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被告均表示:要追加趙薇爲被告

近日,關於祥源文化、龍薇傳媒、趙薇夫婦涉及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件,在杭州中院首次開庭,其中此次開庭起訴的投資者有19人,另有42人訴訟法院已經受理,還未正式開庭。

有意思的是,不論是被告方還是原告方,都認為應該追加趙薇為被告,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杭州一位股民表示,“她給我們造成了很大的損失,應該施以懲處,賠償我們。”

杭州一投資者虧損100多萬

一說起“小燕子”趙薇,杭州投資者朱先生心裡不是滋味。“當初看到趙薇要收購萬家文化29.135%的股份時很激動,我想有她這樣的名人加入,股價肯定要飆升,毫不猶豫衝進去買了20萬股。”

2016年12月26日,祥源文化(彼時名為萬家文化)披露稱,公司第一大股東“萬家集團”以30.6億元將其持有的1.85億股公司股份轉讓給龍薇傳媒,而龍薇傳媒的大股東正是趙薇。後因上交所發出問詢函,逐步曝出趙薇夫婦企圖高槓杆借款30.56億元的如意算盤,至2017年3月份,龍薇傳媒終止了收購方案,而祥源文化股價大幅滑坡,股價一度從最高的25元,跌到了13元附近,區間最大跌幅近5成。

朱先生說,正是趙薇的名人效應對他造成了嚴重誤導,半年不到,100多萬沒了,應該把她也列為被告,讓她受到應有的法律懲罰。

賠償額度或是難點

目前,共計61人以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為由,分別向杭州市中人民法院院提起訴訟,要求祥源文化等就前述信息披露違法行為承擔民事賠償責任。

主辦該案的上海市東方劍橋律師事務所一位律師表示:維權的投資者可能會遠超目前人數。該律師指出,符合兩個時間段的股民獲賠概率相對最高:

一、在2017年1月12日之後買入祥源文化至2017年2月27日持有該股的股民;

二、在2017年1月12日之後買入祥源文化至2017年11月9日持有該股的股民。

“證券信息披露違法案件,股票持有人是可以索賠的,難點是賠償額度。”浙江楷立律師事務所錢芳認為,“股票持有人以怎樣的股票價格索取賠償,目前看來還不太明朗。”此外,錢芳還認為,信息披露是否公正公平,恐怕還要依據證監會的認定,違規披露是要立案調查並處罰的。 本報記者 吳恩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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