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上半年立案1.5萬餘件 390名處級幹部被查

上半年立案1.5萬餘件,23名省管幹部、390名處級幹部被查——

湖南“打虎拍蠅”不停步

湖南日報·華聲在線記者 張斌 通訊員 蔣偉

立案15404件、結案9172件、處分8987人,同比分別增長25.4%、19.8%、18.9%。

查處鄉科級以上“一把手”441人,立案審查調查省管幹部23人、處級幹部390人。

這組數據,是湖南今年上半年“打虎拍蠅”沉甸甸的成績。

今年以來,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穩中求進”的基本工作方針,“老虎蒼蠅”一起打,受賄行賄一起查,強化日常監督,綜合運用“四種形態”,深化標本兼治。成績背後,折射的是湖南正風肅紀不停步、反腐懲惡不鬆勁、重整行裝再出發的堅決態度。

盯緊“關鍵少數”,受賄行賄一起查

今年5月,三湘風紀網連續發佈3條省管幹部被查的重磅消息。

從省政協原副秘書長陳三新,到湘潭市委副書記趙文彬,再到婁底市政協副主席肖揚,省紀委省監委連打“三虎”,受到各界點贊。

半年來,湖南繼續盯緊“關鍵少數”,重點查處黨的十八大以來不收斂不收手,問題線索集中、群眾反映強烈,現在重要領導崗位、可能還要提拔使用的領導幹部,特別是政治腐敗和經濟腐敗相互交織形成利益集團的案件;重點查處選人用人、審批監管、資源開發、工程招投標以及公共財政支出、國有企業投資經營等方面的腐敗問題。從省紀委省監委查辦的“留置第一案”——邵陽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副主任周國利案開始,省政府駐上海辦事處黨組書記、主任王華平,省環保廳黨組成員、副廳長謝立等一批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被查,使嚴懲腐敗的震懾效應進一步顯現。

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堅持受賄行賄一起查,健全行賄“黑名單”制度,加大對行賄行為的打擊力度,通報了多起“受賄行賄一起查”的典型案例。

長沙學院繼續教育學院原院長許彥就是其中一個典型。2013年至2014年,許彥利用職務便利,在繼續教育學院招生辦原主任金席捲競聘該院成考和自考招生目標管理責任人以及違規設立校外學習中心等事項中為其謀取利益,先後4次收受金席捲所送賄賂。2017年7月,許彥被“雙開”,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而行賄人金席捲被開除黨籍,移送司法機關後被批准逮捕。

持續“拍蠅”,讓群眾更有獲得感

今年1月12日,在江華瑤族自治縣橋頭鋪“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違紀資金返還會現場,先鋒村村民唐明球收到清退的10500元危房改造補助款後,感動得熱淚盈眶。

3年前,低保戶唐清深(唐明球之父)實施危房改造項目,時任村支書唐官榮卻將縣裡下撥給他的危房改造補助資金10500元據為己有。唐清深去世後,其子唐明球在整理遺物時,發現一卡通存摺上曾被人取過一筆大額資金,隨即向有關部門反映。縣紀委介入調查後,迅速查清了唐官榮的違紀事實,唐官榮受到開除黨籍處分。

相比遠在天邊的“老虎”,人民群眾對身邊的“蠅貪”感受更加深切。湖南各地持續“拍蠅”,嚴厲整治群眾身邊的腐敗和作風問題,讓群眾更有獲得感。

今年上半年,全省共發現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線索18063件,立案查處2559件、處理7250人,全省追繳違紀資金8262萬元,退還群眾1188萬元。各級紀委監委還與政法機關建立涉黑涉惡問題線索共享移送、同步查辦機制,收集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線索424起,已初核217起、查結98起。

立體監督,抓早抓小,實現全天候監管

7月13日上午,瀘溪縣法院開庭審理了宋謀寧涉嫌受賄一案,並當庭宣判。宋謀寧犯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並處罰金80萬元。

經查,2009年至2017年,宋謀寧利用擔任永順縣國土資源局副局長、永順縣溪州新城建設領導小組指揮部常務副部長、永順縣溪州新城建設投資有限公司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共計335.7319萬元。

宋謀寧的查處,得益於今年2月2日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監委對其依法採取留置措施。今年以來,隨著監察法的出臺實施和各級監察委員會的相繼成立,湖南各地紛紛使用留置措施,打響審查調查“第一槍”,有效推動制度優勢轉化為治理效能。

國家監察體制改革後,形成了紀律監督、監察監督、派駐監督和巡視監督4個全覆蓋的立體監督格局。全省各級紀檢監察機關既瞄準“關鍵少數”、關鍵崗位,又注重政治生態的整體淨化,實現全天候、常態化監管。同時,各級有效運用監督執紀“四種形態”特別是第一種形態,強化日常監督,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半年來,僅開展談話函詢就有6343件次,較去年同比增長37.7%,其中省紀委談話函詢215件次;共開展談話提醒17.5萬次。

從嚴監督下,黨紀國法的威懾力和政策感召力正不斷增強。目前,全省已有450名黨員幹部主動向紀檢監察機關交代違紀違法問題,同比增長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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