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朋友聚會,一位戰友回憶起新兵連往事。
他說,他當新兵時,看到全連各項活動都是由連長、指導員部署,班長、排長落實,他以為“一槓三”是很大的“官”了。
慢慢地,他知道,新訓大隊的大隊長是“二槓四”,跟他比起來,連長、指導員的級別差得不是一點點。
至此,他清楚了,原來“二槓的”是“校”,“一槓的”是“尉”,同級別的“星”越多,銜職越大。
但後來,他又糊塗了,因為一次大項活動中,他又親見一個“二槓三”訓斥“二槓四”的大隊長。
過後,他才得知,原來那個“二槓三”是大機關的兵員參謀。因為他代表的是上級機關,所以才出現了“低銜訓斥高銜”的場景。
再後來,他又聽說了一個故事:在對越自衛反擊戰中,由於當時取消軍銜,兩支隊伍相遇,一個說自己是敢死隊隊長,一個說自己是副團長,結果雙方的隊伍都不聽對方指揮,造成了更多的流血犧牲。
兩個分別發生在和平時期和戰爭年代關於軍銜的故事,難道不讓我們反思嗎?
軍銜設置的初衷,難道不是為了便於識別職務、理順指揮關係嗎?
既然如此,隨著軍兵種不斷增多,協同作戰、聯合作戰成為日常,現行軍銜制度已越發不適應軍隊發展需要,那麼軍銜制改革勢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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