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訂立,成立,生效

合同訂立強調的是當事人締約的過程;合同的成立表達的是主要條款達成一致的事實;合同生效是建立在合同成立的基礎上,更進一步的結果。對於要物、要式合同需要簽訂確認書以及約定的其它條件。如公正、簽證、交付等。

合同的成立僅僅解決了合同存在,合同的生效則是價值判斷問題。合同成立的判斷標準是合同雙方是否就主要條款達成一致。合同成立分為一般要件和特別要件。簡單說一下一般要件:行為人、意思表示、標的三要件。

綜上可以看出,合同的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不成立就不肯呢個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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