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清理奇葩證明是爲了減證便民

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清理奇葩證明是為了減證便民

一直以來,國人因公、因私辦理各項事務時,經常面臨提交各類證明的難題,跟升學考試一樣——想辦事?先考"證明"!有些"證明考試"經常讓人無語兼頭痛。其中最典型的"奇葩證明"就是"證明你媽是你媽",從而引出了一個傳說:在2015年5月6日國務院常務會議上,總理對"你媽是你媽"的證明表示 "這怎麼證明呢?簡直是天大的笑話!" (這個說法在國內某壟斷地位搜索引擎的"詞條"中可以找到,估計"詞條"的作者摘抄自媒體報道,寫得好像總理親口跟他說的一樣)。這種傳說既說明了國人對"證明考試"的深惡痛絕,也說明了不少"證明"的奇葩性。

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清理奇葩證明是為了減證便民

當然,並不是說被眾人口誅筆伐的"證明"就一定不合理或者沒有法律依據。前面提到的"證明你媽是你媽"是否合理,得看提出證明要求的情況而定。下面舉個"證明你爸是你爸"的例子。

"江蘇新聞"曾提到淮安錢先生想將去世父親的住房公積金提取出來,在戶口本能夠證明父子關係的情況下,還是得跑街道、派出所和社區開具證明,令人難以理解。這種重複的"證明"當然是典型的"奇葩證明",理所當然而且必須取消。但如果錢先生或其父親的戶口本信息均未包含父子關係信息,住房公積金管理部門的要求就會變得既合理又合法了,否則住房公積金被冒領,損失最大的將是錢先生。因此,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而是在需要證明的情況下以合理的方式方法去證明,不能亂要求。

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清理奇葩證明是為了減證便民

為了避免這種毫無章法、毫無合理性可言的證明給企業和國人造成辦事難、辦事慢,多頭跑、來回跑的困擾,同時提高有關部門的辦事效率、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國家於2018年5月發佈了《關於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指導意見》,明確開展"減證便民"行動,全面清理"奇葩"證明、循環證明、重複證明等各類無謂證明,大力減少各種繁瑣環節和手續。《指導意見》的大致要求是:在確保證明合法性方面,司法部將會在2018年年底完成對法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全面清理,沒有法律法規依據的證明事項將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證明的一律取消額外,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一律取消證明;同時,明確"其他材料"、"有關材料"的具體內容是什麼;另外,通過政務信息共享減少"奇葩"證明出現的可能性,通過辦事窗口功能集成,實現"一窗通辦"等等。

不是無須“證明你媽是你媽”,清理奇葩證明是為了減證便民

很明顯,前面的淮安錢先生在持有戶口本證明父子關係的情況下仍被要求證明"我爸是我爸",就是屬於"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的情況,屬於《指導意見》取消的範疇。可以預見,最遲從明年開始,"證明"將不再"奇葩",為國家點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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