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四」運動爆發的「導火索」是什麼?


作為中國近代史和現代史的轉折點,“五四”運動的歷史意義是不可低估的。它發生在俄國十月革命之後,發生在無產階級社會主義革命的新時代。

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日本藉口對德宣戰,攻佔青島和膠濟鐵路全線,控制了山東省,奪取德國在山東強佔的各種權益。1918年大戰結束,德國戰敗。

1919年1月18日,戰勝國在巴黎召開“和平會議”。北京政府和廣州軍政府聯合組成中國代表團,以戰勝國身份參加和會,提出取消列強在華的各項特權,取消日本帝國主義與袁世凱訂立的“二十一條”不平等條約,歸還大戰期間日本從德國手中奪去的山東各項權利等要求。

巴黎和會在帝國主義列強操縱下,不但拒絕中國的要求,而且在對德合約上,明文規定把德國在山東的特權,全部轉讓給日本。北洋政府竟準備在“合約”上簽字,從而激起了中國人民的強烈的反對,導致激起青年們發起“五四運動”。這就是“導火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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