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海麗:曾經的傷痛

王海麗:曾經的傷痛

王海麗近照

我叫王海麗,今年46歲,家住內蒙古二連浩特市錫林區,原是一名“法輪功”習練者,被李洪志的歪理學說所迷惑,一步步滑進李洪志精心設置的圈套中,誤入歧途執迷不悟,因修煉“法輪功”傷害了家庭。

我是於1997年春天,經人介紹開始習練“法輪功”的,當時身體多病,又因家庭的事煩惱,所以看到了“法輪功”以後,被書中講的超常的事所吸引,為書中所講的“真、善、忍”所打動,自認為找到了上天的階梯,找到了人生的真諦——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同時也為了強身健體,修心養性,就這樣我走上了所謂的修煉之路。按照“法輪功”組織的要求,只要練功,必須加入集體行列,把“法”放到第一位,每天5點30分開始靜功1小時,動功1小時,早飯後還要進行集體學法,真是三百六十五天,風雨無阻,完全把自己放在學法練功的境界當中。

慢慢的我看淡了世間的一切“名、利、情”並時刻用“真、善、忍”來對照自己,別人欠的錢也不要了,也不和別人計較了,親情也看淡了,覺得自己真是離“正果”修煉的越來越近了,逐漸變得少言寡語,把自己封閉起來,整天把心思放在學法練功上,想著如何才能成佛成道,提高層次,好早日走向“圓滿”,對李洪志說啥信啥,沒有半點懷疑,也不敢有半點懷疑。

我自認為在修“好人”,做“超常人”的那段執迷不悟的日子裡,我的親人卻受到了一次又一次痛苦的煎熬。母親為我得了高血壓、心臟病住進了醫院;父親為我食不下咽,夜不能寐,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愛人為我操碎了心,他說,再也經不起你這樣折騰了,你真是無情無義了,……並要和我離婚;孩子失去了母愛,身心也受到了極大傷害。一家老少的眼淚、勸歸、痛苦我都視而不見,聽而不聞,全身心投入修煉“圓滿”最終目的,捨棄親人、家庭,只剩下視為生命珍貴的“法輪功”了,可以說從感情上對李洪志和“法輪功”已達到了難捨難分的程度。我的信念就是修成“正果”為他們帶來所謂的“福報”,拋棄了人間第一親情,漸漸遠離人性,偏離了理性,變成了一個只想自己,不管他人死活,極端自私的人。

1999年7月,政府取締“法輪功”非法組織之後,我非常不理解,還產生不滿情緒,心想:我們只是祛病健身。

由於存在對抗心理,每天早晚還堅持在家練功,由於堅持頑固的錯誤立場,在所謂的“大法”中不斷找答案。可不斷出現的“法輪功”害人事實,讓我百思不得其解,輕者精神失常,致病、致殘走入極端;重者自殺身亡。特別是2001年“1.23”天安門廣場自焚事件,讓我震驚了,兩個花季一樣的孩子就這樣被無情的毀掉了,可以說是慘不忍睹、觸目驚心,人性在哪裡?我也是一個母親,骨肉連心啊!在大量的血淋淋的事實面前,我徹底醒悟了,李洪志所謂的“真、善、忍”絕不是他說的那樣叫人做好事,行善事,能寬容,提高人們的思想境界,簡直就是真殘忍。他舉著“真、善、忍”的旗號,不過是為了欺騙群眾,其真實目的是妄圖把人們引上邪路、絕路,去追求那純屬子虛烏有的“法輪世界”,被他所控制。事實勝於雄辯,唯有邪教如此,“法輪功”就是邪教。

走過曲折,我領悟了人生的真諦。從“天上”回到“地上”,從虛幻步入現實,從非正常人回到正常人,我感受到了人間的美好,感到了社會的溫暖,體會到了組織的關心,得到了家人的疼愛,在此,我希望那些仍然痴迷不悟的“法輪功”的習練者,趕快清醒吧,回到現實生活中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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