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威發布|東北大學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东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权威发布|东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規範招生管理,維護考生合法權益,保證東北大學本科招生工作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教育部關於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其他相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本著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制定東北大學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第二條學校全稱為東北大學,國標代碼為10145。上級主管部門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註冊地址為遼寧省瀋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辦學層次為本科及以上。辦學性質為公辦、全日制普通高校,是國家首批“211工程”“985工程”重點建設高校、“雙一流”建設高校。東北大學在瀋陽設南湖、渾南等校區,在河北省秦皇島市設有秦皇島分校。

第三條

東北大學本科招生採用東北大學(校本部)(10145)(以下簡稱“校本部”)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19145)(以下簡稱“秦皇島分校”)兩個招生代碼,分別填報,分別錄取。校本部錄取的新生在遼寧省瀋陽市就讀,南湖校區地址為瀋陽市和平區文化路3巷11號,渾南校區地址為瀋陽市東陵區(渾南新區)智慧大街500號。秦皇島分校單獨招生,錄取的新生在河北省秦皇島市就讀,地址為河北省秦皇島經濟技術開發區泰山路143號。

第四條本科學習期滿,成績合格,畢業時頒發東北大學本科畢業證書,證書種類為普通高等教育畢業證書,達到東北大學學位授予標準的頒發東北大學學士學位證書。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學校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成立東北大學招生委員會、東北大學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和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工作領導小組,負責審核制定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計劃、章程、政策、制度和程序,研究分析招生重大問題,統籌決策招生重大事項,監督招生活動,維護招生公平公正。東北大學招生委員會由主管校領導、有關部門負責人、教師代表、校友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招生委員會下設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根據需要組建各省(地區)招生組,負責該地區的招生宣傳、諮詢和生源組織工作,並協助招生辦公室開展招生錄取工作。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以及社會的監督。

第三章

招生計劃及招生對象

第六條東北大學根據教育部有關規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近年來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等實際情況,統籌考慮各省高考人數、生源質量、區域協調發展等因素,科學合理地確定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及各專業(類)在上海、浙江的選考科目要求。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選考科目要求以及其他要求由各省級招生辦公室統一向社會公佈。

第七條 東北大學將預留不超過計劃總數1%的招生計劃,主要用於錄取同分數考生和調控各省生源質量。在招生錄取過程中,學校將根據生源情況和預留計劃使用原則,經學校集體研究後將預留計劃和因生源不足而調減的招生計劃,增投到生源好或有同分考生的省份。

第八條東北大學本科生的招生對象為:國家統一組織考試的高考生(含自主招生、綜合評價錄取學生、定向就業生、藝術類考生、體育類考生、高水平運動隊考生、少數民族預科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國家專項(貧困定向)學生和高校專項(農村學生單獨招生)學生等)、保送生、港澳地區和臺灣省考生以及第二學士學位生。秦皇島分校不承擔特殊招生類型任務。

第四章

錄取原則

第九條調檔比例。東北大學視生源情況確定調檔比例,按照平行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05%。按照順序志願投檔的一般不超過120%。平行志願投檔到校考生,在體檢合格且服從專業調劑的情況下均予以錄取。根據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在上海、浙江的調檔比例為100%。

第十條體檢要求。對考生體檢的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及教育部、衛生部有關補充規定。藝術類招生體檢要求詳見招生簡章。

第十一條加分政策。在提檔時原則上認可符合《2018年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工作規定》第44、45、46條有關情形的教育部和各省市教育主管部門規定的全國性加分政策,但分值最高20分。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取其中幅度最大的一項分值,且不得超過20分。

第十二條錄取規則。分專業錄取時實行“分數優先、遵循志願”的原則,即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體檢均合格的前提下,以考生投檔成績為依據,從高分到低分按照考生所報專業志願(不含專業服從志願)錄取,優先滿足投檔成績高的考生的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之間不設分數級差。

第十三條優先順序。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語文+數學+外語”成績高的考生。如“語文+數學+外語”成績相同,則文科考生按照語文、外語、數學的順序,理科考生按照數學、語文、外語的順序擇優錄取。上海、浙江考生的優先錄取順序分別按照上海市、浙江省高考改革方案規定的同分處理辦法執行。

第十四條專業調劑及退檔。在已調檔考生中,優先滿足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當考生投檔成績無法滿足所填報的專業志願時,如果考生服從專業調劑,學校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從高分到低分調劑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對於不服從專業調劑的,做退檔處理。

