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仙区召开五届政府第21次常务会

4月16日,苏仙区委副书记、区长李志红主持召开区五届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苏仙区政府常务会议组成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同志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讲话和省委书记杜家毫在省委常委会议上关于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问题的讲话精神;湖南省卫生计生相关政策;《中共中央关于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的意见》、《中共郴州市委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实施办法》、《中共郴州市委常委会关于坚决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规定》等文件精神;江波同志到嘉禾调研形成的《强化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调研报告。

会议传达贯彻全市环境保护、交通运输、公路治超暨脱贫攻坚自然村水泥公路建设会议精神。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环保的重要性,合力抓好环境保护;要围绕“互连互通”扎实抓好交通运输工作,打造“平安交通”;要加强对接,对标抓好项目帮扶,加快推进脱贫攻坚;要精细精准手段,常态化抓好公路治超。

会议研究了苏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原则通过《苏仙区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会议研究了区司法行政有关工作,并指出,要贯彻落实全市会议精神,充分发挥镇、街道司法所的职能作用,推进法治建设。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郴州市苏仙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行为奖励办法》和《苏仙区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记者:李梦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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