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決定給予杜雋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决定给予杜隽世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日前,經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內蒙古自治區紀委監委對自治區工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杜雋世嚴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訂立攻守同盟,偽造證據,進行虛假供述,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理想信念喪失,長期搞封建迷信活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操大辦其父喪事,收受下屬禮金;違反組織紀律,不如實申報個人事項;違反廉潔紀律,借女兒婚禮趁機斂財。利用職權和影響力,為親屬和情婦的經營活動謀取利益;違反工作紀律,干預和插手建設工程項目,私自留存涉密文件;違反生活紀律,與他人發生不正當性關係;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指使他人為其情婦辦理假戶籍資料與身份證。杜雋世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侵吞、騙取公款,涉嫌貪汙犯罪。挪用公款進行營利活動,涉嫌挪用公款犯罪。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利益,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杜雋世身為黨員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毫無黨性原則,人前假裝清廉,人後貪婪放縱,對黨不忠誠 、不老實,且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不收斂、不收手,社會影響極為惡劣。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參照《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暫行規定》等有關規定,經內蒙古自治區紀委常委會會議、監察委員會會議研究,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批准,決定給予杜雋世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涉案款物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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