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届“我是一颗石榴籽”
自治区大型网络文化活动
启 动 啦 !
“我是一颗石榴籽”活动作为2018新疆“争做中国好网民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本届活动主要由“石榴结亲记”“指尖上的民族团结”和“民族团结公益宣传片”三个环节构成。
采用图片、文字、微视频、游戏微刊、公益广告传播等适应新媒体传播规律的参与手法,运用网站、微博、微信及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真实客观地展现活动中涌现出来的感人故事、精彩瞬间、欢乐场景,反映各族干部群众同吃同住同学习同劳动,手足相亲、守望相助、休戚与共的生动场景,营造浓厚的网上舆论氛围。
活动组织
指导单位:自治区党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办单位:和田地区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和田地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承办单位:各县(市)委网信办
各县(市)“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征
集令
民族团结一家亲
等 你 开 讲 !
“我是一颗石榴籽”快拍征集大赛
参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要求统一命名,一律用“作品标题、作品日期、参赛作者或参赛单位、联系方式”格式,如:我们村的故事(20180418)张某某131****5678。
(一)图片
1.图片须为2017年之后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主题鲜明、内容阳光健康,反映正能量,画质清晰。
3.形式包括:原创摄影图片,单张图片或组图均可,以jpg格式提交,保留EXIF信息。单张图片像素不低于2M,组图不超过8张。一个组图视为一件参赛作品,总大小不超过10M。
4.参赛作品须另附文档,标注标题和图片说明,图片说明须内容完整,包含时间、地点、人物、事件说明等基本要素。
5.为便于日后获奖名单公布、获证证书及奖金发放的联络工作,图片说明文档内同时必须标注作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所属单位、手机号码、微信号、邮寄地址等。信息不全的参赛作品一律退回。
(二)文字作品
1.文字故事须为2017年之后原创,不得抄袭、盗用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他人或机构知识产权。
2.参赛作品须立场正确、文字流畅、内容丰富、表述准确、引导效果较好。稿件字数不少于800字,不超过2500字。尤其欢迎图文并茂的作品。配图请标注图片说明和图片拍摄者姓名。
3.凡使用少数民族文字的参赛作品,均须由各上报单位翻译为国家通用文字,并附作者使用少数民族文字写成的原手稿照片。
4.为便于日后获奖名单公布、获奖证书及奖金发放的联络工作,投稿文末必须标注作者的详细信息,包括姓名、民族、身份证号、所属单位、手机号码、微信号、邮寄地址等。信息不全的参赛作品一律退回。
1.所有参赛作品须为本人(本单位)原创,不得以任何形式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参赛者在提交作品时,即默认作品版权为参赛者本人所有,并允许主办方(和田地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田地区“民族团结一家亲”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次活动的相关专题、新闻、推广中无偿使用这些作品。所有参赛作品的著作权、与作品有关的肖像权和名誉权等法律问题,请参赛者自行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作品,或是主办方认为有违反公共秩序、社会风气的作品,取消参赛资格。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参加本次活动即视为同意并遵守本次活动各项规程。凡不符合规程的参赛者和作品将不具备参赛资格。
★ 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七月三十日
★自治区奖金总额11.7万元
文字类
一等奖2个,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6个,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20个,奖金各500元。
图片类
一等奖5个,奖金各5000元;
二等奖5个,奖金各3000元;
三等奖12个,奖金各1000元;
优秀奖30个,奖金各500元。
★地区奖金总额1.5万元
文字类
一等奖2个,奖金各1500元;
二等奖4个,奖金各1000元;
三等奖6个,奖金各800元;
优秀奖8个,奖金各500元。
★ 联系方式
和田地委网信办
0903—7885758
7月30日起
我们将边征集边选取优秀作品陆续展播
敬请期待
閱讀更多 和田縣零距離 的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