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了!今後誰再讓你開「奇葩證明」,有國辦通知爲你做主

有一種再見,讓人黯然神傷

比如,俄羅斯世界盃上

強隊的提前離去

有一種再見,卻讓人“喜大普奔”

比如,告別“奇葩證明”

近日,國辦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清理證明事項,切實做到沒有法律法規規定的證明事項一律取消。各地自行設定的證明事項,除地方性法規設定的外,最遲要於2018年年底前取消。

話說某重點高校的一名碩士畢業生,到某省會城市創業,寫字樓租不起,就在居民小區租了一套居住用房作辦公室。各種材料都齊活了,不曾想註冊企業時,工商部門告知:還缺一個“不擾民”證明。

注意了!今后谁再让你开“奇葩证明”,有国办通知为你做主

問題來了:找誰開這個證明?小夥子找街道,街道讓找社區,跑到社區,社區讓找小區物業,物業經理說找業主聯合簽字。如此折騰多次,這位碩士畢業生再也“傷不起”,回北京考博士去了。

這些年,諸如證明“二單元301室是二單元301室” “你媽是你媽” “自己活著”等“奇葩證明”就像路上的爛泥坑,既難為人又耽誤事,還一不留神就“雷”翻你。

天下之大,無奇不有。“奇葩證明”之“奇”,有的是辦起來無從下手、難於上青天;有的是根本沒必要辦,卻非得讓你辦,同樣搞得人哭笑不得、壓力山大。

近年來,從中央到地方,採取了不少措施簡政放權,“奇葩證明”正在減少。但要徹底告別“奇葩證明”,破解辦事難、辦事繁問題,還需付出更大努力。

有的部門不依法依規辦事,擅自做“加法”,證明事項、證明材料等不斷加碼,人為設置障礙;慣於做“推手”,隨意將屬於自己的核查責任,推給群眾和企業。有的明知一些證明事項不合理,卻還是我行我素,以“實施多年”之類理由 作為擋箭牌,其任性與惰性,令人瞠目。

當前,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正在深入推進。治理“奇葩證明”,還是要深化“放管服”改革,規範行政行為,轉變管理方式,激發公職人員的責任心和服務意識。

企盼早日和“奇葩證明”說再見,讓老百姓辦事更便捷、更舒心。

(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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