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重温《准则》《条例》增强四个意识 提升监督职责

7月17日下午,眉县纪委监委召开机关学习会,由纪委常委、监委委员王璐芳同志带领全体机关干部重温《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两部党内规章。

王璐芳对《准则》的产生背景、《条例》的修订原因、以及《准则》、《条例》在全面从严治党中所体现的重要意义进行了简要解读,同时对《准则》和《条例》的主要内容及所呈现的特点进行了重点辅导和学习。

《准则》讲授了十二方面的主体内容,要求做到以下五点,一是政治性,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四个意识、三个看齐,做到三个坚决;二是人民性,即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从严性,即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生活制度;四是民主性,即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发扬党内民主和保障党员权利;五是廉洁性,即保持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六是责任性,即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必担责、滥权必追责。

《条例》主要学习了第四章《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监督》的相关内容,并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突出尊崇党章,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两个围绕,强化担当精神;突出民主集中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突出关键少数,重点盯住一把手;突出问题导向,注重务实实用。

通过以上的学习辅导,王璐芳常委就如何贯彻落实《准则》、《条例》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学思践悟,全面把握要义。要深入学习,学懂弄通,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重要内函和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并全面贯彻落实;二要付诸行动,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要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三要敢于担当,争做党员干部的表率。打铁必须自身硬,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更要接受社会监督,要切实加强自身建设,在履行职责上敢抓敢管敢于监督,在贯彻落实《准则》、《条例》上更要走在全县干部的前列,为全县党员干部作表率。

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魏复平同志参加会议并总结点评了此次学习会,对学习内容给予了高度评价。同时,要求全体机关干部要勤学习、善思考,将学习作为一项常态化的工作来抓,在学习中不断进步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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