郧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汪文玲 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7月19日上午,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工作总结大会暨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第二次全体会议在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对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扬,湖北省郧西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汪文玲荣膺“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郧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汪文玲 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郧西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汪文玲 获评“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

2016年6月,郧西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试点法院。汪文玲被选任为郧西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团队负责人,组织全庭干警认真考察学习其他法院的先进经验,并结合该院审判实践,起草了家事审判工作相关系列文件,联系县直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基层组织,推动建立郧西县家事审判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做了大量有益的探索,贡献了“郧西智慧”,获得了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各地法院也纷纷前来参观考察。由于工作成绩出色,汪文玲先后被评为办案能手、先进工作者、十堰市优秀法官,“十堰市优秀青年卫士”,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16年,被授予十堰市“最美法官”荣誉称号,所负责的民二庭被省高院荣记集体二等功。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