第十五條徵集志願(二志願)。當平行志願初次投檔(或按順序志願投檔的第一志願)考生檔案不足或招生計劃尚未完成時,調取徵集志願(順序志願投檔時按志願順序依次調取非第一志願)考生檔案。對徵集志願(非第一志願)考生分專業錄取時,根據投檔成績並適當參考考生單科成績安排到招生計劃尚未完成的專業,直至錄滿。經徵集志願仍未完成的計劃,學校將調整到其他的省(區、市)錄取。

第十六條校本部生物醫學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含軟件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專業原則上只招有專業志願的考生。生物醫學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錄取時將視生源情況在部分省市徵集志願中額外徵集錄取部分考生。

第十七條實行大類招生的專業大類,入學時不分具體專業,入校後根據學校有關規定在該招生大類的專業範圍內進行專業分流。

第十八條部分專業教學時對外語語種和性別有要求。採礦工程專業因專業培養要求,建議男生報考。英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的考生;日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日語的考生;俄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俄語的考生;德語專業只招收外語語種為英語或德語的考生。生物醫學工程類(中外合作辦學)、計算機類(含軟件工程、信息安全、數字媒體技術)、計算機科學與技術、金融學、國際經濟與貿易、信息管理與信息系統、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行政管理、新聞學(網絡傳媒)、設計學類(含視覺傳達設計、環境設計)、音樂表演專業入學後部分課程採用英文教材和英語授課,外語語種為非英語的考生請慎重報考。

第十九條內蒙古和江蘇。在內蒙古自治區實行“專業志願清”錄取規則,即進檔後優先錄取第一專業志願考生,再依次錄取其他專業志願考生。江蘇省考生進檔後採用“先分數後等級”的排序方法錄取。投檔成績相同的情況下,按照選測科目等級優先順序進行錄取,選測科目等級優先順序為“A+、A+”“A+、A(A、A+)”“A、A”“A+、B+(B+、A+)”“A+、B(B、A+)”“A、B+(B+、A)”“A、B(B、A)”“B+、B+”“B+、B(B、B+)”。校本部招收江蘇考生理科專業選測科目為物理,文科專業選測科目為歷史(詳見公佈的招生計劃),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A、B,必測為4C1合格。秦皇島分校招收江蘇省考生選測科目為物理,學業水平測試科目等級要求選測為B+、B,必測為4C1合格。

第二十條特殊類型招生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及東北大學制定的具體招生辦法執行。其中藝術類專業使用專業省統考成績,錄取辦法見《東北大學2018年藝術類招生簡章》。體育類專業招生時在投檔考生中按照錄取基準分從高到低錄取,其中遼寧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5+專業測試成績,其它省的錄取基準分=高考文化課總分+專業測試成績,錄取基準分數相同的情況下,優先錄取高考文化課成績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則按第十三條的優先順序擇優錄取。

第二十一條定向就業生、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西藏班、少數民族預科生和國家專項計劃的錄取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執行。其中,錄取為定向就業生的考生在入學前須與定向就業單位和學校共同簽署定向就業協議書。

第二十二條考生可以通過各省級招生辦公室公佈的渠道查詢本人的錄取結果,也可分別登錄東北大學招生網、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招生網查詢。

第五章

附 則

第二十三條根據國家規定,學生入學須繳納學費、住宿費。校本部根據遼寧省物價部門批覆的收費標準,大部分專業學費為2500-5200元/年,國家示範性軟件學院專業學費大一大二5200元/年,大三大四16000元/年,生物醫學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學費18000元/年,材料科學與工程(中外合作辦學)國內學費30000元/年,國外學費(含註冊費)4148歐元/年。住宿費標準為800-1200元/年。如收費標準有調整,則按物價局新批標準執行。收費標準詳見在各省(區、市)公佈招生計劃中的有關說明。

第二十四條秦皇島分校在招生中的相關要求、收費標準、大類招生及專業分流等詳見《東北大學秦皇島分校本科招生實施辦法》。

第二十五條東北大學校本部招生諮詢聯繫電話為024-83687392,傳真為024-23891272,電子郵件為[email protected],東北大學招生網網址為http://www.neuzs.com。秦皇島分校招生諮詢聯繫電話為0335-8051798,傳真為0335-8051799,秦皇島分校招生網網址為http://zs.neuq.edu.cn。

第二十六條新生入校後,將依據教育部有關文件規定進行新生資格審查和身體複查,對複審複查不合格的新生,按照有關規定取消入學資格。

第二十七條本章程由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學校紀委辦公室(監察室)監督申訴電話:024-83687318。

東北大學歡迎你!

來源 | 東北大學招生辦公室

封面 | 周洛琦

权威发布|东北大学2018年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招生章程

✬如果你喜歡這篇文章,歡迎點贊並朋友圈✬

投稿&加入我們 [email protected]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