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最高检印发《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

为科学应对检察信息化遇到的新问题,进一步细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深化智慧检务建设的意见》的第二阶段工作任务,遵循科学化、智能化、人性化原则,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行动指南(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指南》),为做好检察信息化工作指明了发展方向。

《行动指南》提出了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检务建设的总体要求、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要求到2020年底,全面构建应用层、支撑层、数据层有机结合的新时代智慧检务生态,助力提升检察机关司法办案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

主要任务包括:

(一)全面构建以办案为中心的智慧检务应用层生态。推进智能辅助办案系统建设;推进跨部门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升级优化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构建便民智慧服务平台;优化高效智慧管理平台。

(二)全面构建以安全可靠为基础的智慧检务支撑层生态。大力推进检察工作网建设;全面加强音视频技术应用;加强信息网络安全体系建设;大力开展标准体系建设;完善国家检察大数据中心基础设施。

(三)全面构建以开放共享为导向的智慧检务数据层生态。加快建立数据资源体系;切实加强数据资源管理;科学开展大数据分析应用。

《行动指南》提出智慧检务建设的基本原则:科学化原则、智能化原则、人性化原则。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加强统筹规划,防止重复建设、资源浪费。坚持把科技作为检察工作的创新发展动力,加快推进检察机关智能化建设,促进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区块链、虚拟现实等新兴科技与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树立“寓监督于办案、寓办案于服务”理念,坚持以办案为中心和以需求为导向,建用并举,以用促建,打造优质、实用、好用的智慧检务产品,提升一线检察官办案质量、效率和能力。提升人民群众和检察人员对智慧检务产品的满意度。

《行动指南》还明确了检察院各业务部门和技术部门在推进智慧检务建设中的责任分工,以及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时间表,并要求完善智慧检务统筹管理机制、完善智慧检务综合保障机制、完善智慧检务创新发展机制等保障措施,进一步完善了智慧检务建设的顶层设计工作,明确了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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