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案」合租被騙財物,當心危險室友

「说案」合租被骗财物,当心危险室友

案件

簡述

謊稱自己上市公司高管向合租室友“借款”又“借物”的小張,因涉嫌詐騙罪被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案件詳情

小張與小許都是80後,因合租相識成為朋友。小張經常向小許說自己是北京人,親戚是某上市公司的大股東,自己擔任該公司的總監,生活優渥,深得小許信任。

此後,小張先後以理財被騙、交房租、給母親買禮物缺錢等各種事由向小許借錢。由於小許對小張的身份和職業狀態深信不疑,即使小張每天在家不上班打遊戲,小許仍多次借款給小張,陸續共借給小張人民幣2萬元和1臺蘋果牌筆記本電腦。小張得手後揮霍錢款吃喝玩樂並斷絕了與小許的聯繫,小許發覺被騙後報案。真實情況是小張既不是北京人也無工作,無經濟來源的他根本沒有能力還小許的財物。

近日,法院一審判決小張有期徒刑十個月,並處罰金一萬元。

檢察官提示

為緩解經濟壓力,不少年輕人選擇合租,室友多是陌生人,這種臨時偶然的關係,存在著潛在的危險因素,有人因此被騙財物,有人被室友傷害身體,有人甚至因合租而喪命。因此,年輕人在租房時牢記安全第一,儘量選擇自己熟悉的同學或者同事合租;與陌生人合租時,核實對方的身份,不輕信一面之詞,提高警惕,以防財產和人身受到損害。

文 | 張靜、李玉潔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