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特森、陶漢林各停賽一場,山東隊似乎又成了「冤大頭」

3月14日,CBA公司公佈了對2017—2018賽季CBA聯賽季後賽四分之一決賽兩場比賽的處罰結果。其中,浙江廣廈外援福特森因對裁判判罰不滿,向裁判吐口水而被停賽1場,罰款5萬元,此外,在本場比賽結束後,深圳隊助理教練員克雷格到記錄臺大聲辱罵臨場裁判員,被停賽2場、罰款10萬元。在另外一場比賽中,山東高速的陶漢林對江蘇球員使用侮辱性語言,被禁賽1場,罰款5萬元。

福特森、陶漢林各停賽一場,山東隊似乎又成了“冤大頭”

向裁判“吐口水”僅停賽一場,福特森可以偷著樂了

這個處罰結果,多少讓人顯得哭笑不得。因為CBA規定明確列出吐口水會停賽1到3場,罰款2到5萬。而且福特森是向裁判吐口水,按說應該罪加一等,更何況,福特森已經是“慣犯”,在常規賽中有過掌擊賈誠,以及辱罵對方隊員等多次劣跡,但此次卻僅停賽一場。而深圳的教練,因為辱罵卻停賽兩場,由此看來,“吐口水”罪過輕於“辱罵”。

福特森、陶漢林各停賽一場,山東隊似乎又成了“冤大頭”

陶漢林也停賽一場

再看陶漢林,確實使用了侮辱性語言,理應受到處罰,但是和向裁判吐口水的處罰程度一樣,似乎又有點說不過去。這不禁讓人聯想到,在2016賽季,山東隊吳珂因為肘擊對手,被禁賽長達11場,雖然肘擊後,他一直躲避對手,沒有釀成群毆局面。但是在之後的季後賽中,遼寧隊與四川球迷發生嚴重衝突,導致公安機關介入,有三人接受調查。雖然CBA有“賽季期間,運動員在比賽場館外與對方運動員或其他人員發生的尋釁滋事、打架鬥毆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由公安、司法機關處理,主辦單位將視情節輕重,對其給予通報批評、停賽8-10場的處罰,情節嚴重者,取消其本賽季參賽資格。”的規定,但是中國籃協只做出了罰款,卻無人停賽的處罰決定。兩相比較,和球迷動手的罪過要遠遠輕於場上的衝突。

福特森、陶漢林各停賽一場,山東隊似乎又成了“冤大頭”

2016年的與球迷群毆卻無人受罰

公道自在人心。中國籃球需要提高的不僅僅是技戰術層面,管理者水平也亟需提升,能夠做出讓人心服口服的處罰,也需要好好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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