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最近小區群裡特別熱鬧,由於不滿意物業的行為,並且收費太高,導致群裡怨聲載道,很多人吆喝著不交物業費了。

想想也有道理,既然沒有達到我的要求,我憑什麼付錢給你,並且這個還是預付費的。現在這個年代,但凡你的服務水平達到一定的高度或者標準,人們就會自發交物業費的,如果真的是差距太多,就別怪業主們嘰嘰歪歪了。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那物業費都包含什麼呢?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經業主同意的其它費用。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備的大修、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應當通過專項維修資金予以列支,不得計入物業服務支出或者物業服務成本。

這麼多的項目,說白了,就是為了你的生活服務的各項費用。如果大家都不交,物業就無法維持正常的工作,服務就會更惡劣,你就更不會交,這樣就會造成惡性循環。

我國法律為了阻止這樣的事情發生,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物業服務糾紛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6條進一步規定,經書面催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絕交納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交納物業費,物業服務企業請求業主支付物業費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物業服務企業已經按照合同約定以及相關規定提供服務,業主僅以未享受或者無需接受相關物業服務為抗辯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業主無正當理由拒交物業費的,將因此向物業管理企業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敗訴所帶來的一切不利後果。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也就是說,你不交物業費,物業公司告你的話,結果就是補齊物業費。一般情況下,即使是物業本身沒有做到位,為了保護物業,免得其他小區效仿,法律也會傾向於物業這邊的。至於物業做的不到位的地方,建議你用相機、手機等留下時間、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那就沒有辦法了嗎?

有這些情況的可以少交:

1.對於不在業主繳納範圍內的,可以拒絕繳納

2.服務質量過差可暫時拒交

3.提供未約定或未經業主同意的服務時,業主有權拒交

4.不住未必全交:正常的物業費用繳納從交鑰匙的第二個月開始。收房後從未入住的,經確認,可以按照70%繳費;入住後(含房屋裝修),但不使用住房,經確認,連續使用不超過六個月的房屋,從第七個月開始,物業費按照70%繳。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有以下情況的可以不交:

1、因為房屋質量問題還未交房,物業費是由開發商繳納

2、將房屋出租,租賃合同中註明了物業費有租住戶繳納的

3、物業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務責任的,全體業主可以拒交,但要有有力的證據

4、物業公司沒有和業主籤合同

5、物業公司提供的服務質量達不到合同約定的標準(證據)

6、物業公司沒有物價管理部門各項審批文件原件

7、物業公司擅自擴大收費範圍、提高收費標準的

8、物業公司不經業主許可自行增加的收費項目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那麼出現問題應該如何維權呢?

1、首先,要有針對性的記錄違約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情況,保留好相應的證據,可以採取拍照、攝像或文字記錄對方簽字的方式;

2、其次,採取談判的方式,在應當繳納物業費的時候要變被動為主動,主動去和物業公司交涉,告訴他們哪裡做得不對,不應當收取你的物業費或是少收物業費,並保留好交涉的記錄。一旦物業公司起訴拖欠物業費,業主可以有理有據地辯駁並非惡意拖欠。

3、鑑於享有物業服務合同解除權的是業主委員會而不是單個業主,業主要及時向業主委員會反應訴求,沒有成立業主委員會的要積極與當地的街道辦、鄉、鎮政府溝通,早日成立業主委員會以便日後的維權。

說起來還是挺麻煩的。看了這麼多,總結一下吧。

物業費到底該不該交,這幾種情況可以少交,你知道麼?

沒有特殊情況,物業費是不能不交的。如果不交,物業一定勝訴。如果想不交,需要通過業主委員會進行維權,個人出面是沒用的。就算是炒掉了現在的物業,未交的物業費也還是要補交的。

是不是看到這裡,心裡都涼了?嗯,我也感到了冬天般的寒冷。所以需要跟物業鬥智鬥勇。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需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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