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高頻熱點問題

問題一:如何在網廳打印完稅憑證?

答:根據《上海市國家稅務局 上海市地方稅務局關於推行網上開具稅收完稅證明工作的通知》(滬國稅發〔2018〕24)規定:“ 三、開具流程

(一)登錄查詢。納稅人登錄本市企業(個人)網上辦稅服務廳“完稅證明開具”欄目,進行身份認證、查詢本單位(個人)的完稅信息。

(二)選定打印。納稅人選定特定期間完稅信息後,企業納稅人使用身份認證證書(CA證書)或法人一證通證書下載、自然人納稅人直接下載完稅信息後,通過A4型紙張打印輸出《稅收完稅證明》(樣式詳見附件),格式為PDF電子文檔。”

問題二:單位和個人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是否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

答: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基本養老保險費 基本醫療保險費 失業保險費 住房公積金有關個人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0號)的規定,單位和個人分別在不超過職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12%的幅度內,其實際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允許在個人應納稅所得額中扣除。單位和職工個人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月平均工資不得超過職工工作地所在設區城市上一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具體標準按照各地有關規定執行。

單位和個人超過上述規定比例和標準繳付的住房公積金,應將超過部分併入個人當期的工資、薪金收入,計徵個人所得稅。

問題三:一般納稅人當月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生成編號了,那麼進行增值稅申報時,什麼時候做進項稅額轉出?

答: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紅字增值稅發票開具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6年第47號)的規定,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已用於申報抵扣的,購買方可在增值稅發票管理新系統(以下簡稱“新系統”)中填開並上傳《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信息表》(以下簡稱《信息表》,詳見附件),在填開《信息表》時不填寫相對應的藍字專用發票信息,應暫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稅稅額從當期進項稅額中轉出,待取得銷售方開具的紅字專用發票後,與《信息表》一併作為記賬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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