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深化金融合作

中國與中東歐國家深化金融合作

7月17日,中國銀保監會為落實第七次中國—中東歐國家(16+1)領導人會晤發表的《中國-中東歐國家合作索非亞綱要》(以下簡稱《綱要》),發文稱:中東歐國家是“一帶一路”倡議的重要合作伙伴,中國—中東歐合作也是中歐關係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有益補充。中國銀保監會高度重視並積極推進與境外金融監管機構建立正式的監管合作機制,不斷提高跨境監管水平。

據瞭解,由於中東歐國家多為發展中國家,有巨大的基礎設施投資缺口,相應的投資週期長、資金需求大,所以,《綱要》在金融領域形成了有針對性的諸多成果,主要包括投融資、金融機構網絡化佈局、金融監管、金融科技等領域的合作。而實現這些成果需要金融機構多管齊下、創新思路,通過股權融資、債權融資、銀團貸款、政府與社會資本合作(PPP)、銀企聯動、出口信用保險、裝備租賃等多種融資模式滿足中東歐國家多樣化的融資需求。

因此,《綱要》強調,鼓勵金融機構“在自願基礎上”加強合作,根據“市場需求”開闢投融資新渠道、推出新工具。《綱要》還提出探討開展人民幣融資及發行綠色金融債券合作,這是中國與中東歐國家融資模式創新的體現。

眾所周知,近年來中國金融科技發展迅猛,在國際上處於領先地位,而中東歐國家金融科技的發展程度參差不齊,與中國加強合作可幫助中東歐國家彌補目前16+1框架下關於金融科技的空白。在中東歐國家中,立陶宛在發展金融科技方面具有立法、監管、基礎設施、人才、營商環境、創業條件等方面的先天優勢。同時,立陶宛也是歐元區國家,將16+1金融科技協調中心設在立陶宛,也將為中國與歐元區加強金融科技領域的合作架構一座新的橋樑。

《綱要》提出,各方支持立陶宛成立16+1金融科技協調中心,2019年在立陶宛舉辦16+1高級別金融科技論壇。

中資金融機構和金融服務的網絡化是中資企業更好地開展海外業務的重要保證。其中包括投融資服務及代理行、銀團貸款、資金結算和清算等配套金融服務,以提高對貿易的金融服務能力,形成金融與經濟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近年來,越來越多的中東歐國家對中資金融機構在當地設立分支機構表示歡迎,並主動提出希望中資金融機構入駐。

《綱要》特別提出,各方支持中國和中東歐國家有關銀行和金融機構之間加強合作,歡迎中國與更多中東歐國家簽署雙邊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加強金融監管合作。

對此,中國銀保監會迅速作出反應,要不斷拓展和深化與“一帶一路”沿線國家的跨境監管合作。同時,積極指導中資銀行優化機構佈局、提升金融服務水平、做好風險防範、履行社會責任。據悉, 目前,銀保監會已與波蘭、捷克、匈牙利和立陶宛的金融監管當局簽署了雙邊金融監管合作諒解備忘錄(以下簡稱“MOU”)或合作換文,已有3家中資銀行在波蘭、捷克、塞爾維亞、匈牙利4箇中東歐國家設立了8家分支機構。

中國銀保監會表示,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金融合作體現了各方共同支持和推進“一帶一路”建設的誠意與決心,對於服務其他領域的合作具有深遠的意義。下一步,銀保監會將繼續推動與尚未建立監管合作機制的中東歐國家簽署MOU或合作換文,確保跨境監管政策的良好銜接,提升跨境監管有效性,為中國與中東歐國家開展健康、可持續的金融合作奠定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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