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远县创新督导考评机制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靖远县针对基层党建工作业务指导不经常、基础资料不规范、督查考核不深入等问题,坚持问题导向、实践导向、目标导向,建立督导考评机制,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明确内容对象,提升督导考评系统性。按照“组织健全、班子坚强、制度完善、工作规范、作用明显”的总体目标,在提升系统性上下功夫,变“单一督导”为“系统督导”。一方面,明确督导内容。主要包括履行党建工作责任制、组织建设、班子建设、党员队伍建设、制度建设、主题教育活动、保障体系建设、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等八个方面,重点督导领导班子是否定期研究基层党建工作,班子成员之间是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是否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和相关配套组织,是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否正常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是否认真开展中央和省、市、县委部署的主题教育活动,是否围绕脱贫攻坚开展基层党建工作等内容。另一方面,明确督导对象。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思路,县委组织部负责督查指导基层党(工)委和党组,基层党(工)委负责督查指导所属党支部,确保责任层层靠实、职责层层履行,不漏一个支部、不漏一项业务。

创新方式方法,增强督导考评操作性。坚持定期自查问缺、随机抽查问实、季度巡查问效、年度考查问责,每月一指导一抽查、每季一巡查一通报、每年一述职一考核。定期自查问缺。明确基层党(工)委和党组督导责任,结合本单位基层党建工作实际,制定系统完备、便于操作的督导方案,定期由所属党支部开展自查,查漏补缺,整改提升。随机抽查问实。建立县委组织员联系包抓制度,每名组织员联系包抓2-3个乡镇、1-2个县直党(工)委和6个县直部门(单位)党组,经常性采取“不打招呼、直奔主题”的方式,对阶段性工作落实情况进行随机抽查。季度巡查问效。县委组织部每季度成立督查组,在跟踪问效上季度督查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全方位督导巡查工作进展情况,做到督查单位不重复、督查人员不重复。年度考查问责。结合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考核评议,以及县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基层党(工)委、党组推进基层党建工作情况同步进行督查。

强化结果运用,注重督导考评实效性。过程突出连贯性。坚持日常考核、季度考核、年终考核相结合,按照20%、30%、5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以书面形式进行通报。结果突出精准性。考核结果设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等次,排名前15%的乡镇党委、县直党(工)委、县直部门(单位)党组评定为“优秀”等次;排名最后15%的评定为“一般”等次;对受到省、市委组织部通报批评的实行“一票否决”,直接评定为“较差”等次。同时,建立加减分机制,有效调动党(工)委和党组的工作积极性。运用突出实效性。考核为“优秀”等次的基层党(工)委和党组在全县通报表彰,发放一定金额的补助经费;考核为“一般”等次的,由县委组织部提醒谈话;考核为“较差”等次的,取消年度“评先选优”资格,并由县纪委和县委组织部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或诫勉谈话。(万永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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