下怎麼的,其實他就是把唐爽人控制了,精神也控制了。”

周立波VS唐爽,還有多少不為人知的真相?

事情發生後,唐爽一下子變成了在美國法庭候審的犯罪嫌疑人,國內媒體很快廣泛報道了這一事件。科學家唐爽的名字,因為一起涉槍涉毒的案件,而被國內的公眾廣為知曉。國內大學很快就取消了給唐爽的offer。

對於周立波夫婦面對另一家媒體的採訪,有輿論稱,“唐在《局面》揭露了真相,周夫婦覺得演不下去了才換個節目,如果是心裡沒鬼的話,肯定是回來在局面和唐對質!!”

事情發展的過程真心好比《諜影重重》,你方唱罷我登場,都有證據,都手握實錘,但至今還是一團迷霧。連行業資深王局分別對二人進行專訪都沒能揭開事情的真相。周立波VS唐爽其實本來是一部“警匪片”的,事實清楚,敵我分明,非要被他們強行玩成一部諜戰片。諜戰就諜戰吧,心跳加刺激的還是吃瓜群眾。任何諜戰片最後都會撥雲見日,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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